朝阳市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3 信息来源:统计局

朝阳市统计局

201739

2017年,朝阳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7年,朝阳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市县机关中层干部作风转变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朝委办发〔201743号)和《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朝政办发〔201786号)的工作安排情况,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市统计局成立了由局长段红兵任组长、副局长郭永杰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党组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有计划、有落实。

2.《指南》和《目录》更新及完善情况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市统计局制定了《朝阳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朝阳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在工作中及时给予更新维护和修订。

3.工作机制、制度规范的建设及落实情况

建立了《朝阳市统计局政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朝阳市统计局信息资料刊发管理规定》、《朝阳市统计局“两办”信息报送规程》、《朝阳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规定。目前,市统计局已经形成了人人都习惯的公开资料审批流程:文件形成——科室负责人审批——分管领导审批——分管信息签发领导审批——对外发布。各科室的审批文件电子文档与《朝阳市统计局统计分析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一起送局办公室,办公室将电子文档上网,并将《朝阳市统计局统计分析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收集存档,形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档案。

4.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开展情况

2017年,市统计局在“5.15”政务公开日进行统计宣传活动,摆放宣传板。活动以宣传《统计法》,回答统计咨询为主,共发放宣传200多张,解答了20多个群众提问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统计局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7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公报1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条,通过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1条,通过报纸、杂志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数24条。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2017年,市统计局公开重大决策征求社会意见60多件。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市统计局公开2017年预算信息1个,2016年决算信息1个,公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经济社会政策数9件。其他如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环保信息,面向转移落户人员服务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因不涉及到本部门,未进行公开。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7年,市统计局通过中国朝阳政府网站,利用对“中国统计开放日”的宣传加大对统计知识、统计制度及统计法制建设等政策文件的宣传,通过“失信企业统计”专栏进行政务公开统计法律宣传与解读。

2017年,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新闻发布会2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走进广播电台直播间),朝阳政府网站预期引导信息平台解读6次,在《朝阳日报》发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进行解读,在朝阳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平台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9次。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7年,市统计局全力做好全市统计舆情监测工作,由市统计局各科室(中心)、调查队各科室、各县(市)区统计局轮流承担全市统计舆情监测工作。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市统计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申请。

 八、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市统计局不存在任何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市统计局没有承办建议提案。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2017年,市统计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开设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2个。制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6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资料刊发管理规定、两办信息报送、信息公开指南、保密审查等制度。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1个,设立兼职人员8人,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次,共计4人次接受培训。

十一、其他应报告事项

没有其他应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