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朝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朝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
(一)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我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委属事业单位、委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并按规定时限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布。
(二)制度建设。一是修订了《朝阳市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朝阳市住建委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朝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使群众进行当面或网上公开申请更加快捷简单。二是改进、规范电话接听及人员来访的接待流程,对接人待物的礼节礼貌、现场办事操作流程、电话问答及其他相关事宜进行规范,靠前服务,贴心服务,让群众满意,树立我委良好形象。
(三)加强宣传。利用“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把相关科室人员全部调动起来,挂条幅、贴标语、撒发小册子、宣传单。此外,我们还通过召开座谈会、讨论会,深入社区征求意见等方式有效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其中我委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被市政务公开办推荐到省政务公开办公室作为先进典型介绍。在活动经费上,不论网站改版,还是印刷宣传资料、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组织培训,委都给予了充分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委按照要求,积极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加强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22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76条、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32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4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我委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60条,房地产市场信息11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4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我委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朝阳市住建委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机关行政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了本单位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我委于今年7月制定了《朝阳市住建委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对本部门推进、落实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三)完善了保障性住房信息。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完成了保障性住房的信息网上公示和报送工作。每月月底前将各地保障性住房信息汇总,并上传至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处理人大和政协建议提案47条,已全部公示在我委网站上。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我委领导参加了朝阳人民广播电台领导走进直播间节目。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4次,走进利民热线3次,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4次,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并在委网站设立了政策解读专栏。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年初以来,我委在解决市民投诉和求助问题上,坚持有诉必接、接诉必办、办诉必快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群众的投诉和求助事项。全年受理省民心网投诉488件,民心网政民互动17件,市长热线电话投诉105件,均按要求协调相关科室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妥善解决,及时回复率100%,投诉办结率100%,各方对处理的结果都表示非常满意。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7年,我委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进行了回复。其中信函申请1件。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我委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修订了《朝阳市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朝阳市住建委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朝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使群众进行当面或网上公开申请更加快捷简单。二是改进、规范电话接听及人员来访的接待流程,对接人待物的礼节礼貌、现场办事操作流程、电话问答及其他相关事宜进行规范,靠前服务,贴心服务,让群众满意,树立我委良好形象。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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