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实施凌源青龙河流域乡村振兴计划的建议(第1590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6-25

张立忠等代表:

各位代表在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实施凌源青龙河流域乡村振兴计划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发改委、水利厅、交通厅、环保厅、农业厅、林业厅等部门沟通并汇总其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环保部门

(一)辽宁省河流断面补偿政策。2017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第十条规定,省统筹补偿金在补偿入省断面超标部分之后,全部用于河流水质达标地区及河流水质改善程度较大地区的奖励。只要凌源境内的河流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将得到该部分奖励资金。

(二)已提供专项资金支持2015年,国家江河湖泊试点资金支持滦河的青龙河流域4900万元。

(三)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资金倾斜2017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印发了《辽宁省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2017年以来,省财政厅下达的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凌源市获得资金 1013万元。

(四)积极争取国家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其中两类资金,凌源市可申报。一是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二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省级环保、财政部门组织对各市实施的项目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获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支持。

二、水务部门

(一)凌源市计划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7597万亩,2018年,已落实省以上投资1350万元,计划实施1.1万亩。按照省级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凌源市预计20192020年安排省以上高效节水灌溉补助资金约5300万元。

(二)凌源市属国家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十三五”以来 ,已安排省以上水土保持资金7086万元,先后实施了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以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等,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5平方公里,项目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三)根据规划,省水利厅将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凌源市河道治理,20192020年计划投资10080万元,重点用于凌源市亟需治理的青龙河流域河道防洪治理建设,涉及青龙河、清水河及窟窿山河。

(四)按照水利部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省水利厅将积极将刀尔登水闸和东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列入水利部投资建议计划,力争在2020年前全部实施,进一步协助凌源市在2018年批复虎头石水闸除险加固初步设计。

三、农业部门

2017年,朝阳市下拨到凌源市种植业结构调整资金1084.0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补贴新建规模化设施农业小区生产经营者和开展规模化结构调整的本地农民、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事企业、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经营主体,以及从事种植结构调整的2017年建档立卡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2018年,朝阳市农委将继续争取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下拨到凌源市,引导凌源市农业向青龙河流域倾斜。

2017年朝阳市农委下拨到凌源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565.13万元,下拨玉米生产者补贴6174.42万元,下拨大豆补贴8.38万元,下拨农机具补贴 200万元,补贴农机具317台套。

四、林业部门

省林业厅一直高度重视凌源市林业生态建设,在争取和落实省以上工程项目资金上,对凌源市给予重点倾斜,积极支持凌源青龙河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5年间,通过争取和落实省以上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累计支持凌源市营造林和森林资源保护资金1.5亿多元,年均3000万元以上。支持凌源市累计完成人工造林34.1万亩、封山育林39.8万亩、森林抚育26.9万亩、超坡地还林3万亩、围栏封育370延长公里。

2018年,省林业厅落实凌源市人工造林5.7万亩、封山育林7.9万亩、森林抚育6万亩,并继续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超坡地还林补助等相关政策,拟安排营造林补助资金3390万元。

五、交通部门

凌源市交通局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了农村公路管、养力度,特别是青龙河流域道路及边沟保洁工作。乡级公路通过竞争上岗方式每10公里设1名养护工,负责日常保洁及边沟维修工作。村级道路正在安排每村建立村组路管、养议事机构,并安排12名养护工负责道路管、养工作。管、养经费正在争取上级补贴政策。

省交通厅将积极支持、配合地方政府实施上述工程,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正在开展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和建设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建议沿线乡镇、行政村将98公里道路拓宽及改造工程需求一并予以上报,由朝阳市、凌源县交通部门进行汇总;二是将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对98公里道路拓宽及改造工程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与充分论证,在满足当地交通发展需求的前提下,确定合理的实施标准;三是对98公里道路拓宽及改造工程给予全程技术指导;四是在凌源市地方政府完成路基改造后,对符合规划目标的路面工程及配套桥梁工程逐年安排计划。

六、发改部门

省发改委将结合工作职能,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同时,按照国家即将出台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工作部署,及时组织编制《辽宁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对代表们提出的实施凌源青龙河流域乡村振兴计划的建议,省发改部门在制定规划时将予以统筹考虑。

此函。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1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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