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大政策性金融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9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6-18

高永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策性金融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提案中您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分析透彻,所提出的建议既全面又具体,体现了您对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高度关注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对此,我们深表钦佩!

近年来,为保护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优化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条例》,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共28条,要求发改、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业、经信委、外经贸、税务、工商、市场监督、科技、金融、公安、司法行政、监察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自2003年1月1日起就已施行,这是我国国家制定的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第一部专门法律,2017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4号主席令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促进法》将现行法律由7章扩展为10章,由45条增加为61条,致力于解决中小企业负担重、融资难和人才缺乏等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在财税支持方面,修订后的《促进法》将部分税收优惠规定上升为法律,如国家实行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收负担。同时,修订后的《促进法》将现行法律第二章“资金支持”拆分为“财税支持”和“融资促进”两章,以进一步增强财税和金融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其中,4项税收优惠规定分别从财税支持、创业扶持和创新支持三个方面鼓励中小企业发展。  

多年来,市政府非常重视企业融资工作,2017年市政府在金融扶持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强与域外银行机构的沟通联系。吸引域外银行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经过努力,葫芦岛农商行到我市设立分行,于2017年12月份开业运营。我市于2017年12月27日设立第一只基金-朝阳汇能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标志着我市基金设立工作实现“零的突破”,使我市直接融资工作在股权融资领域实现质的飞跃。

    2、设立应急转贷资金。经深入研究论证和积极推动,2017年12月28日,以朝阳市城发集团公司出资5000万元方式,成功设立“朝阳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实现了转贷资金“零”的突破。截至2018年3月末,我市转贷资金为14户企业成功转贷,金额3.45亿元。

3、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突破担保机构发展瓶颈,我市将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设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017年我市成立2家政府参股的担保机构,分别为辽宁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辽宁洪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4、建立需求项目库。为了全面掌握全市信贷需求情况,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金融办对全市企业类和项目类所需资金进行调查摸底。2017年,全市共有项目类149个,信贷需求为536.1亿元,企业类186个,信贷需求为41.6亿元。2018年,全市共有项目类58个,信贷需求为72.7亿元,企业类142个,信贷需求为50.9亿元。

    5、加大对接调度力度。2017年,市金融办组织开展各类融资对接活动13次,按季度召开信贷调度会议,引导金融资源加大对重点项目及薄弱领域投入,全年成功推动83个园(景)区项目及企业与金融服务机构达成合作意向,融资需求达105.2亿元。

    6、深入开展金融创新。2017年7月开始,市金融办着手开发新建朝阳金融服务网,10月份上线运行,12月末,由电脑版升级到手机版,截至目前,来自全国30多个省份及国外页面访问量达到8500余次,28家金融机和47家企业登陆平台完成注册。该平台的建立实现了信息共享、智能筛选、快速对接,为全市金融机构和企业带来了更多的合作机遇。

尽管我们在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政府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还不够,距离中小企业,特别是初创型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支持还相差很远,为此,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在2018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完善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担保机构的风险承担能力,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扩大规模、创新产品、深化服务,全面提升其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能力。按照打造“信用辽宁”的要求,以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和完善金融信用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评级制度。

2、继续加强与外部金融机构的沟通力度。积极引进各类股份制(外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到朝阳来设立分公司,繁荣我市金融市场,助力我市实体经济发展。

    3、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完善政银企长效合作机制,综合利用基金、贴息、担保等方式重点引导金融机构对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骨干企业、重点项目信贷需求,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资金的倾斜力度,逐渐提高中小企业新增贷款占比。

4、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业务审批程序,探索创新抵押林权、矿权、订单等质产抵押贷款模式;开展中小企业票据融资业务,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快企业资金周转;积极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的发行;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创业板、中小板、辽股交等资本市场直接上市融资。

5、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举办银企对接活动,加强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宣传和推介金融新政策、新产品,促进银企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着力解决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交流不畅,信息不对称,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突出问题。

6、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各项减税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省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政策,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通过市政府网站及财政、发改部门网站公布《目录清单》,对目录以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征收。

以上答复不知您满意否?欢迎您对政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6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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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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