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调整“朝阳旅游一卡通”收益分配格局和给予景区经营企业补贴资金的建议》(第97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7-01

闫文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朝阳旅游一卡通”收益分配格局和给予景区经营企业补贴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朝阳市政府实施了朝阳市旅游“一卡通”年票制度,用一张年票整合了包括朝阳凤凰山景区在内的全市15家主要景区的第一门票。这是朝阳市推出的一项重大旅游惠民措施和惠企工程。这一制度具有以下优点:一是可以让广大市民享受到当地景区(点)票价优惠,提升全民旅游热情;二是可以通过持卡人多次游览景区,增加景区人气,扩大景区影响,提高景区知名度;三是可以有效启动当地旅游市场,扩大消费,带动交通、住宿、餐饮、购物等相关产业,促进朝阳经济社会发展。2017311日正式发行后,朝阳旅游“一卡通”受到市民热烈欢迎:截至2018310日,旅游“一卡通”销售61909张,刷卡232294人次。

按照协议规定,朝阳旅游“一卡通”年票收入分配原则为:1景区接待游客数量多,收入分配额度即相应增加2景区门票单价来确定分配比重。在2017年“一卡通”门票收入分配过程中,所纳入景区均表示同意。

朝阳旅游“一卡通”年票实施一年,有效促进了当地旅游的发展,活跃了旅游经济。但由于景区的地域差异、品质差异等因素,不同景区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不均衡性,甚至个别景区一定程度上影响短期收入的现象。为此2018年初,我们就2018年朝阳旅游“一卡通”实施等事宜召开会议,拟定了打折等比对方案,增加景区二次、多次消费能力,同时采取自愿加入等原则,最后集中大家意见,在对原有办法调整和形成了高度一致的基础上,才决定2018年继续实施朝阳旅游“一卡通”年票,目前正在进行之中。

对于政府给予个别景区补贴等办法,鉴于目前我市各级财政资金都十分紧张的现实,暂时无力予以重点景区进行补贴。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财政形势的好转,适当给予重点景区补贴,让朝阳旅游“一卡通”年票真正达到惠民惠企的目的,是必然趋势。

 

朝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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