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现将《朝阳市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8日
朝阳市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
人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核心要素。“十三五”时期乃至未来十年,是朝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人口问题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长期战略性问题。科学制定和实施人口发展规划,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趋势性变化,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决策提供基础支撑。
一、 规划背景
朝阳人口总量基本保持稳定,人口素质提升明显,人口结构不断优化。新常态下,人口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呈现出新的任务要求。
(一)人口现状。
——人口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15年末朝阳市常住人口为295.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1.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人口结构不断变化。2015年,15—59岁人口占比为70.3%;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为18.7%;0—14岁人口占比为11%;性别比例优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由2006年的106.1持续降至2015年的105.1;家庭小型化趋势明显。
——人口素质稳步提升。2015年人均预期寿命76.5岁;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市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2470人,高技能人才达到23865人,每十万人口平均高等学校在校生数达172人。
——人口城镇化稳步发展。2015年朝阳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
(二)人口挑战。
——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农业就业人口比重大。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对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带来一定挑战。农业就业人口比重仍较大。
——脱贫成果显著,但脱贫压力仍较大。脱贫工作取得很大成效,截止到2018年末,实现14.6万贫困人口脱贫。但剩余贫困人口攻坚难度大,部分贫困户没有可持续的主导产业扶持,脱贫任务仍十分艰巨。
——人才流失状况缓解较慢,高层次人才引进困难。本地人才特别是年轻人才流失,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经济发展。
(三)人口机遇。
——生育政策和两孩配套政策不断完善。2013年国家出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2015年出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这些政策为朝阳保持适度人口规模提供可能。全面两孩生育配套政策不断完善,有利于未来保持人口规模稳定。
——产业发展吸引人口集聚。辽宁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一带五基地”建设为朝阳发展提供了契机,朝阳认真贯彻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和突破辽西北、县域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实施“五个一”工程,带动经济发展;主动与京津冀和南方地区产业对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这些举措有利于吸引人才、人口集聚。
——人才引进工作实现新突破。朝阳出台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系列政策,初步形成人才带动项目、项目拉动产业、产业支撑园区的发展模式,为朝阳培养人才和引进人才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障。
——朝阳较强的生育观念将提供有效劳动力供给。朝阳农村人口占比相对较高,由于农村的劳动生产状况和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一定程度上保持农村人口增长,为朝阳劳动力供给提供保障。
二、总体思路
积极落实国家和省人口规划部署,把握人口发展重大趋势性变化,充分发挥人口发展有利因素,努力实现人口自身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综合素质和社会保障水平,并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相适应。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之以恒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主线,强化人口发展战略地位和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强化政策引导、公共服务和制度创新,加强战略统筹,大力支持生育两孩政策落实,营造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发展环境,创造有利于发展的人口总量势能、结构红利和素质资本叠加优势,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幸福朝阳提供坚实保障和持久动力。
2.基本原则。
——突出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面向全人群、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政策体系,促进共同参与、共享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综合决策。切实将人口问题融入经济社会政策,注重人口发展政策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中,充分考虑人口因素与经济、城乡布局相衔接,不断健全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强化正向调节。尊重人口规律、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大力实施两孩政策,注重运用鼓励性政策措施,将生育水平维持在合理区间,推动人口结构优化调整、人口素质提升、人口流动更加有序,持续增强人力资源禀赋。
——加强风险防范。对老龄化、城市化率低和人口流失等问题超前预判和谋划,科学把握人口内部结构变化规律,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外部要素间的相互关系,提早防范和综合应对潜在的人口风险。
——深化改革创新。积极转变人口调控理念和方法,强化政府在人口发展中的责任,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完善财政对人口发展的支持保障机制,不断激发社会发展活力。
(二)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人口规划要求积极完善人口政策,增强中心城区、重点城镇集聚人口能力,促进人口自身均衡发展,人口总量保持稳定,大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到2020年,全面两孩政策效应充分发挥,人口素质不断改善,分布更加合理。到2030年,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程度显著提高。
——人口总量。总和生育率逐步提升并稳定在适度水平,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幸福朝阳建设,至2020年全市常住总人口保持在294万人左右,2030年达到295万人左右。
——人口结构。努力改善人口结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合理均衡,新增劳动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相适应。
——人口素质。人均预期寿命持续提高,到2030年预期寿命80.5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2030年达到15.6年。
——人口分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县(市)区和新城集聚人口能力明显增强,人口分布与城市发展、主体功能区布局的协调度达到更高水平。
——重点人群。重点人群保障体系更趋完善,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等群体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重点人群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共建共享能力明显增强。
——健康朝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健康计划有效落实,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到2030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本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
表1 朝阳市2015-2030年人口预期发展目标
领域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15年 |
2020年 |
2030年 |
人口总量 |
常住总人口 |
万人 |
295.2 |
294 |
295 |
总和生育率 |
|
1.5 |
1.56 |
1.8 |
|
人口结构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女=100 |
105.1 |
105 |
105 |
人口素质 |
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76.5 |
78.1 |
80.5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秀率 |
% |
3.41 |
4.0 |
13.0 |
|
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 |
% |
91.3 |
93 |
94.1 |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13.8 |
14.0 |
15.6 |
|
人口分布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45 |
50 |
60 |
(三)战略导向。
——注重人口内部各要素相均衡。推动人口发展从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优化结构和提升素质转变。重点落实两孩政策平缓人口总量变动态势,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提高城市化率。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发人力资源,努力挖掘各年龄段人口潜能,推动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
——注重人口与经济发展相互动。推进多元化现代产业战略实施,统筹产业、就业和公共服务与人口布局有效对接,有效缓解人口流失、城市化率低等现实问题。提高区域集聚人口能力,实施积极的老龄化政策,防范和化解人口问题对经济增长的不利影响。
——注重人口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理念,全面改善民生福祉,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关注重点人群发展,积极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实施贫困人口精准脱贫,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注重人口与资源环境相适应。强化资源环境对人口的支撑作用,引导人口向主城区、新城新市镇集中,通过人的集聚活跃区域经济。落实生态立市战略,可持续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着力提升城市对人口承载能力。
三、保持人口总量均衡增长
有效落实两孩生育政策,完善全面两孩配套政策,促进人口自身均衡发展,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协调适应。
(一)有效落实全面两孩政策。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效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实施重大意义宣传,努力营造积极生育两孩的良好舆论氛围,提高符合政策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对生育两个孩子以内的(含两个)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加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问题和措施的研究,及时把握群众生育愿望变化趋势,做好全面两孩政策效果跟踪评估,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二)完善全面两孩配套政策。
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等在内的全面两孩配套政策,健全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幼有所育。创新和完善生育家庭税收、抚育、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减轻生养子女家庭负担。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和配偶陪产假制度。支持妇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鼓励雇主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提供灵活工作时间和必要便利条件。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符合条件的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
(三)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
合理规划配置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合理规划配置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人口数量和人口分布变动的公共服务需求。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月子中心、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服务机构,鼓励支持农村普惠性幼儿园提质晋级。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加快培养月嫂和育儿嫂,同时鼓励和推广社区或邻里开展幼儿照顾志愿服务,推动政府、机构、社区和家庭形成婴幼儿照护合力。在大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区景点等设置母婴室或婴儿护理台,保障母婴权益。
提供优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住院分娩、母婴保健、避孕节育、儿童预防接种等服务,做好流动孕产妇和儿童跨地区保健服务工作。加大产前筛查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力度,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强化孕产妇和新生儿重症救治能力建设,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儿童健康干预和儿科诊疗能力建设,提高儿童广泛性发育障碍的筛查和治疗能力。
四、增加劳动力有效供给
积极提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人力资源支撑能力,全面提升劳动力技能,充分开发劳动力供给潜能,有效利用外部人才资源,为实现朝阳全面振兴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本保障。
(一)提升新增劳动力质量。
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15年基础教育,进一步提升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围绕朝阳市“五大基地”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培养应用型人才,推行产学结合,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积极补齐朝阳高等教育短板,加速朝阳电大引进国内高水平大学优质教育资源。
(二)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
建设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健全面向城乡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构建有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培养高素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积极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持续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并稳定转移就业。重视大学生创业平台建设,制定优惠政策,提供创业辅导,落实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与措施。建设一批返乡创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园,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创造有利条件。
(三)实行更积极引进人才政策。
创新引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国内外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实施“千名硕士引进培养工程”“千名专家进园区”等重大人才工程,引进一批领军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对引进人才在住房、就医、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完善配套措施。创新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引进人才。到2020年柔性引进“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10人,千人层次人选50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五、优化人口空间布局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推动城乡人口协调发展,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实现全市人口规模、布局与区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各方面协调发展。
(一)持续推进人口城镇化。
落实《辽宁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优化城市规模和结构,增强中心城区、县城和重点镇的集聚功能和综合承载能力,加强县域中心城市、重点镇和特色镇建设,改进和完善凌源市三十家子镇、北票市五间房镇等7个新市镇功能,增强对农村转移人口的吸纳和承载能力。
(二)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相适应。
实施人口绿色发展计划,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增强人口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安全的生态格局,积极推进生态廊道建设,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实行严格管控。支持低碳清洁生产,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指标体系,未经批准不得在大、小凌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上构筑蓄水及其相关开发建设工程。引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创建全国绿色交通城市,鼓励市民绿色低碳出行。
(三)促进人口分布与主体功能区相协调。
科学确定不同主体功能区可承载的人口数量,实行差别化人口调节政策。禁止开发区实施积极的人口退出政策。对于位于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居民点,实行“固化宅基地”政策,严格限制任何农村建房、企业或其他建设活动;推进地处偏远不适合宜居的自然村屯整村(屯)移民搬迁。鼓励居民向重点开发区集聚。
(四)完善人口流动政策体系。
全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将城中村居民纳入社区管理,逐步实现城中村居民市民化。依托现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将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全部纳入登记管理范围,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六、促进重点人群共享发展
关注重点人群发展,实现发展成果共享,维护重点人群合法权益。
(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保障范围。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融合发展,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到养老服务业,构建养老、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相互衔接的医养结合发展模式。
充分发挥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作用。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逐步完善职工退休年龄政策,有效挖掘开发老年人力资源。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开发与老年人身体素质、文化技能相匹配的再就业岗位。积极鼓励老年人参与社区服务与社会事务,增强老年人的归属感。
(二)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发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响应机制,构建以家庭监护为基础、国家监护为保障、社会监督为补充的保障制度,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完善儿童收养制度。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将贫困地区的营养干预工作纳入基本卫生服务,完善贫困地区留守儿童服务设施体系,为留守儿童提供生活托管、家教指导等关爱服务。
(三)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健全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按规定提供免费就业创业服务。健全残疾人托养照料和康复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水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实行12年免费教育,对残疾儿童普惠性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构建残疾人社会关爱体系,加强残疾人友好环境建设,加快推进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推动残疾人服务业发展,培育服务残疾人的社会组织和企业。
(四)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通过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医疗救助、教育支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社会助学等有效措施,全面实现贫困地区摘帽,贫困人口脱贫。全面实现贫困村卫生室、文化室、文化广场、广播电视、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实现屯道路硬化和班车通行,实现安全饮水和贫困家庭户户通电。
七、全面提高人口健康素质和道德素质
提升人口健康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全面提高朝阳人口综合素质。
(一)全面提升人口健康素质。
深入推进“健康朝阳”建设。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优化健康资源配置,到2030年,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建立合理膳食、戒烟限酒和心态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做好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工作,规范并推动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发展。普及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提升城乡居民应急素养和自救互救能力。完善健康保障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控战略,加强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提升人口身体素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健身场地设施。
(二)显著提升人口思想道德素质。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推动红山文化、三燕文化等朝阳特色文化的创新发展,弘扬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新乡贤文化,凝聚共同奋斗的精神力量。健全社会诚信体系,提升整个社会诚信水平。
八、规划实施
本规划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一)人口数据采集和人口信息管理。
发挥人口基础信息对决策的支撑作用,切实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共建共享。加强人口数据采集工作,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制度,全面、准确掌握全市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综合利用好分散在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统计等部门的人口信息资源,按照国家和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要求,逐步实现就学升学、户籍管理、婚姻家庭、殡葬事务、就业创业、生育和健康、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等人口基础信息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和综合集成。
(二)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和决策影响评估制度。
在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加强人口中长期预测评估。建立常态化的人口预测预报机制,科学预测分析人口因素对重大决策影响,促进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有效衔接。以人口计划为基础,完善年度人口形势会商机制。健全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框架内,试点增加人口风险评估内容。
(三)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建立促进人口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人口战略研究,统筹人口重大政策研究制定,协调解决人口发展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根据规划提出的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推动相关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协调。深入开展人口市情、规划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