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9 信息来源:公安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朝阳市公安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朝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aj.zgcy.gov.cn/)查阅。

一、概述

2018年,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政务公开促改革举措落实,以政务公开打造“智慧公安”,加大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政务服务透明度、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市公安局被市政府评为2017年度“朝阳市政务公开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公安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提高公安服务效能、密切警民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公安业务实际,规范公文类信息的制作、编辑、审核、发布程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坚持定期通报机制,促使各单位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检查,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建立依申请公开法制审核机制,确立法制审核工作流程。

(三)落实支撑保障。研究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激励和问责,对公开工作推进有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公开通报;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重点突出“微阵地”、“微服务”、“微需求”,不断提升便民服务的层次和水平,广泛宣传公安正能量,不断增大主动公开力度,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一)拓展职能,打造“微”力量。一是打造宣传“微阵地”。依托“一站双微”(朝阳市公安局政府网站、公安微博、朝阳公安微信公众号)和传统媒体打造重要舆论阵地。朝阳公安网站共发布信息439条,向省厅政府网站投送稿件276篇、采用135篇,向省厅内网投稿200余篇、采用120余篇,向市政府网站报送政务信息100余篇。朝阳公安新浪微博发布博文4415条,其中原创博文251条,市局长期维护的#朝阳警讯#微话题现阅读量已达1727.4万人次。积极开展“我在岗位上”“致警公安英雄”“护航高考”等系列微博话题的创作及发布。为切实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交流,朝阳公安微博开通公安微博在线自动回复功能,针对网民咨询较多的户口、交警、出入境及在线举报等问题,公布了市区户口、交警、出入境等部门咨询电话。以《警情通报》博文等形式,对凌源监狱罪犯脱逃案件等一批群众关切的社会热点事件予以正面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朝阳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4条,多次入围《辽宁政法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充分发挥及时发布警方权威信息、回应市民关注热点问题网络新媒体作用。二是拓展便民“微服务”。坚持以朝阳公安“互联网+”综合平台打造畅通便民服务“高铁线”。平台访问量达32.4万人次、注册量4.47万人次、业务办理1.1万余件,查询、咨询等各类服务近150万次平台受理办件2646件,提供查询各类信息53万件次,回复群众咨询772件次,收到各类线索举报100件,办事效率度、群众满意感、警务质效性显著提升。多起“千里同城”智能便捷服务案例架起服务群众“连心桥”,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朝阳公安“互联网+”模式分别被《人民公安报》和《辽宁法制报》刊载、宣传。三是满足实战“微需求”。积极利用平台推动打造最优发展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设置扫黑除恶专栏,提供“扫黑除恶网络线索举报”。深入开展“互联网+查纠治患”模式,借力“安全隐患大家纠活动”,拓展“安全隐患大家纠”平台线索收集查办,12条群众举报线索全部办结、及时反馈推行“微信警务”工作模式,指导建立各类警地联系微信群446个,容纳群内成员2万余人,引导全市180个社会防控群、业务工作群通过矩阵联动方式,开展服务群众、线索搜集、警情预警、安全提醒、公安宣传等工作,提高群众反诈防骗、交通安全等意识;获取有价值案件线索23条,协助破获行政案件2起、刑事案件17起,打击处理9人,救助服务群众75人,发布各类警务信息300余条。

(二)创新举措,服务发展。结合实际,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户籍改革”“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全市公安机关把打造最优发展环境作为中心警务和“一把手工程”。以解决“办事难”问题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采取走访座谈、开通数百个服务群众微信群等征求意见建议,对排查出的“接报警工作、执法办案、窗口服务、服务纪律”等4个方面35个具体问题,逐一对照认领,检查剖析,逐项整改,广大民警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态度明显改变。全面开展“进企业、访民情、送服务、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制定了《朝阳市公安局服务企业十项规定》,主动服务企业,努力营造招商、安商、亲商、富商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走访企业和重大项目6600余家次,召开“警企座谈会”690余场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问题700余件,侦破涉企案件70余起,为企业挽回损失560余万元。收到企业和群众送来锦旗41面,感谢信34封。二是推进“户籍改革”。建立全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户籍窗口六项重点举措,开展办证服务月活动,推行全市户籍窗口“低平敞开”办公模式,打通网上网下办理通道,放宽业务办理条框,精简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强化内外监督指导。组织开展上门、预约、延时等便民服务,全面提升市区户籍窗口服务水平。今年,全市办理居民身份证191896张,临时身份证32716张。制发新版居住证1520张,受理户籍业务2581057件,全市共办理“互联网+户籍”业务900余件。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公开推动“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做到权力公开透明、群众办事明白。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网上办事服务体验,持续深化“互联网+建设”,共有259项公安业务网上运行,其中71项行政审批事项可以在网上直接办理,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宗旨。出台《朝阳市公安局“最多跑一次”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定121项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一次性办理,居民身份证、护照和驾驶证等证照办理时限实现了对标全国、时限最短,有62项业务实现即办即结,占所有审批事项的61%,实现办事环节最简。

(三)突出载体,确保实效。始终把内强基础、外强氛围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导,引导社会舆论。一是组织开展内部培训。11月9日,市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保密工作培训会。培训会上,市国家保密局局长贾连华同志以当前保密工作形势与任务为题作了辅导培训;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演示了“信息化条件下是如何失泄密的”教学课件二是适时召开新闻发布。重点围绕服务民生的重大警务部署、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适时组织新闻发布会;以组织媒体记者采访、答记者问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实效。今年以来,共召开包括“朝阳市社会治理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一体化合成新模式”“市公安局开展解决‘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朝阳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3次新闻发布会,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开展“政务公开日”宣传。在全省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期间,市公安局积极组织参加以“解决群众‘办事难’,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为主题的全市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市局警务指挥部、“营商办”、行政审批科、交警支队、出入境管理局、治安支队、社区警务支队、法制支队、互联网警务中心、经侦支队等10个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宣传活动。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群众热情关注和积极参与,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网络申请2件,信函申请4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6件,均按时办结。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1件,占总数16.67%;同意公开答复数1件,占总数16.67%;不同意公开答复数1件,占总数16.67%;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2件,占总数33.33%;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件,占总数16.67%。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质量和形式有待加强;工作程序规范有待优化完善;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信息应用水平有待提升。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更好的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警务工作的促进作用。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增强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意识,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和规范,细化明确不予公开的范围,不断健全和完善队伍激励保障机制。三是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密切关注重大社会舆情动态,传递社会正能量,回应社会新期盼。四是提升全市公安“一站双微”政务媒体矩阵化管理和应用水平,继续强化“互联网+”服务平台运维,提高“警务微信群”利用效率,实现最佳效果。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