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9 信息来源:市供销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本报告按照2018年度市供销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内容包括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以及其他应报告的事项等11个部分。本年度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11日至2018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朝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工作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供销社理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212571818)。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市供销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朝委办发[2016]34号)精神,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朝政办发[2018]105号)要求, 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努力加强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提高供销社的公信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标准和市供销社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市供销社坚持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全面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极大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供销社按照规定主动公开文件34件,通过朝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省供销社网站、朝阳日报等各类媒体,发布信息118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市供销社所涉及到的重点领域信息,主要是本部门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情况已经在朝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工作情况

市供销社不涉及此项情况。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收到建议和提案。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市供销社不涉及此项情况。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市供销社不涉及此项情况。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8年,市供销社受理依申请政府公开公文数量为0 件,单位或个人向我单位申请公文查阅0件,“部分公开”的件数为0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为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申请内容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的政府信息为0件。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和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市供销社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建立健全机构、机制为核心,以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重点,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五个重点科室组成成员,下设办公室,确定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业务操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及时发布年度工作报告,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保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认真执行《朝阳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朝阳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等制度规定。年初就着手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计划,制定并下发了《朝阳市供销社2018年政府信息工作要点》,根据市社机关行使的各项职能、管理的各项事务,除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全部向基层和群众公开。包括市社机关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科室的职责和权限,议事和办事制度、依据、程序、结果,勤政廉洁规定、监督办法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全面公开。公开的方式采取挂牌服务、张榜上墙、发文公布、接受查询等多种方式,向基层和群众公布政务公开的内容,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在抓好制度落实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分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了日常监管工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8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机制、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时效性有待提高。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市供销社要认真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供销系统的本职工作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提升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在群众关心的社会民生问题上更加突出方便性和时效性。要把好信息公开质量关。在供销系统内把农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开内容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为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和繁荣提供良好的环境。要进一步加强检查和督促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抽查,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日常化、制度化的管理工作。

十一、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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