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9 信息来源:住房公积金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依法管理透明运行,强化社会监督,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一项重要抓手,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思路,为保障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稳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一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总体公开情况。年初,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要点》具体要求,成立了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中心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根据中心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了符合实际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86条,公开的形式以朝阳市政府网站为第一平台,同时通过朝阳住房公积金网站、中心和各县(市)办事处8个综合服务大厅、电台电视台、报纸、刊物等媒体形式多渠道公开公积金管理工作服务指南、业务流程、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受到广大社会公众的好评。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部门,中心承担向社会及时发布、解读和回应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提高政府公信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就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工作要求以及考核奖惩等作了明确规定。市、县两级信息员队伍围绕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加大了信息报送力度,一些高质量的信息被省政府、市政府媒体转载,社会认知度明显提升。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社会认知度不断扩大,职工对公积金制度和政策越发关心,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网站点击率、在线咨询量不断攀升。针对这一情况,中心积极开展政策解读,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十二届 “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解决群众办事难,打造营商环境最有省”的活动主题,中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中心政务公开日活动内容,务求活动开展取得实效。中心充分利用全市街头集中宣传的大好时机,在政府门前南侧设立公积金政务宣传点,悬挂宣传标语,把与住房公积金有关的政策信息、惠民新政、办理程序、所需要件资料等印成宣传手册,向广大市民发放。同时,北票、凌源、朝阳县、建平、喀左五个办事处与市中心联动,也分别设立政务公开宣传点,综合营业大厅屏幕播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2018年我中心主要领导及业务骨干走进电台电视台的“利民热线”等栏目答疑解惑。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8年,为加强公积金舆情管理,推进舆情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出台了《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舆情工作制度》,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办事处负责人为舆情员和网络监控员(网评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排除隐患,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全年未发生造成负面影响公积金舆情事件。

(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2018年,朝阳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已经达到披露较为充分,公开相对完整透明的程度,因此,并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八)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2018年中心没有发生因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提起的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18年,中心未收到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提案。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2018年,按照规定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舆情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对8个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软硬件进行了完善;对政府信息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了培训;以上措施使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准有了明显提高。但取得成绩的同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结合自身实际和存在的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学习《条例》内容,认真学习借鉴省内外特别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我市管理中心在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过程中的信息,使《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常态化,及时公开,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