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做好核销住院患者医疗费工作的建议》(第043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7-19

姜华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核销住院患者医疗费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朝阳市委市政府已成立朝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的各项工作均由朝阳市医疗保障局负责统筹协调。

2.我市各医疗机构已定期开展“视患者如亲人”的相关教育活动,旨在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3.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患者入院时对患者进行重复、过度检查这种行为,是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的日常工作,我市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对这种行为进行限制、处罚。

4.我市现行的住院核销办法就是以医院一、二、三级的级别为基础,充分尊重患者意愿,向优质服务的医院倾斜的。

5.我局今年的重点工作是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相关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政策将于下半年出台。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朝阳市医疗保障局

201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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