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2 信息来源:司法局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朝阳市司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规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政府信息,充分利用朝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朝阳市司法局公众微信号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开。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努力发挥政府信息对社会发展的引导作用。我局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布置并狠抓计划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全体干部积极参与,把政务公开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着力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 “五公开”,及时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公示等信息,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的职责权限和执法工作动态,极大的方便了群众。积极开展扫黑除恶、解放思想大讨论信息公开,2019年主动公开相关工作信息14条。

(二)做好5.15政务公开日宣传工作,由市司法局纪委书记带队,办公室、律师科、公证科、法律援助科、司法鉴定科和法制宣传科主要负责同志,和市公证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政务公开日活动。共印发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宣传品1000余份,发放便民手册500余册,接待现场咨询群众30余人次,整理问题10件。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互联网+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法治宣传工作”等相关技术和各种有效的大数据系统,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数据库,建立规模化、集约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实行全市甚至全省范围内的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共享。我局法宣科联合市法宣办创建的“三燕普法”微信公众号,现已有近千人关注,公众号内容稳定更新中。启动“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工程,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由“计划性普法”逐步向“市场性服务”方向过渡。

(四)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办结。我局今年共收到议案提案2件,全部在规定时间给予处理,做到了议案提案件件有人管,事事有人办。

(五)市司法局全年无政策制定与解读情况。

(六)做好回应社会关切工作,建立市司法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和相关回应机制,全年无重大政务舆情发生。

(七)一年来,未收到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也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八)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及时调整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科(部)室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了《朝阳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审核制度》、《朝阳市司法局政务公开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朝阳市司法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朝阳市司法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信息内容审核更加严格。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发布,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4

24

7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一是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相关文件公开进一步规范;二是科室人员主动报送挖掘信息的意识还需加强;三是信息报送的时效、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创新形式,深化应用,把信息技术与业务应用及服务民生相融合,拓展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范围和服务办事的深度,突出网站的社会效益;二是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司法行政政务公共平台,要加快建设信息资源管理系统,明确各部门提供共享信息、检索信息和使用信息的应用流程,制定业务应用迁移的流程和规范,针对可能出现的数据丢失与泄露、共享技术漏洞、不安全的应用程序接口等问题,落实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明确相应的信息安全责任,建立健全运维保障的各项制度建设。三是着手网站迁移,结合新成立司法局各项业务,优化网页布局,提供更加直观的网页界面,方便群众查看信息,反馈意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朝阳市司法局

20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