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朝阳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强化公开职能,规范信息内容,创新工作形式,提高工作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
明确组织领导责任。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各科室、事业单位积极配合的工作领导机制,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严肃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责任,朝阳市自然资源局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并印发《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新闻发布管理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等,真正做到制度管人,制度管事。
2.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内容
积极发挥局门户网站作为朝阳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各类动态类、重点领域、公示公告、人事任免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办事服务、在线咨询、局长信箱等一系列栏目及响应机制,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朝阳市自然资源局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依托辽宁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中国土地市场网,《国土资源》杂志、《朝阳日报》等网络、杂志、媒体,及时发布自然资源动态信息,征地信息、土地出让信息,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反映社情民意、实现政民互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方便人民群众了解自然资源信息,提高群众参与政府工作的热情,增加群众满意度。
2019年,朝阳市自然资源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3条,其中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4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8件,政务微博公开96条,微信99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76条。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朝阳市自然资源局积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同时,将“4.22地球日”、“爱鸟周”、“5.15政务公开日”、“6.25全国土地日”、地质灾害宣传周、节能减排宣传周等系列活动作为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途径。2019年,全局共组织、参与宣传活动5次,制作条幅12个,发放宣传单及画册2000余份,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朝阳市自然资源局及时调整、更新重点专栏信息内容,不断补充完善土地征收、出让及矿业权信息相关工作,实现与辽宁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链接。2019全年,局门户网站公开重点工作类政府信息69条,市政府网站公开重点工作信息87条,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供地计划信息5条,土地出让公告115条,地块公示153条,结果公告298条。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加强信息共享,优化政务流程,充分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按照朝阳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2019年,朝阳市自然资源局认真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包含事项名称、流程概述、法定依据、承诺时限、审批流程详细信息,全部录入省政务服务网。打通行政审批“最后一公里”,切实做到方便群众、服务基层、提高效率。
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平台延伸拓展,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结合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建设,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建设管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移动端服务。调动社会资源力量,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提升服务水平。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人大代表建议7 件;省政协委员提案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 6件,办结率及满意率均达100%。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要求,朝阳市自然资源局在局门户网站发布自然资源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和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政策解读信息。2019年,市自然资源局就《2019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储备计划项目》、《2019年朝阳市造林绿化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6月29日,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岑立戈参加《营商环境在行动》栏目,现场解答群众来电咨询。
(六)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 号)文件要求,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切实增强舆情意识,落实夯实回应责任,以系统性思维,打好政务舆情处置“主动仗”,建立健全了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密切跟踪关注涉及本地本部门的舆情。以舆情处置为契机,改进政府管理服务,力争政务舆情防患于未然。做到超前研判舆情热点,坚持积极应对,最大程度释放舆情处置正能量。朝阳市自然资源领域全年无重大舆情发生。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3件,较2018年多20件。其中当面申请24件,省自然资源厅转办件1件,邮寄申请15件,市政务公开办转办件2件。全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或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0 |
60 |
6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6 |
增加7个 |
2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3件 |
增加28件 |
73 |
行政强制 |
0件 |
0件 |
0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项 |
1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笔 |
8,370,445,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3 |
0 |
0 |
0 |
0 |
0 |
4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3 |
0 |
0 |
0 |
0 |
0 |
4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在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仍存在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二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改进情况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涵
结合当前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增加政府信息公开中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审批、审核、核准、备案的政府信息事项的深入解读、分析。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专题梳理、汇总、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2.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推动将信息公开列入培训科目,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