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2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9]34号)等文件要求,安排部署市农业农村局年度公开方案、要点。推进决策公开,通过座谈会等形式邀请专家、群众参与讨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按季度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161”工程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及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加强政务开放参与回应,扎实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完善新闻发布机制,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本单位网站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完善各项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截至2019年末,我局新制作政府信息规范性文件总数为333件,其中:公开数量为6件,每月按要求报送至政务公开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33

6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制度有待完善;公开的力度、深度、广度有待拓展;干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便民性、有效性有待增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机制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合理设置公开目录,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充分利用好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便捷群众查阅信息公开、咨询问题等。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及时组织主动公开工作宣传与学习,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对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

三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群众关切的“三农”政策法规、项目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特别在政策解读方面,在引用转载国家、省级有关政策解读的基础上,对涉及市本级需要解读的实施方案、意见及其他政策法规,严格做到市本级“三农”政策解读稿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