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2 信息来源: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朝阳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朝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www.cysczj.gov.cn)上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邮编:122000,电话:3608226,电子邮箱:lncyc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市财政局积极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予以主动公开。2019年度,市财政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68条,内容主要包括:财政工作动态、应主动公开文件、财政预决算报告、财政公告及机关作风建设等内容;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6余条,内容主要包括预决算报告、财政工作动态信息等;通过新闻媒体、报刊等公开信息10条,内容主要内容为报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朝阳市财政局政务微博公开信息69条;送交政务公开办应主动公开的文件2件。

市财政局对本局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对市财政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局领导信息及办公时间、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了集中公开。按月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及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资金情况。同时,在局网站页面底端,公开了市财政局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便于公众联系咨询相关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收到政务公开申请8件,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务公开规定》,严格把握办理程序、规范答复格式,严谨做出答复,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强化政务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出台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管理工作的。三是积极开展培训。认真组织人员参加省财政厅及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工作人员培训,并在局内培训计划中加入政务公开方面内容,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加强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宣传主渠道作用,定期更新网站信息,及时发布或转载最新财经动态及财政政策、预算执行情况、机关党建工作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等。及时收集各科室信息,按要求更新局门户网站各个栏目,做好内容保障。在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的同时,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局LED显示屏、窗口单位宣传栏、报刊、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信息。

(五)做好监督保障工作

近年来,为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切实做好监督和保障工作,市财政局陆续制定出台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财政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管理制度》《朝阳市财政局诉求办理工作流程》《朝阳市财政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朝阳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朝阳市财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朝阳市财政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及《朝阳市财政局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等制度办法,形成了一套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网站建设、诉求办理、舆情回应、工作考核等相关内容为一体的制度体系。在工作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遵守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程序,严格按制度要求公开信息、开展公开渠道建设,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根据考核评议制度,年底对局内各科室进行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未发现不合适科室。同时,对工作突出的科室给予表扬,严格要求各科室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工作透明、廉洁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3

3373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1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1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科室(单位)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做的不够;由于局内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以兼职为主,有时在信息更新上不够及时;对政务公开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多数是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与培训,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和水平。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变化和新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对政务公开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强化制度执行,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做好局门户网站、市财政局政务微博等公开平台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