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体制健全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各乡镇街、市直各部门单位分别设有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领导班子目标考评管理体系中,激发了各部门单位的工作热情。
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体制完善,制发了一系列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发了《关于表彰全市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关于开展全市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关于征求<凌源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意见建议的函》《关于印发凌源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市2019年政务公开专项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确保省、市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考核评议等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办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制度形成常态化,组织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社会媒体等代表列席相关会议、定期检查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监督公开情况,切实做到了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公开。
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我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对在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制发文件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号召其他部门单位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激励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有条不紊,常规性工作有序推进
1、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按市级要求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与报表,并重新修订完善了《凌源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进行重新梳理,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组织乡镇街和部门单位编制与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共70家单位通过政府网站公布了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部门、单位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0余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00余条。我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6件,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诉讼15件。
2、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作用
利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广播电视、报刊、服务中心窗口、微信公众平台、新闻发布会推进公开已成常态。目前已召开6次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就供水工作情况、市营商局“重强抓”专项行动目标的新举措和营商环境建设领域的新政策解读、凌源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政策解读、凌源市城乡低保提标政策解读、调整完善朝阳市健康扶贫政策实施意见解读情况、《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解读情况等向社会公布,组织综合执法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4家单位走进利民热线直播间,引发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3、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我市严密部署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在《凌源市报》主要版面刊载了市委副书记、市长于仁礼同志《锐意进取 聚力攻坚 扎实推进“重、强、抓”专项行动落实落地》的署名文章。15日当天,30余个部门单位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办公,解答市民政策咨询等问题,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宣传板、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实落地情况,涉企政策等。市政府办主任李利国同志亲临活动现场指挥、指导,各部门单位也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走上街头,与市民对话,解答其疑难问题、了解征求意见建议,并将相关咨询问题记录下来,以备分析整理。整个活动出动工作人员180余人,共接待了1500余人次的政策咨询,全部给予了细致耐心的讲解,发放宣传资料达28000余份。全市30个乡镇街分别在本辖区举办了户外宣传活动。
4、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围绕机构职责、决策部署、放管服改革、市场监管情况、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精准脱贫工作,以及财政资金预决算、环境保护、就业创业、政策解读等领域,细化目录标准和内容规范,逐项分解到主管单位,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加强工作推进,持续深化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252 |
793 |
109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86 |
0 |
1177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53 |
0 |
107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98 |
0 |
2678 |
行政强制 |
103 |
0 |
4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6 |
增39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3 |
7761207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6 |
0 |
0 |
0 |
1 |
29 |
10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0 |
0 |
0 |
1 |
13 |
2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1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1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7 |
0 |
0 |
0 |
0 |
1 |
8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1 |
3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12 |
12 |
||
(七)总计 |
76 |
0 |
0 |
0 |
1 |
29 |
10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1 |
1 |
10 |
0 |
4 |
1 |
15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乡镇街、部门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发布主动性不强、时效性不足;二是个别乡镇街、部门单位信息发布渠道不畅通;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要不断丰富和拓展。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系统人员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与网上办事的有效结合,以政务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提高机关效能。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加大年度考核赋分权重,并结合考核工作,定期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将日常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总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推进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和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网络及新媒体的效用,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范围,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凌源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