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5G产业发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朝阳市5G产业发展方案
为抢抓发展机遇,提前布局5G网络,促进5G产业发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网络强国和大数据国家战略,充分发挥5G对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关键作用,统筹规划5G网络布局,提升网络支撑能力,加强行业推广应用,丰富垂直应用场景,推动5G相关产业发展,加快构建具有朝阳特色的5G产业生态体系,全面推动朝阳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通过实施5G网络建设、5G示范应用、5G产品开发三大工程,加快推进数字朝阳、工业互联网和智慧城市建设,使朝阳市和全省全国共享5G产业发展机遇,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到2020年末,基本实现全市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园区5G网络覆盖;5G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智慧城市等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1家“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工厂。
二、重点任务
(一)以网络建设为基础,提升5G网络供给能力。
1.组织编制5G网络规划。做好我市2020年—2024年5G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按照规划内容稳步推进建设。2020年必保建设5G基站719个,力争再规划5G基站430个,做到5G信号覆盖市县主城区、商务办公区、商业街区、公园广场等区域,满足群众需求;同时要覆盖我市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医院、学校等场所,为5G在行业应用做好保障。到2024年,共规划建设5G基站7105个,实现千户以下行政村、国道、省道、普铁等交通干线的5G覆盖,达到绝大多数农村聚居区5G信号覆盖,并继续对市区、县城、乡镇、行政村等热点场景进行补充覆盖。各县(市)区政府要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实现“多规合一”,确保铁塔、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配套等设施纳入基础设施规划,实现水电煤气与通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协同施工验收,特别是在规划道路、轨道交通、地下管线、广场绿地、路灯和监控等市政设施时,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同步规划移动通信基础设施,预留铁塔、基站、机房位置和空间,统筹基站配套设施电力需求。(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2.全面开放社会公共资源。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5G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朝政办发〔2019〕14号)要求,认真落实。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展览馆、旅游景点、运动健身场馆等所属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路灯、公安监控、交通信号等杆塔资源,火车站、客运站、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景区、绿化带等公共区域在确保功能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要全面协同开放,支持通信铁塔和基站建设。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开放或共享小区所属屋顶、墙体、照明灯杆、广告箱体、电梯轿厢、园区管道等资源,确保移动通信信号良好覆盖。(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3.着力解决网络建设难题。市5G建设推进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要求,着力解决5G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级政府行政审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移动通信铁塔站址及规划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基站选址和建设进场等问题;电力部门要做好5G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为5G基站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电价主管部门要制定出台优惠电价政策;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5G等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力度;高速公路、铁路等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沿线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协同开放相关资源。(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交投集团、朝阳供电公司、通信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
(二)以示范应用为先导,推动5G与产业融合发展。
1.5G+工业互联网。加快推进5G、IPv6、VR/AR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工业企业中应用部署,鼓励我市工业企业依托电信运营商、华为公司、清华紫光云等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企业,加大对工业互联网的应用能力,不断利用新型信息化手段,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市已有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要面向制造业企业,多与企业开展对接,为企业提供适配性好、定制化优、能为企业带来真正提升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和解决方案,打造我市的“5G+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示范应用。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构建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三大体系,推动7个省级经济开发区、20户重点企业的5G应用,打造工业领域“万物互联”环境。(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科技局、通信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
2.5G+智慧城市。利用5G技术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开展5G在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场馆、智慧环保等领域示范应用。按照《朝阳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朝阳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做好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交通、雪亮工程等项目的推进工作,用项目带动我市智慧城市的发展。在重大活动现场和城市热点地区部署5G网络、4K高清摄像头等设施,实现重大活动和交通拥堵现场实时高清监控,提升城市应急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在水电煤气等居民生活缴费领域开展智能抄表应用测试,在环保领域开展环境监测应用试点,提升城市民生服务和环境管理能力。在网络购物、虚拟点餐等领域,组织开展5G、VR/AR互动业务试点,推动形成服务业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综合服务中心、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3.5G+智慧文化旅游。在具备条件的景区,利用5G、无人机、VR/AR、4K高清等技术,组织开展5G在文化旅游领域的示范应用,使游客以接近亲临现场的方式体验朝阳市历史文化和人文美景,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配合省政府打造好“一部手机畅游辽宁”新模式,促进朝阳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文旅集团,相关县(市)区政府)
4.5G+智慧医疗。利用5G技术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鼓励医疗单位与5G通讯设备供应商、电信运营商及有关企业合作,共同开展远程会诊、远程监护、远程查房、院前急救、配送机器人和康养助老等领域5G示范应用,探索医疗服务领域发展新模式,实现“智慧服务”“智慧医疗”“智慧管理”等智慧医院建设目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
5.5G+智慧教育。推动高校、职业技术学校和中小学校等单位与5G电信运营商、相关设备生产企业合作,加快5G基础设施部署,共建智能教育环境。利用5G技术,开展VR/AR教学、远程互动课堂、远程听评课、教学效果AI评测和智慧校园管理等教育新模式示范应用,推动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鼓励职业院校开展远程职业教育培训,探索技工人才培养新模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工业信息化局)
6.5G+智慧农业。加快推动智慧农田建设,推进5G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本市现代农业的深入融合,鼓励国内先进的智慧农业物联网产业园与本地企业开展合作,通过在本市科技示范果园、设施蔬菜示范园以及食用菌、蓝莓、杂粮等高效农业园区安装传感器等设施实现对农田温湿度、土壤酸碱度、光照强度和作物生长态势等信息的实时采集和传送,提高农业生产的精准化程度;推进5G技术在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市场供需等方面中的运用,打造本市农业“行业智慧大脑”,助力打造杂粮、大枣等本地特色农业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以配套产业和产品集聚为核心,构建5G产业生态圈。
1.加强5G工业应用技术研发能力。推进5G在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应用技术突破,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加快突破工业无线网络接入技术、传输技术和边缘计算技术,研制工业无线网络接入网关等设备,建立基于5G的工业互联网实验环境系统平台。推动科研院所和企业突破5G智能化生产线部分关键技术,研制5G现场网关、传感器和边缘计算平台,开展VR/AR工业应用,形成智能化生产线远程控制及运维管理等5G应用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2.丰富5G技术应用。鼓励运营商积极开展5G示范应用项目,开展“智能+”顶层设计,积极与市政府、龙头单位和企业接洽,在远程体验行政大厅、招商决策应用、融媒体、沉浸式安全监控等方面开展试点合作。鼓励科研院所根据各行业差异性特点,有针对性突破工业无线网络接入技术、传输技术和边缘计算技术,研制工业无线网络接入网关等设备。鼓励本市众多传统企业、新兴企业加入5G应用技术创新链,加快构建5G应用商业闭环,以应用需求为牵引,加快推动技术成果的产业转化,形成技术创新与应用变现的良性互动,建立健康可持续的普惠5G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通信管理办公室)
3.加强产业产品集聚。围绕补齐5G产业发展短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依托我市朝阳通美晶体科技有限公司、辽宁航天阳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和项目,大力发展我市5G产业链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电容、光纤等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推动我市各开发区面向5G领域国内外知名企业开展招商,促进我市老企业积极寻求对外合资合作暨转型升级,孵化5G产业链,积极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主导作用,在5G网络配套产品、5G手机及行业终端、5G集成电路产品和5G软件及增值服务等关键领域开展精准招商,推动5G产业企业集聚发展,构建5G产业生态圈,面向信息安全保障、网络切片定制、边缘计算服务等新兴产业环节,发展丰富一批面向新兴业态与跨界创新的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4.壮大5G手机及行业终端。推进手机零部件生产企业研制5G手机用模组、镜头和马达等产品,加强与手机生产商对接合作,扩大智能手机产业规模。争取引入液晶玻璃基板、聚酰亚胺等新材料项目,填补手机及智能穿戴产品显示屏材料空白。鼓励物联网终端生产企业与5G芯片、模组生产企业开展对接合作,研制垂直行业应用终端,扩大5G行业终端产业规模。(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5.发展5G集成电路产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争取突破5G芯片设计瓶颈,加快提高集成电路芯片制造水平。重点发展半导体薄膜设备、显影机、湿法刻蚀机、半导体封装设备等集成电路装备,加快发展硅片材料、特殊气体等关键材料。积极承接封装测试产业转移,完善芯片先进封装测试业,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集成电路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6.发展5G软件及增值服务。重点发展终端协议栈软件、小基站协议栈软件、终端模拟器嵌入软件等5G通信协议软件。推动软件服务业企业开发视频短信、定制化视频彩铃、即时通讯平台等5G增值业务产品。鼓励企业创新创业,面向不同垂直行业、不同应用需求开发定制化软件、APP和服务,推动软件服务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7.培育5G网络安全产业。加快补齐网络安全产品短板。加强与网络安全领域领军企业合作,培育、引进一批网络安全企业及科研单位。围绕5G和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需求,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开发网络安全基础产品和工具软件,搭建5G、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和安全防护平台,实现对网络安全威胁和漏洞的智能化识别、实时监测预警和动态研判,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数据信息保护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机制,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市工业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和电信运营商、铁塔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应用和产业发展,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领域和跨部门的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通信管理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大资金支持。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5G、工业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领域试点示范和重大项目在朝阳布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的撬动作用,利用国家和省相关专项资金,鼓励市场化运作,优先支持5G领域科技创新、示范应用和招商引资等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通信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
(三)扩大招商引资。围绕补齐5G产业发展短板,推动各市和重点产业园区面向国内外知名企业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积极争取国内龙头企业及其战略合作企业更多产品和项目落户朝阳,加强与国际5G重点公司的对接和洽谈合作,加快培育5G产业发展生态。(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强化人才支撑。积极引进国内外5G高层次人才及团队。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加快培育5G技术人才。推动有条件的职业技术院校建立5G产教融合基地,加快培养5G应用人才。推动电信运营商做好5G网络运维和行业应用推广人员储备。(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通信管理办公室)
(五)开展科普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微信等各类媒体资源,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广泛宣传5G对社会发展带来的新变化,普及5G等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法律法规,开展基站电磁辐射知识科普活动,增强公众对通信电磁辐射的科学认识,积极营造有利于5G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通信管理办公室、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四、组织领导
成立朝阳市加快5G移动通信网络投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工业信息化局、通信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城管综合执法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规划局、朝阳供电公司、铁塔朝阳市分公司、移动朝阳市分公司、联通朝阳市分公司、电信朝阳市分公司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1.朝阳市5G通讯网络建设规划
2.关于加快5G移动通信网络投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3.各县(市)区2020年5G通信网络建设指标表
4.朝阳市2020年5G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1
朝阳市5G通讯网络建设规划
为抢抓新基建的发展机遇,稳步推进5G通讯网络建设,合理实现5G网络全覆盖。进而提升5G网络供给能力,推动5G相关产业发展,加快构建具有朝阳特色的5G产业生态体系,全面推动朝阳经济驶向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规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边建设、边储备”发展思路和“政府主导、铁塔统筹、开放共享、服务社会”建设原则,扎实推进先重点、后完善,以重点项目为先导,统筹推进的两步走战略。
二、发展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完成重点工程。实现我市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区、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园、工业互联网应用培育企业、重点旅游景区、乡镇、跨省高速等交通干线和较大村屯5G全覆盖,有力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到2024年,实现千户以下行政村、国道、省道、普铁等交通干线的5G全覆盖,绝大多数农村聚居区5G信号全覆盖,并继续对市区、县城、乡镇、行政村等热点场景进行补充覆盖,力争建成全省领先的5G应用示范城市。
三、具体规划
依据我市现有4G基站数量为4736个,规划5G基站7535个,累计投资16.6亿元。
——2020年,上半年确保建成5G通信基站719个、室内分布系统站52个,投资规划1.85亿元。实现市区、县城核心城区的连续覆盖,包括主要商业街区(朝阳大街、友谊大街、中山大街、南大街、北大街、凌河街、凤凰大街、光明街、五一街等)、党政机关、校园、医院、重点企事业单位、高铁车站等实现5G应用。下半年,力争再规划5G通信基站430个,新增投资0.8亿元。将市区主城区打造成5G精品区,将经济开发区打造成5G示范区,实现重点产业园、重点项目、工业互联网应用培育企业、物流园区、重点景区5G网络全覆盖。
——2021年,规划建设5G通信基站1496个(含新建118个)、室内分布系统站45个,投资规划3.907亿元。实现县城、跨省高铁等交通干线连续覆盖,扩展至重点乡镇和部分村屯。
——2022年,规划建设5G通信基站1243个(含新建320个),室内分布系统站49个,投资规划2.83亿元。对市区、县城等场景进行补充覆盖和扩容,实现乡镇、跨省高速等交通干线5G覆盖,扩展至较大村屯。
——2023年,规划建设5G通信基站2191个(含新建232个),室内分布系统站57个,投资规划4.213亿元。对市区、县城、乡镇热点区域进行补充覆盖和扩容,实现千户以上行政村5G覆盖,扩展至中型村屯。
——2024年,规划建设5G通信基站1456个(含新建85个),室内分布系统站94个,投资规划3.037亿元。继续深入农村地区,实现千户以下行政村、国道、省道、普铁等交通干线的5G覆盖,达到绝大多数农村聚居区5G信号覆盖,继续对市区、县城、乡镇、行政村等热点场景进行补充覆盖和扩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协调解决5G通讯网络建设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5G网络建设有序推进。
(二)细化任务指标。以5G通讯网络建设规划为依托,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将规划目标进行细分,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及经济开发区。
(三)强化督查考核。制定5G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对县(市)区政府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进行考核,确保按期完成5G建设任务。
附件2
关于加快5G移动通信网络投资
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5G通信网络投资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20〕13号)要求,结合《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5G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朝政办发〔2019〕14号),为加快我市5G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铁塔统筹、开放共享、服务社会”原则,全面推进5G站址专项规划和建设,推动公共资源开放,实现社会站址资源与现有基站站址资源的双向共享。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体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覆盖”的思路,加快5G网络建设,加大在中心城区、产业园区、景区等重点区域布局,2020年必保建设5G基站719个,力争再规划5G基站430个,2020年末达成5G网络满足群众需求,5G信号覆盖市县主城区、商业街区等热点区域;同时为5G在行业应用做好保障,扩大覆盖范围至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区、重点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医院、学校等场所,推动7个省级开发区、20户重点企业的5G应用,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到2024年,要实现千户以下行政村、国道、省道、普铁等交通干线的5G覆盖,达到绝大多数农村聚居区5G信号覆盖,并继续对热点场景进行补充覆盖。建成全省领先的5G应用示范城市。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通信铁塔站址规划管理。
各县(市)区要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与水、电、气、暖等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尤其在规划道路轨道交通、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绿地建设、客运场站、风景区、交通枢纽以及市政道路、公园、路灯、监控等其他市政设施时,要同步规划和建设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拿出总体规划方案,纳入多规合一平台,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内容相协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基站、铁塔、机房预留位置和空间,同时统筹考虑基站配套设施电力需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信息化局、通信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朝阳供电公司、铁塔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二)全面开放公共资源。
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展览馆、旅游景区、公路客运站、市政绿化区等公共区域在确保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场地资源全面免费开放。加快开放市政路灯杆、公安监控杆、交通信号杆等公共基础设施,无偿为5G铁塔、基站及相关配套设施提供建设空间。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帮助协调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在距离确保居民安全的前提下,征求相关权利人同意后向铁塔公司开放共享小区屋顶、墙体、照明灯杆、广告箱体、通信井盖、园区管道等小区资源。推动社会资源向铁塔公司开放。
明确铁塔公司在满足居民小区、公共设施等各类挂高资源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帮助协调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物业服务公司,在征求业主同意后进行5G站址的建设、维护等相关工作,协助解决基站建设难、维护难、保有难的问题。(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通信管理办公室、铁塔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三)推进站址资源统筹共享。
鼓励社会站址资源拥有单位向铁塔公司全面开放资源,满足5G移动通信网络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全市信息化发展。遵循“一切挂高皆可用”的共享理念,推进社会站址资源(社会塔)与基站站址资源(通信塔)的双向共享。首先整合现有弱电塔、杆及设施共享,应拆尽拆,提供拆迁成本实施方案,有计划推进,限时完成。利用公安、交通、监测、照明和电力设施等社会杆塔,作为铁塔公司5G布局的站址资源,推动社会塔向通信塔转变。深挖铁塔公司站址资源价值,通过向政府和社会开放,拓展视频监控、数据采集和物联网基础设施服务、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在公安通信、交通监控、安防监控、环保监测、水文监控、森林防火、河道治理、地震监测、汽车充电桩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通信塔向社会塔转变。各县(市)区、各部门在建设路灯、监控、交通指示、通信等杆塔设施时,要统筹考虑并优先采用有“多杆合一”功能的“城市智慧型杆塔”。(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通信管理办公室、铁塔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四)简化审批流程。
落实国家三部委《关于加强移动通信铁塔站址用地及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2017〕234号)精神,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要优化移动通信铁塔土地使用及城乡规划工作流程,针对移动通信铁塔站址建设的特点,简化申报、审批等操作性手续。对于因历史原因手续不全的基站铁塔用地,遵循“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原则,分期分批逐步处理、陆续解决。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据通信企业提供的合法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等材料,依法及时办理基站铁塔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手续,对于部分未及时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基站铁塔用地,朝阳市铁塔公司要主动与基础电信企业沟通,共同梳理需要过户的土地清单,收集相关登记要件,并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转移登记申请,办理过户。补办土地手续要根据实际情况简化工作程序,不再补办建设用地预审手续和规划相关手续。新建移动通信铁塔站址用地,按规定可直接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也可采取配套建设、依法取得地役权等方式使用土地,移动通信铁塔站址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后方可取得土地使用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营商环境建设局、铁塔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大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力度。
加大对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力度,公安机关依法惩处破坏通信基础设施、阻扰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企业安保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巡检,加强安保经费投入。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道路改扩建、城中村清理改造等造成移动通信基站及配套设施改动或迁移的,要事先征得设施产权人同意,提供替代路由、站址,遵循“先建后拆”的原则实施迁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给予补偿。公路改(扩)建时,设置在公路设施上的通信网络设施应无偿自行迁移或拆除。(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综合执法局、通信管理办公室、铁塔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六)严格执行用电支持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省出台的电价优惠政策,通过落实低价核电、风电、光伏发电、组织电力市场化交易,大力支持通讯运营企业由“转供电”改“直供电”。(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局、朝阳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七)加快行业推广应用。
积极支持工业互联网、城市综合治理、智慧物流、智慧旅游、远程医疗、远程教育、车联网等5G应用项目建设,鼓励引导基础电信企业以产业园区、企业厂区、旅游景点、商业区等为重点搭建商用网络,加快5G通信技术在各行业中的应用推广。大力推动“5G+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示范工厂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建立由工信、通信管理、住建、自然资源、发改、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协调,统筹推进5G网络站址规划和建设工作。铁塔朝阳市分公司定期向联席会议汇报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高效推进5G站址资源统筹储备和建设工作。铁塔公司要形成站址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加大乡(镇)街道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相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通力合作,切实做好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
附件3
各县(市)区2020年5G通信网络 建设指标表 | |||
序 号 | 县(市)区 | 建设站址数(个) | 争取站址数(个) |
1 | 北票市 | 38 | 50 |
2 | 凌源市 | 59 | 54 |
3 | 朝阳县 | 27 | 49 |
4 | 建平县 | 45 | 47 |
5 | 喀左县 | 71 | 48 |
6 | 双塔区 | 375 | 97 |
7 | 龙城区 | 104 | 85 |
合 计 | 719 | 430 |
附件4
朝阳市2020年5G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5G建设工作要求,紧抓新基建的发展新机遇,以“5G+”带动产业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及赋分
(一)考核内容。
基站建设基础任务完成情况(原计划719个基站建设);基站建设争取任务完成情况(5G覆盖经济开发区、工业互联网应用企业、物流园、景区、5—10亿元重点项目和10亿元以上重点产业园)。
(二)考核赋分。
1.基础任务完成分。
赋分标准。上半年完成原定719个基站建设任务得50分,每少完成一个,扣1分。
赋分依据。以铁塔与三家运营商顺利进场施工、签署协调完成确认单为标准。
2.争取任务完成加分。
(1)7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实现5G基站覆盖得10分,以建成基站数量计算加分,每个加1分。
(2)各县(市)区实现辖区内重点物流园5G基站覆盖得5分,以建成基站数量计算加分,每个加1分。
(3)各县(市)区实现辖区内至少一个景区5G网络基站覆盖得5分,以建成基站数量计算加分,每个加1分。
(4)各县(市)区实现辖区内工业互联网应用培育企业5G基站覆盖,每完成一户,加2分。
(5)全市80个5—10亿元重点项目和10亿元以上重点产业园5G基站实现覆盖,每覆盖一个项目加1分。
三、考核方式
半年和年终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讯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考核小组进行现场考核,以建成投入使用为标准。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评定分数由高至低排序,予以通报。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到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年度绩效考核中。
本办法由市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