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朝阳市科学技术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8

于印发《朝阳市科学技术局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朝阳市科学技术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朝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朝阳市科学技术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按照《辽宁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及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公务员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组织领导 

成立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郭喜春任组长,副局长常志新、华胜利、尹学武为成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常志新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考核对象、内容及考核指标

(一)考核对象。局在职公务员中除市委管理和选派到乡村任职干部以外的人员。

(二)考核内容。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重点,结合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进行考核。

(三)考核指标。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社会诚信、出勤情况等方面,占考核比例的30%。个性指标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占考核比例的70%。重点以量化指标为主。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公务员平时考核实行季度考评的方法,即: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每季度考评一次,在每季度末完成。年度最后一个季度的平时考核结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二)考核程序。公务员平时考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确定考核指标。年初,根据本年度工作目标和公务员职务职责,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确定每名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指标。年度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及时补充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务员。

2.个人小结。公务员对照平时考核指标,如实对本人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以及遵规守纪情况每季度末进行简要小结,记录到《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报主管领导。

3.审核评鉴。分管局长对分管科长(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进行评价并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科长(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对本科室内其他公务员进行评价并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考核结果反馈。主管领导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工作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5.评价结果备案。局办公室负责统计汇总考核结果并进行备案、归档。

五、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好等次公务员人数为参加考核的公务员人数的40%以内。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共设四个等次:90-100分为“好”;70-89分为“较好”;60-6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具体对照《朝阳市科学技术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指标细则》进行考核。

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结果作为公务员职务职级调整、奖励惩戒、教育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于平时考核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在单位内部工作实绩考核奖金差异化分配中,适当提高奖金标准。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选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对于平时考核成绩较差、表现欠佳的公务员,应当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警示谈话或调整岗位。

监督管理

经批准享受国家规定假期的,按正常出勤对待。因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的,或者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对经批评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公务员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得知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本方案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参加平时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

市科技局参加平时考核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所在科室

职务(职级)

1

司长龙

大学进园区进企业指导科

四级调研员

2

于文学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四级调研员

3

时宏龙

机关总支办公室(办公室)

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办公室主任

4

刘凌嘉

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5

倪书国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科长

6

张立波

大学进园区进企业指导科

科长

7

戴志强

大学进园区进企业指导科

一级主任科员

8

李景福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一级主任科员

9

于文坤

机关总支办公室(办公室)

一级主任科员

10

李  亮

机关总支办公室(办公室)

二级主任科员

11

丛  舟

机关总支办公室(办公室)

办公室副主任

12

周  月

机关总支办公室(办公室)

四级主任科员

13

刘  影

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试用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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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科发〔2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