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5 信息来源:住建局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按照《朝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朝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朝政公领发〔2020〕1号)具体安排,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充实了政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机构和人员“三到位”

   (二)完善制度情况一是制定了《朝阳市住建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发了关于调整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朝阳市住建局双公示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朝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制度的通知。二是明确公开属性。凡单位拟制的公文以及报请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一律按程序明确主动公开、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

   (三)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朝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等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3条,其中,公开机构职能、政策与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各类信息225条;工程建设、危房改造,农村环境治理、住房保障类信息97其他业务新闻类信息301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其中信函申请2,均已按期办结

(五)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投诉、舆情回应情况。我局共受理8890综合服务平台各类诉求案件1047件,办结1039件,办结率99.2%。日常接待上访群众累计400余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领导走进直播间4次。

 (六)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让城市路网更加完善。打通“断头路”、修复“破损路”,不断完善城市路网体系。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2条、排水管网40公里、铺设人行道方砖29万平方米。重点实施了珠江广场、南北大街、文明路、龙山街(朝青线)改造工程和文明路下交桥、坝下路畅通工程,有效缓解了城区交通拥堵,方便了群众出行。南大街、黄河路燕北供电所等5处城市易涝点整治全面完成,长达7年之久的南部排洪干渠实现贯通,天心湖强排泵站建成投入使用,城区排水排污、防洪防汛能力进一步增强。新闻媒体刊发和播发相关信息50多条。二是绿化工程让城区绿化水平不断提高。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大幅增加城市绿量,新增城市绿化面积45万平方米。建设凌河公园、慕容公园、珠江公园,对龙泉大街、文明路等5条道路绿化进行了提升改造,实施了“拆违建”绿化工程,开展了“森林五进”工程,实施了新建道路绿化工程和春季树木补植工程。三是协调推动燃气管道贯通工程,持续6年多的辽河油田燃气管道实现贯通,主城区用上质优价廉的管道天然气。采取能源托管方式,对城区2万盏路灯进行了升级改造,路灯照度提升1倍以上,达到了国家标准;城区智慧路灯大数据中心建成投入使用。

2.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全年共公开了棚户区改造政务信息50余。二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权力下放,主要依托省建设信息网公开,我局加强监管。

3.围绕污染防治和重点民生领域公开。一是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对相关文件措施及时公开。二是对拆除(关停)城市建成区20吨以下燃煤供暖锅炉7台,拆除废弃大烟囱72座,今年朝阳中心城区供暖决定在去年提前3日温水运行的基础上,要求各供暖企业提前5天温水运行,解决供暖“初期冷”问题,城区供暖保障能力逐年提高。三是及时公布了争取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共7103户,其中,建档立卡户危房4529,建设计划、建设要求和竣工情况

4.公开“三公”经费决算信息。补充完善“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全面公开了2020部门预算、2019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全年承接人大代表建议33件,政协提案43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全部予以公开。

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我局牵头起草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房地产平稳发展若干意见》《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和局门户网站就该文件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解读。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0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情况。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十“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制作了宣传单,宣传图版“5.15政务公开日”当天,我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到现场参加活动,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部门职责、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网上办理等内容,与群众积极互动,进行现场答疑,接受群众咨询近百人次,向群众派发宣传资料500余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15

 84

 8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1

 0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01400232.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1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因此在公开时间上还不够及时,格式不够完全规范,范围不够全面,公开渠道有待增加,与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下一步工作当中,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围绕不足加以改进,在创新工作思路上下功夫,拓展公开渠道,强化公开时效,扩大公开范围,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