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朝阳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3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张文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多年来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指提出建议非常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落实,并就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科技局通过强力推进“创新驱动暨大学进园区进企业”战役实施,通过搭平台、转成果、育主体、强服务,着力提升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大科技创新政策投入力度。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强化政策落地。先后出台了《朝阳市科技创新“五大工程”实施意见》、《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关于加强高新技术培育的政策措施》和《朝阳市大学进园区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促进企业创新的政策文件,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转化科技成果、建设研发机构、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等行为予以政策支持,减轻企业创新成本。落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310万元,为95家企业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款4000余万元。
(二)积极向上争取,支撑企业创新。由于受政府财力紧张影响,2016年至今我市未安排用于支持研发项目的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市科技局充分利用国、省科技专项资金支撑作用,为凌钢集团、浪马轮胎、朝柴动力等50余家企业争取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省科技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各类科技资金1.6亿元。
(三)多部门强强联合,全方位提供服务。一是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对科技创新支持政策的掌握和运用,市科技局与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建立三方长效沟通机制,深入县区面向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培训,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针对科技创新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及事后管理、R&D统计申报等进行讲解,截至目前,累计培训企业300余家。二是将省、市鼓励支持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进行提炼、归纳、汇总,遴选出14件、122条政策,编制印发了《省市科技创新政策材料选编》、《税收优惠政策应用指南手册》等宣传材料,利用科技活动周、税法宣传月等多种渠道向全市2000多家企业进行发放。三是加大对金达集团、天亿机械等科技型企业的“点对点”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财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有研发投入的企业100%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各项创新税收政策,进而推动企业不断加大技术投入,有效提升企业创新活力。
(四)强化金融支持,破解资金瓶颈
进一步发挥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增信服务作用,拓宽融资渠道,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撑。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科技金融贷款3000余万元。充分利全省首批5个成立“科技担保”公司试点城市之一的优势,发挥省科技担保政策优势,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新的资金担保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推进创新主体培育,建立科技型企业培育库。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产业集群建设,建立“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库。按照一企一策、分类推进的原则,引导创新资源和创新服务向培育企业集聚,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个性化服务,通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导、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加计扣除政策培训等活动,促进科技型企业生成壮大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使企业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团队建设等方面得到显著提升。并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每家奖补5万元,。
(二)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高研发经费比例。规上工业企业申报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的,将研发经费投入将作为重要审核指标。重点培育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生成规上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实现R&D投入占GDP比重达到1.5%,
(三)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搭建科技创新支撑载体。一是鼓励和支持企业组建国家、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积极争取国、省专项资金支持。二是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深层次科技合作平台,推广“东大矿冶研究院”合作模式,搭建校企多元化投入新模式,为我市产业发展提供了强劲的科技支撑。
(四)全力争取国、省科技专项,推进企业创新发展。围绕前我市重点产业和园区,紧盯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认真梳理国、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做好项目储备和包装服务,“跑部进省”为企业科技创新争取更多政策资金支持。
(五)强化财税激励作用,增强创新优惠政策实施效果。重点开展研发经费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激励政策宣传服务,针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分级服务,确保各类企业应享尽享创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