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朝阳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六个财务相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朝阳市科学技术局财务管理工作,经局党组研究讨论通过,现将《朝阳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朝阳市科学技术局资产管理制度》、《朝阳市科学技术局差旅费管理实施办法》、《朝阳市科学技术局预算管理制度》、《朝阳市科学技术局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朝阳市科学技术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朝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4日
朝阳市科技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2021年)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财政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保证财务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更好地为机关工作服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我局机关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机关财务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各项经费收支统一管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办公室统一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经费管理要强化预算,注重其使用效益。
二、经费来源
机关经费主要来源:市财政拨入行政经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市财政及其它渠道拨入的专项经费。
三、预算编制的基本方法
办公室组织相关业务科室, 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按经费的类别编制全年支出预算,报财政部门申请经费。
根据财政下达的全年预算经费指标,量入为出,合理安排经费支出。
四、经费支出审批程序
所有经费支出核销的一般程序如下:
经办人 | → | 科室负责人签字 | → | 会计审核 | → | 财务分管领导审批 |
会计人员审核针对报销单据及金额的准确性,财务分管领导的审批针对业务工作的合理性。
五、核销时限
业务工作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业务经办人履行完整的签批手续后到办公室进行核销。出差报销需附朝阳市科学技术局出差审批单,招待费用报销需附朝阳市公务接待审批表,会议费用报销需附朝阳市科学技术局会议审批表。无故超过报销时限的,不予核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核销的,由经办人提出申请并经财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延期,但最多不能超过30天,不能跨年度。办公室每月的第二、三、四周的周四为现金收付结算工作日,无特殊情况,其余时间不办理结算。
六、借款的审批程序
因公外出和办理公务事项,住宿费、机票等按规定必须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予借款。如办理公务事项必需用现金结算,需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可办理借款,特殊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七、会议费管理
1、 严格执行朝委办发[2014]18号文件中共朝阳市市委办公室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严格执行各类会议的开支标准和范围。
2、局及其各科室组织召开的需列支会议费的会议,事前需填写朝阳市科学技术局会议审批单,经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会议费核销时应提供会议审批单、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簿以及会议费结算的原始单据及明细。
八、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
2、办公室负责维护“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卡)。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保证总账与明细账金额相符。
3、建立职工使用或保管的固定资产登记卡、职工调离本单位(或退休)时,必须收回其所用或保管的固定资产。
4、固定资产盘亏或毁损,除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外,还应查明原因和责任,办理有关赔偿事项。
5、固定资产的处理由办公室提出意见,按固定资产处置程序审批。变价收入交财务。
九、采购
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日常办公所需采购物品均需在网上商城进行采购,除非所采购物品网上商城没有可以线下采购。工程维修、设备采购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达到限额的通过政府采购形式实施;未列入《政府采购目录》选择定点采购或者通过询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