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户籍人口统计,年末总人口320.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8.3万人。总人口中,男性人口163.5万人,女性人口157.0万人,男女人口比例104:100。全年迁入人口0.7万人,迁出人口1.5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6万人,人口出生率5‰;死亡人口2.8万人,死亡率8.7‰,人口自然增长率-3.7‰。年末常住人口275.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3.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43.8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52.17%;农村人口131.8万人,占47.83%。城镇化率5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