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朝阳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公开由朝阳市政府办公室制作的政府信息(由行政主管机关制作的关于土地、外事等方面的政府信息,申请人直接向行政主管机关申请)。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421-2912328 通信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 (政府办政务公开办) 邮政编码: 122000 二、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获得政府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掌握该政府信息的各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点击下载),并提供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如身份证等)。 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三、申请的处理 各单位要确定受理部门,制定受理方案,规范受理程序。在收到申请后,根据下列情况及时给予答复; (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七)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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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