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05
根据省厅《关于推荐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通知》(辽司电〔2021〕36号)精神,朝阳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此次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标准和工作程序,经各县(市)区司法局初选,市局党组研究,拟推荐凌源市司法局四合当司法所、喀左县司法局利州司法所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拟推荐建平县司法局叶柏寿司法所长张玉琢(女)同志、双塔区司法局光明司法所长王艳红(女)同志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公示期为2021年7月5日至9日,凡对公示对象存在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朝阳市司法局反映。
联系电话:0421-2611918
联 系 人:董滢滢
朝阳市司法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