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朝阳市统计局
2010年3月18日
为了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市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为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于2008年进行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全体普查人员近两年的辛勤工作,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全面完成。经辽宁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事后质量抽查、审核、确认,并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朝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总体情况
2008年末,全市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共1.09万个,与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相比,增长33.9%。全部产业活动单位1.67万个,比2004年末增长10%。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7.8万户,比2004年末增长14%(见表1)。
(二)单位经济类型分布
2008年末,全市企业法人单位5566个,比2004年末增长31.5%。其中,国有企业221个,下降42.7%;集体企业330个,下降64.6%;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852个,增长1倍;私营企业4049个,增长7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1个,增长23.5%;外商投资企业30个,下降25%(见表2)。
(三)单位地区分布
2008年末,我市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有1.09万个,全部产业活动单位1.67万个,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7.82万户。其中法人单位户数占全市法人总户数比重超过15%的县区有:双塔区、北票市、凌源市。全部产业活动单位占全市比重超过15%的有双塔区、凌源市、北票市。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占全市比重超过15%的有双塔区、北票市、建平县(见表3)。
(四)产业活动单位行业分布
在全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1823个,占10.9%;采矿业888个,占5.3%,批发和零售业1735个,占10.4%;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889个,占5.3%;教育1490个,占8.9%;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799个,占10.7%;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4776个,占28.5%。以上七个行业合计占80%(见表4)。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2万户,占43.4%;交通运输业2.76万户,占23.0%;工业1.1万户,占9.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06万户,占8.8%;住宿和餐饮业8041户,占6.7%(见表5)。
(五)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市第二、三产业单位和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62.2万人,与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相比增长34.9%。其中,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5.1万人,增长26.6%;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7.27万人,增长40.3%。在从业人员中,单位从业人员42.29万人,占67.8%;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20.07万人,占32.2%。
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11.3万人,占26.7%;建筑业5.02万人,占11.9%;批发和零售业2.6万人,占6.2%;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6.27万人,占14.8%,教育4.04万人,占9.5%(见表6)。
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 1.1%、13.2%、23.2%、28.7%和33.9%。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7.75万人,占单位从业人员的18.3%.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2.7万人,占单位从业人员的6.4%(见表7)。
(六)企业资产总额
2008年末,全市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1453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1.1倍。其中,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36.4亿元,下降43.6%;集体企业资产总额15.3亿元,与2004年末基本持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27.3亿元,增长3.74倍;私营企业资产总额330.9亿元,增长2.51倍;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24亿元,增长2.2倍;外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10.3亿元,增长 63%(见表8)。
(七)企业实收资本
2008年末,全市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收资本总额163.7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87.9%。其中,国家资本31.8亿元,下降5.9%;集体资本4.6亿元,下降9.8%;法人资本31.1亿元,增长1.5倍;个人资本82.9亿元,增长1.44倍;港、澳、台商资本11.3亿元,增长23.6倍;外商资本1.64亿元,增长7.1%。
二、工 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市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710个,比2004年末增长20.8%;从业人员172060人,比2004年末增长22.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占1.9%,集体企业占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占9.1%,私营企业占82.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9%,其余类型企业占1.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3.1%,集体企业占2.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占18.5%,私营企业占60.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3.1%,外商投资企业占1.1 %,其余类型企业占11.2%(见表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占31.6%,制造业占65.5%,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2.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29.1%,制造业占65.6%,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5.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矿压延加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8.5%、10.8%和8.8%(见表10)。
(二)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08年,全市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如下(见表11)。
(三)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
200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22.92亿元,比
2004年末增长1.2倍。其中,采矿业占26.2%,制造业占68.7%,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5.1%。
2008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668.83亿元,比2004年增长2.2倍。其中,采矿业占35.1%,制造业占60.9%,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4%。
2008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利润总额 44.67亿元,比2004年增长1.6倍。其中,采矿业占68.5%,制造业占31.2%,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0.3%(见表12)。
(四)企业科技活动
2008年末,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40个,比2004年末增长33.3%;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企业22个。在大中型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占
20.3%,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企业占10.0%。
2008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人员3182人,企业投入的科技活动经费3.6亿元。
2008年,在企业投入的科技活动经费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2.28亿元,投入强度为1.44%;大中型工业企业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2.05亿元,投入强度为1.6%。
分行业看,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超过千万元的行业有3个,分别是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见表13)。
200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新产品产值56.3亿元,新产品产值占同口径工业总产值的8.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2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1件,占87.5%。
三、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市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293个,比2004年末增长87.8%;从业人员50145人,比2004年末增长44.6%。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占4.1%,集体企业占6.5%,有限责任公司占31.7%,私营企业占57.7%。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2.4%,集体企业占16.6%,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占37.3%,私营企业占43.7%,(见表14)。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52.9%,建筑安装业占19.8%,建筑装饰业占17.7%,其他建筑业占9.6%。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8.1%,建筑安装业占8.3%,建筑装饰业占1.9%,其他建筑业占1.7%(见表15)。
2008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66.7亿元,比2004年增长1.3倍。其中,资质内企业占94.3%,资质外企业占5.7%。(二)建筑业总产值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7.0%,建筑安装业占10.5%,建筑装饰业占1.4%,其他建筑业占1.1%(见表16)。
(三)房屋建筑面积及竣工价值
2008年,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93.28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333.66万平方米,竣工价值25.92亿元(见表17)。
(四)资产、工程结算收入和利润
2008年末,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2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40.4%。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6.9%,建筑安装业占11.3%,建筑装饰业占1.4%,其他建筑业占0.4%。
2008年,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工程结算收入62.4亿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9.7%,建筑安装业占8.7%,建筑装饰业占1.3%,其他建筑业占0.3%。
2008年,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利润总额9424万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64.9%,建筑安装业占30.9%,建筑装饰业占3.9%,其他建筑业占0.3%(见表18)。
四、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114个,比2004年末增长31%;从业人员8062人,比2004年末增长20.2% 。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01个,比2004年末增长57.8%;从业人员5747人,比2004年末增长49%。行政事业法人单位13个,比2004年末减少43.5%;从业人员2315人,比2004年末减少18.7%。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占14.9%,集体企业占4.9%,有限责任公司占16.8%,私营企业占63.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42.4%,集体企业占8.1%,有限责任公司占10.3%,私营企业占39.2%(见表19)。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交通运输业占77.2%,仓储业占18.8%,邮政业占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交通运输业占72.7%,仓储业占8.6%,邮政业占18.7%(见表20)。
(二)资产、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200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45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1.4倍。其中,交通运输业占41.7%,仓储业占52.9%,邮政业占5.4%。
2008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7.88亿元,比2004年增长62.6%。其中,交通运输业占39.4%,仓储业占46.5%,邮政业占14.1%。
五、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 1409个,比2004年末增长27.6%;从业人员26038人,比2004年末增长73.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占3.0%,集体企业占8.9%,有限责任公司占16.7%,股份有限公司占0.4%,私营企业占70.6%,其他内资企业占0.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5.1%、集体企业占7.8%、有限责任公司占35.9%、股份有限公司占3.5%、私营企业占47.3%、其他内资企业占0.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3%、外商投资企业占0.03%(见表2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64.1%,零售业占35.9%。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5.2%,零售业占54.8%(见表22)。
(二)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
2008年末,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67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51.6%。其中,批发业占73.4%,零售业占26.6%。
2008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146.1亿元,比2004年增长 1.5 倍。其中,批发业占84.6%,零售业占15.4%。(见表23)
六、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市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76个,比2004年末下降3.8%;从业人员 4004人,比2004年末增长26.8%。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占11.8%,集体企业占9.2%,有限责任公司占15.8%,私营企业占60.5%,其他内资企业占1.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13.0%,集体企业占3.1%,有限责任公司占20.9%,私营企业占61.3%,其他内资企业占0.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7%(见表2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50%,餐饮业占5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2.2%,餐饮业占57.8%(见表25)。
(二)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
200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3.82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61.2%。其中,住宿业占55.9%,餐饮业占44.1%。
2008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3.58亿元,比2004年增长2.5倍。其中,住宿业占37.5%,餐饮业占62.5%(见表26)。
七、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69个,比2004年末增长38.7%;从业人员5711人,比2004年末增长7.4%。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占8.2%,集体企业占5.9%,股份合作企业占0.4%,有限责任公司占32.3%,私营企业占50.9%,其他企业占0.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1%,外商投资企业占0.7%。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5.4%,集体企业占3.3%,股份合作企业占0.2%,有限责任公司43.4%,私营企业占41.9%,其他企业占0.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0%,外商投资企业占0.2%(见表27)。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地产开发业占55.4%,物业管理企业占27.1%,中介服务业占5.6%,其他房地产占11.9%。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地产开发业占51.1%,物业管理企业占37.5%,中介服务业占3.9%,其他房地产占7.5%(见表28)。
(二)主营业务收入、实收资本和营业利润
2008年,全省房地产业主营业务收入22.3亿元,比2004年增长1.5倍。其中,房地产开发业占90.9%,物业管理企业占2.6%,中介服务业占0.9%,其他房地产占5.6%。房地产业实收资本11.4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业占87%,物业管理企业占7.7%,中介服务业占1.6%,其他房地产占3.7%。房地产业营业利润2748万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业营业利润1405万元,物业管理企业营业利润-943万元,中介服务业营业利润621万元,其他房地产营业利润1666万元(见表29)。
八、其他第三产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市其他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数6033个,比2004年末增长26.2%;从业人员15.7万人,比2004年末增长17.2 %。其中,企业法人单位782个,比2004年末增长92.6%;从业人员2.9万人,比2004年末增长1.3倍。行政事业及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5251个,比2004年末增长20%;从业人员12.8万人,比2004年末增长5.5%(见表30)。
(二)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2008年末,全市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15.9亿元。其中,金融业、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占85.4%、1.2%和 11.7 %,三个行业合计占98.3%。
2008年,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80.1亿元。其中,金融业、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占74.8%、15.2%和4.7%,三个行业合计占94.7%。
2008年,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利润6.4亿元。其中,金融业、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占55.8%、40.5%和0.9%,三个行业合计占97.2%(见表31)。
(三)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的固定资产、收入和支出(或费用)
2008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固定资产原价78亿元,全年收入合计84.6亿元,全年支出(或费用)合计82.6亿元(见表32)。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
(3)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即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具体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活动的个体劳动者。
[3]从业人员:是指2008年12月31日在第二、三产业单位和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在岗的从业人员。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从业人员。
单位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年末实有人员数。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港澳台方工作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4]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企业实收资本按照投资主体划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六种。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6]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是指有组织地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并有相应经费支出的企业。
[7]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是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8]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开发研制,但尚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投产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9]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是指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1年第87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已经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资质外建筑业企业指虽然没有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实际从事建筑生产经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10]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总承包企业是指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是指具有专业承包资质,可以承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不包括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11]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12]其他第三产业:包括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3]其他第三产业中的金融业数据未包含证券业数据.
[1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