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9-18 信息来源:朝阳市统计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我局通过朝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0余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436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均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上网发布。在今年疫情防控期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微信“辽宁朝阳统计”积极发布、转载相关信息,就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主动信息公开类别分为以下几类信息:政策法规、机构职能、统计信息、资金信息、应急管理、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统计部门活动信息等。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主要以朝阳市政务网进行公开为主,以其它形式进行公开为辅。1.网站公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辽宁朝阳统计”向相关部门和群众公开。2.报刊广播电视公开。通过《朝阳日报》发布《朝阳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朝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3.新闻发布会公开。今年共召开了四次新闻发布会。分别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新闻发布会,2020年一季度、2020年上半年和2020年三季度全市主要经济数据新闻发布会。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布了具体受理程序等,2020年度没有收到有关公民、法人或组织机构的信息公开申请。涉及统计涉密信息类信息不予公开。

(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促进统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专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收集、整理、上传信息,实行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条块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提高对信息公开《条例》和《办法》的贯彻执行能力。二是规范政务公开,严格政府公开审查。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经过自查、认定、审批三级审查,层层把关,做到“公开不泄密、涉密不公开”。凡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科室在行文时填写“政务信息公开审批表”,明确公开属性,报告分管领导审批后上网公开,重要信息需主管领导审核。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

(四)开展14届“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

   由于疫情原因,今年“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宣传。我局利用“辽宁朝阳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公开宣传活动20余条。

(五)政策解读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朝阳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公报解读,编印《朝阳统计年鉴》,按月公布统计月报、统计信息、分析等,及时准确的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最新统计资料,满足党政领导、机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要求。2020年,我局共发布印发统计公报1期,统计年鉴1期、朝阳统计手册1期、统计要情65期、统计月报12期、经济普查公报1期、统计信息80篇,统计分析48篇。

(六)统计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2020年我局共举行了三次大型宣传活动,分别是2020年7月17日,在双塔区举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启动仪式;2020年9月24日,在万达广场召开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启动仪式;2020年12月8日在万达广场举办了主题为“全面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统”“12.4”“12.8”法治宣传月启动仪式。在“辽宁朝阳统计”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宣传活动信息及统计工作相关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信息公开内容仍需不断充实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规定,进一步做好目录整理和信息归类工作,不断完善和充实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方便公众了解统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