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商发 〔2021〕21号 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9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朝阳市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朝阳市商务局          朝阳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1日


朝阳市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商批发函〔2021〕127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特色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我市农产品供应链流通体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计划利用2021-2022两年的时间,按照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的方式,通过组织全市的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区农贸市场、乡镇集贸市场、连锁零售终端等经营主体实施改造升级工程,重点推动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提高政府宏观调控和稳价保供能力;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冷链物流,加强智慧化赋能,提升冷链服务和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完善农产品零售网点,发展智慧市场,增强便民惠民服务能力。全市计划两年内组织完成30个以上的项目改造工程,有效提升全市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的规模和质量。

二、主要任务

(一)升级改造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

支持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交易区和内部道路等公共设施,满足分区、分类经营和批零分离、人车分流要求。完善通风、排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改善环境卫生。加快完善冷链仓储、检验检测、产品溯源、加工配送等设施设备,严把农产品入市质量安全关。开展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完善电子结算、买卖双方经营和交易信息登记管理等配套设备,促进人、车、货可视化、数字化管理。全市计划申报数量1个。

(二)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

重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内部改造建设,主要完成规模适度的预冷、贮藏保鲜等设施,完善冷链加工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等,推动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推广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加快完善信息采集、处理和发布等设施设备,提升市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批发市场农产品年交易额不低于1亿元,新增冷库库容500吨(含)以上,项目财政支持环节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其中冷库投资额不低于财政支持环节投资额的50%。全市计划申报冷链物流项目数量3个。

)完善农产品零售网点

重点支持城区农贸市场、连锁生鲜超市内外部环境和设施改造,完善分区布局,进一步增强检验检测、冷藏保鲜、产品追溯等便民惠民服务能力,完善供应链末端公益功能。发展智慧农贸市场,支持市场配置智能电子秤、信息化管理等设备设施,对品种、价格、销售量等交易信息统一管理,实现智能支付、交易溯源、计量监管、价格监测等智慧经营和管理模式(见附件1)。

支持乡镇集贸市场改造建设,进一步改善乡镇农贸市场经营环境,完善运营、交易和卫生等设施,达到相关改造提升标准(见附件2)。

城区、乡镇农贸市场项目财政支持环节投资额分别不低于300万元和150万元;连锁生鲜超市项目实施主体需运营5个(含)以上直营零售网点,零售网点农产品经营面积占比50%(含)以上,经营品类至少包括蔬菜、水果、肉等,项目财政支持环节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

全市计划申报城区农贸市场项目4个,连锁生鲜超市项目4个,乡镇农贸市场项目申报数量4个。

三、资金支持政策

(一)支持方式

按照“菜单式、全公开、可追溯、问绩效”的方式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采用以事后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的“以奖代补”方式。对单个项目财政补助额不超过支持环节投资额的50%。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城区农贸市场、乡镇农贸市场、连锁生鲜超市项目支持金额最高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和300万元,连锁生鲜超市单个网点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支持对象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近3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项目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各级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20215月)

按照规定的建设完成时限,结合冷链物流项目实施主体的农产品年交易额不低于1亿元的标准,掌握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项目开展情况。按照城区农贸市场、乡镇集贸市场、连锁生鲜超市三类主体的改造标准,了解掌握全市基本情况。目前已建立项目名录库,时时关注各项目进展,及时准确掌握有关情况。

(二)项目实施(2021年5-12月)

项目单位要在2021年开始实施建设,并在2022年底前完工投入使用。其中公益性批发市场要进行改造升级工程。冷链物流项目要进行预冷、贮藏保鲜设施建设,完善动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完善信息采集、处理和发布等设施设备,提升市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农贸市场和生鲜连锁企业进行环境和设施改造,增强便民惠民服务能力,发展智慧农贸市场。改善乡镇农贸市场经营环境,完善运营、交易和卫生等设施。

(三)项目审核及申报(2022年1月)

2021年底前,已完工项目实施主体可向注册所属县(市)区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5),初审合格后,报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市级部门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派人到项目单位现场进行核对,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完整。

各地商务部门要于2022年1月5日前联合财政部门将正式申报文件及2021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6)、地区绩效目标表报送至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2份);将每个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胶装A4大小)报送至市商务局(一式4份)。逾期不予受理。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

要充分认识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对我市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谋划,建立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结合地方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市商务局:负责加强指导全市主要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工作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提升企业供应链建设水平;会同有关部门筛选确定项目申报企业,完成全市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扶持资金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监管。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财政部门做好项目初审,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指导申报单位做好材料申报工作,定期调度掌握已支持项目的绩效情况,及时报送有关总结材料和报表。

(二)完善推进机制

建立本地区农产品流通骨干队伍,原则上自2014年起,各地以各种形式接受过财政资金补助的农产品流通企业,都应纳入本地区农产品流通骨干队伍。2021年度接受资金支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和当地政府签订协议,明确应急保供、稳定价格、安全环保等公益性职责,增强民生保障能力;接受资金支持的连锁零售企业应纳入当地相关统计体系。

(三)严格项目审核

各地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本地区有关项目实施、检查、审核、验收、申报等职能,确保材料要件完整规范、真实有效,包括是否符合支持对象、支持方向和内容要求,是否已享受或正在申报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符合财政支持环节投资额要求等。项目实施主体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对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将取消支持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强化项目管理

各地商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过程、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季度首月3日前将上季度资金拨付及项目进展情况(见附件7)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并于2022年3月5日前将2021年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含地区绩效目标表)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五)做好宣传总结

及时跟进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发现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重点总结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等经验成果,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和推广力度,扩大政策效果,推动工作成效由点到面扩展。

市商务局商贸运行指导科

联系人:成海涛       电话:2610308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联系人:张  野       电话:3608107

附件:1.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标准

2.乡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标准

3.项目建设情况表

4.地区绩效目标表

5.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6.2021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推荐项目汇总表

7.资金拨付及项目进展情况表

8.项目申报情况表

9.承诺书

附件1-9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信息来源:朝阳市商务局

关于本网|网站声明|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朝阳市人民政府

辽ICP备2020013812号-2 辽公网安备21130002000010号 网站标识码:2113000047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 邮编:122000 邮箱:cydz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