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党组深入践行“朝阳振兴营商环境必须先行”“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理念,以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为根本目标,按照有“实例、实数、实践、实效”的要求,围绕司法行政主责主业,对现有举措再完善、现行服务能力再提高,不断强化落实,全力助推我市营商环境优化。
大力提升公证服务质效,强力推进“办事方便”。市公证处实行365天全年无休息的“不打烊”工作方式,对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企业,及老、弱、病、残、孕、军人军属、抗疫英雄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预约、延时、邮寄送达等“差异化”服务;在一定条件下打破证明材料不全的限制,对继承公证中的有关证明以“承诺书”代替,由专人通过调查核实的形式进行补充,变被动核实为主动调取;持续优化遗产继承公证办理程序,由10项压减为5项,出证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细化落实“法治良好”。开展涉企法律公益服务。组建50人的律师公益服务团,联合市工商联及所属商会抽取200家企业,针对内部管理制度、外部经营行为等方面,为其进行“法治体检”,监控企业经营风险。此外,由律师公益服务团对企业家或法务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提供行业规范意见、典型案例示范和针对性法律服务,切实解决企业法律问题,降低法律成本。
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完善制度机制,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范围、具体要求,规定出庭应诉最低比例;建立协调机制,以协调函的形式,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时出庭应诉,目前我市“应出尽出”案件完成率达100%。实行涉企检查计划双查机制。审核确认18个部门102项涉企检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开。于11月底开展市本级涉企检查计划落实情况现场检查。
着力降低企业遵从成本,优化培育“成本竞争力强”。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实行“双审查”制度,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一律不得出台;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废止或者修改完善,不断降低企业制度交易性成本,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