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信息,承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车辆管理、资产管理、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市直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劳动工资、人事档案、机构编制管理、干部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建设工作、牵头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及干部扶贫帮困工作。
(三)综合法规科。分析国内外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综合分析研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形势及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对经济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査;组织落实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定、检査考核和上报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四)投资与规划科。承担“161”重点工程中面向全中国主攻京津冀招商引资工作,并指导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开展京津冀地区专题招商、培训、服务保障等工作;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治金(钢铁、有色、黄金、稀士)行业管理工作,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基金的安排意见,按权限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省扶持企业技术改造等优惠政策的实施;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有关管理工作;调度重点工业项目,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五)工业经济运行科。承担全市“161”重点工程中的老企业合资合作转型升级相关工作,牵头负责老企业合资合作转型升级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考核,具体负责项目库建设,破解项目推进中的问题,项目效益分析、推广和评价;牵头承担工业增加值指标任务,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的有关政策措施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承担相关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按分工承担企业帮扶工作;承担协调推进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工业行业准入,提出服务型制造的发展政策;负责推进全市工业设计培育发展工作,指导和协调企业兼并重组、产业转移相关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工业供给侧结构,统筹协调工业八大产业政策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业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和智力引进;研究提出与工业领域相关的财税、政策性金融等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工业企业使用相关金融工具,推进银企对接,引导推进工业产业基金的使用和健康发展;负责指导本行业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日常工作。
(六)工业产业政策和供给侧改革科。负责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协调、调度、管理、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定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和规划,指导推进全市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七)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科。负责工信系统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绿色制造、工业节水促进政策等工作;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指导全市节能监察工作;推进工业绿色制造发展。
(八)科学技术与装备制造科。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技术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联合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及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新产品认定及创新中心建设工作;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新产品认定和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和申报工作;指导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和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装备制造业、建材、石油化工、轻工、纺织、医药、盐业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及项目的审核和推进工作,指导行业产业集群、技术创新和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推广应用及重大结构调整项目建设;指导全市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中国制造2025)朝阳行动纲要》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提出推进制造强市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承担省“一带五基地”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农药生产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烟草行业的发展工作;负责指导本行业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
(九)电力科。负责全市电力行政执法与监督管理工作,分析电力运行态勢,参与平衡电力资源;拟订下达电力需求调控计划,监督指导电力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电力市场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节约用电工作,组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监督指导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参与电力工业行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参与电力价格调整和整顿等管理工作。
(十)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科。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和无线电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指导推动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无线电台(站)的管理和无线电监测、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负责对非无线电设备的电波辐射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无线电管制;承担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交办工作。
(十一)民爆科。指导监督全市民爆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由省工信厅授权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运行和安全监管工作,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全市核能安全和核应急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全市履行国际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