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气象工作的意见》(辽政发〔2020〕24号)要求,推进《辽宁省气象局 朝阳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朝阳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高水平保障朝阳振兴合作协议》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朝阳气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根本方向,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科技创新,聚焦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推动朝阳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国家战略落地实施和朝阳振兴发展提供高水平气象服务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新时代气象现代化体系,基本实现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不漏网、预报不漏报、服务不失误,气象保障朝阳振兴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技术先进、更有活力、更加开放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朝阳气象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气象对国家战略实施和新时代朝阳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显著。
二、重点任务
(三)强化科技创新。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各级政府科技创新总体规划与评估体系。统筹推进气象计量检定中心朝阳分站、喀左国家综合气象观测专项实验外场建设,开发朝阳精细化预报预测产品,开展农业气象服务研究实验室和人工影响天气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联合相关行业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充分发挥创新平台集聚资源、开放联合的作用,加强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朝阳气象科技支撑能力。(责任部门:市气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推进精密监测。聚焦重点区域和关键领域,着力构建多领域气象监测体系。加快重点经济区、生态敏感区、人口密集区以及农业、交通、能源等领域智能气象监测站网建设。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更新区域气象观测设备,改善区域观测网络布局。推进朝阳国家气象基准观测站标准化建设和凌源国家气象观测站新址的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朝阳天气雷达,着力提高中小尺度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应用观测数据质控、处理与融合分析系统。(责任部门:市气象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发展精准预报。构建基于多模式最优权重动态融合技术的本地化智能网格预报产品,利用高分辨率区域中尺度数值预报和对流尺度集合预报系统,发布朝阳无缝隙智能网格预报预测产品。针对朝阳气候特征,构建延伸期灾害性、极端性、高影响重要天气过程预测业务,建设智能化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发展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发展精细化环境气象预报业务。(责任部门:市气象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做好精细服务。构建集决策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于一体的精细化气象服务体系,提升全媒体气象服务产品制作水平,健全城市、农村气象信息发布网络,推动物联网、大数据、5G等技术在气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实现各类精细化气象服务产品按需推送,为朝阳建设成为“京沈都市文化旅游带”和“特色历史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精准气象服务。充分发挥气象信息员在乡村振兴气象精细化服务中的作用。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拓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升发布速率和覆盖范围,强化现场应急气象保障。(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加强信息支撑。发挥气象数据、信息和产品在数字经济、防灾减灾、粮食安全、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生态修复等领域的保障作用。提升数值预报高性能计算能力。应用省级气象大数据云平台、“云+端”模式气象大数据应用系统、气象信息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升级新一代气象通信网络。(责任部门:市气象局、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加快人影发展。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落实政府属地责任、明确各部门职责,统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推进人工影响天气飞机保障基地建设,提升指挥调度和区域协同水平。加快地面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实现标准化全覆盖。推进火箭、高射炮、烟炉等作业装备自动化、信息化改造,完成人工增雨自动化作业系统建设。继续做好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作业,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提升粮食主产区人工增雨和防雹作业能力。(责任部门:市气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九)保护生命安全。完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强化风险动态研判和基础设施设防。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推动预警信息发布到村到户到人。发挥气象在防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先导作用,为防灾减灾救灾和人民群众避灾赢得先机。(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服务生产发展。聚焦国家、省战略落地实施和朝阳振兴发展需求,提升农业、水利、交通、能源、金融、保险、旅游及重点城市规划、重大工程项目气象服务能力,发挥气象助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作用。加强农业生产气象保障,建立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产品体系,开展全产业链气象为农服务工作,发挥气象对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的保障作用。(责任部门:市气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促进生活富裕。推进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开展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打造朝阳气候优质农产品、乡村生态宜居宜游气候名片。推动气象服务与智慧城市建设精准对接,提高城市运行管理精细化气象服务水平。开展生活、康养等气象指数服务和流行病发生气象服务。保护“百年气象站”,建设气象科普馆,传承朝阳历史文化。(责任部门:市气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应急管理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二)保障生态良好。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强化气象在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中的保障作用。围绕打造“京津冀后花园”和朝阳“一山一水两园”开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气象监测、预警预测和风险评估,发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管控气象保障,统筹推进针对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的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责任部门:市气象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政府各项工作同推进、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将气象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体系。(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四)加强政策保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气象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与现行气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双重计划体制和相应的财务渠道。切实加大对重点工程以及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投资力度,保障气象基础设施及探测环境改善建设用地,将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所建设的地方气象事业项目投资列入基本建设计划。按照中央和地方对气象部门经费保障范围的有关规定,应由地方保障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支持气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经常性业务项目的建设和维护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五)加强人才支撑。对接省、市人才建设工程,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开展市气象部门新时代气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吸纳气象人才参加科技创新团队、主持(参与)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和科研项目、参加重大(专项)问题调查研究,鼓励气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培养满足多领域服务需求的复合型气象人才。支持气象部门与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及国际气象机构合作交流。各级气象领导干部培训纳入地方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统筹安排,支持气象部门与地方开展干部交流,推进建立气象与地方部门双向交流机制,不断改善人才和干部队伍结构。(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