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6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

今年9月,国办公开办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以下简称《报告格式》),对报告内容、报告方式及发布时间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此前已转发各县(市)区、各部门。近日,国办公开办印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参考)》(以下简称《编发指南》),省政府办公厅也下发了《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从提高认识站位、正确理解指标、集中统一发布、强化成果运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国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对年度报告编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总结,做好报告编制工作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报告格式》规定的各项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要认真编写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确保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条款不遗漏、不泛化,篇幅不超过1000字。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非必要不得与上一年雷同。按照《编发指南》正确理解各项指标填报要求,全面准确填报各项数据。各项数据核定时间为报告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填报的数据需真实、准确、可核查,涉及“总体”“本年新收”“上年结转”等数据需符合逻辑,并具有连续性。表格各项指标数据须全部填写,没有相关数据的,填“0”。

二、严把时间节点,做好报告发布工作

(一)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于2022年1月25日前向本级政府办公室报送2021年度报告,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乡镇政府于2022年1月25日前向县级政府办公室报送2021年度报告,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县级政府办公室汇总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年度报告,形成县级政府2021年度报告,于2022年2月14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市政府办公室汇总市政府部门和县级政府年度报告,形成本级政府2021年度报告,于2022年3月7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通过市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一定要按时限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年度报告、本级政府部门年度报告及下级政府年度报告。

三、切实提高认识,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

向社会公开年度报告,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公众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年度报告经得起检验。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对年度报告编发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及时帮助解决行政机关在编发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国办公开办、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均会在发布节点对年度报告发布工作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时限发布、内容存在重大错误的县(市)区和部门进行通报。

 

联系人:     电话:2638471

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信息网址: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9/29/content_5639620.htm

 

朝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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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