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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政发〔2021〕20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全市中医药事业,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发扬光大传统中医药,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守正创新、传承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着力补短板、抓人才、强产业、活机制、建高地,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加强中药产业发展,深化中医药交流合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朝阳2030”建设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为维护全市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中医药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和管理体制更加健全,中医药医疗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健康产业融合发展。争创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和优势专科;名中医、中医临床骨干和优秀人才等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中医药产业规模更加壮大,贡献度显著提升,实现三产协同发展;对外交流合作不断加强;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和监督体系等更加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打造中医医疗高地。争创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

2.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县级以上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设置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到2022年,市级设置1所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对已设立的公立中医医院不撤销、不合并、不改变中医医院性质。力争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到2025年,50%的公立中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4级及以上,90%的县级中医医院(含民族医)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3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妇婴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传染病医院全部设置中医科。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合理开展非基本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规范举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连锁经营。

3.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强化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指导帮扶,充分发挥医联体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开展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建设1个市级推广基地和2个基层样板基地。研究推广中医药防治慢性病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创建1个基层优质中医药服务区和5个国医堂。

4.加快行业治理能力和数字中医建设。健全现代中医医院管理制度。强化中医质控中心建设和管理。加强行业学会建设和监管。开展“互联网+中医药”服务,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鼓励发展互联网中医医院。依法打击假借中医药名义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中医药综合监管信息化水平。

(二)完善服务模式,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

5.推进中医医疗服务提质升级。在骨伤、肛肠、儿科、皮肤科、妇科、针灸、推拿和心脑血管病、脾胃病、肾病等领域打造中医优势专科群,三级中医医院建设2个以上省级重点专科,二级中医医院(含民族医)建设2个以上省级特色专科。筛选推广中医优势病种诊疗、适宜技术、治未病干预等方案。

6.强化中医康复和治未病优势。实施中医药康复能力提升工程。针对慢性病和伤残等开展中医康复方案研究和器具研发。推动中医康复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广泛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传统武术等养生保健方法。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康复科。争创省级治未病、康复培训基地,建设1—2个市级治未病、康复中心。

7.发挥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将中医药纳入新冠肺炎等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完善中西医协作应急救治机制。加强中医医院发热门诊、急诊科等相关科室建设。市县两级卫生应急队伍中配备中医药人员。

8.创新中西医结合模式。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支持医院间、科室间的强强联合、优势联合。打造高水平中西医结合团队,加大中西医协同攻关和临床科研力度。鼓励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在综合医院非中医临床科室按照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工作。临床类别医师经“西学中”培训考核合格后,可提供相关中医药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夯实人才支撑。

9.打造人才高地。积极参加杏林人才培养行动,通过优秀中医人才研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骨干人才培养和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名中医相衔接,建立“省中医大师—省名中医—省青年名中医—市名中医—市青年名中医”的分层次中医药人才选拔激励机制,注重发现和推介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传承人,培养和挖掘优秀中医人才,在市级名中医、青年名中医中培养省名中医、青年名中医。对标省名中医、青年名中医、优秀人才和骨干人才分别储备5名、10名、20名人才队伍。开展中医药行业表彰。

10.加强基础人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市卫生学校为主导,依托现有中药、药剂、康复技术、护理等相关专业,增加相关专业学生中医药知识技术技能的相关教育内容,丰富学生中医药知识的储备,同时积极鼓励相关专业学生通过对口升学进一步学习中医中药类专业,培养中医基础人才。通过西学中、特色技术传承等途径,大力培养中医药技术骨干人才。充分发挥我市名老中医药专家在人才培养中的传承作用,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高年资中医医师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骨干人才,凌源市高海成传承工作室、喀左县刘恒久传承工作室和北票市史永春传承工作室充分发挥职能,加强师承人才培养,并为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培养师承人员。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西学中”培训临床类别医师300人,补充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人员。北票市、凌源市、建平县和喀左县“西学中”培训临床类别医师500人,补充县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人才队伍。

11.壮大基层中医药队伍。积极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收向中医医师倾斜。实施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加强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允许采用灵活的薪资政策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服务。完善中医(专长)医师考核注册管理。

12.培养中医药管理和产业人才。支持中医药行业人才培养,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鼓励相关中药企业和中医药大学等省级院校及研究院所对接,开展产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对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中医医院管理人员培训实现全覆盖。

13.健全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按国家要求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注重对经典理论的掌握运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考核。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制定适合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的人才招聘计划。加大“兴辽英才”“医学名家”等项目对中医药人才的支持力度。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

(四)传承精华精髓,推进开放创新。

14.激发中医药科技创新活力。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和发展需求的部门协同联动的科研规划和管理机制,探索实行单独评审或划定比例。统筹利用相关科技专项、基金等,加大市科技专项对中医药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鼓励主导或参与制定道地药材及相关产品内部掌控标准。搭建中医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引导中医药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与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合研发机构和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推动中医药相关科技创新工作。

15.丰富中医药学术和文化传承形式。收集筛选民间验方、秘方和技法。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活态传承,建设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建设1—2个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1—2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培育1—2中(蒙)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开设中医药文化校本课程,建设中医药文化角。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及优质产品。

16.加强中医药对外开放交流。推动中医药参与“一带一路”和RCEP建设,创新中医药服务贸易业态、体制和功能,通过培育品牌、国际营销推广、贸易促进等方式扩大中医药产品、保健产品服务出口规模。加强蒙医药国际合作。允许公立中医医院在政策范围内设立国际医疗部。积极开展合资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面向全国引进大型中药生产企业,支持中药生产企业投资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生产基地,扩大中药生产加工产业规模。

(五)三产协同发展,做强中医药产业。

17.构建中药材生产链条。建立完善中药材质量监测体系、道地药材质量标准体系和中药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开展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种养。培育1个辽西中药药药用植物重点保护圃、1个辽西蒙药药用植物重点保护圃、1个中药材质量信息监测站、2个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1个“辽药六宝”等道地药材生产基地。结合中药资源普查结果,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中药材种植区大宗、道地药材种植推荐目录,指导因地制宜、科学布局中药材产业发展。重点推介种植优势道地药材苦参、黄芪、黄芩、酸枣仁、桔梗等,到2025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3—4万亩。强化道地药材产区环境和资源保护。

18.提升中药产品质量。强化中药饮片抽检、监管和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监测。

19.支持中药产品研制。鼓励研发药食同源食品。打造具有朝阳地域特色的中医药健康产品品牌。

20.做大做强中药产业。将中药产业纳入朝阳振兴发展战略。促进土地、财税、资金和市场等资源要素向中药产业汇集。鼓励以优质中药品种与资本、大型药企合作,培育、引进一批中药重点企业并逐步做大做强,力争到2025年实现超亿元企业1个。

21.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完善中药现代流通体系,努力打造东北中药材交易集散地。支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等。大力扶持国家地理标识认证保护产品“建平苦参”的保护、利用和开发。推进中医药与装备制造、信息工程等融合发展。鼓励中医药与养老、文化、养生旅游融合发展,培育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健康旅游试点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将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调整为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中医药工作重要问题。依据中医药法规定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县(市)区都要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工作实绩考核范围,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完善价格和医保政策。

完善以临床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为主要依据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施自主定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制定医疗保障措施支持促进中医药发展。将适宜的治疗性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分批遴选中医优势病种,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探索门诊按人头付费,鼓励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和医院门诊提供更多适宜的中医药技术服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中医治未病等保险产品。

(三)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建立与朝阳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政府投入政策。鼓励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推进符合条件的公立中医医院建设项目。鼓励以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中医药发展。引导商业保险机构投资中医药服务产业。鼓励街道和社区在城市更新中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中医诊所无偿提供诊疗场所。

(四)加强宣传工作。

围绕传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体系及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成效和新亮点,营造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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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