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信息来源:朝阳市医疗保障局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70余条,主动公开各类文件50余份。审核上传的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专栏信息330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共推送210余条信息。对通过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实行严格审查制度,确保政务主动公开及时、准确、真实、全面。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及时更新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次,已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获取、公开、存档等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高效发布公众关注的信息,不断推进公开平台有序发展。

四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升级改版了“朝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在保留原有相关栏目基础上,增加待遇保障专题专栏、基金监管专题专栏等,将医保政策及时公开,使网站栏目建设更加科学,合理,网站内容更加贴合群众需求,进一步整合资源,打造信息发布主平台,同时利用朝阳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信息等。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制度,明确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化任务分工和具体步骤,实现了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按时反馈答复。同时,确定保密审查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年度报告、举报投诉等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畅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 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我局成立时间较晚,网站运营时间较短,政务公开的社会认知度还不够高,社会查询相关信息不多,参保群众依赖于传统的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方式,对网站和公众号利用率不够;网站和公众号内容设计仍需进一步完善,使其更加符合群众期待,提高参保群众认知度。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坚持和完善已经建立起来并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做法,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培训力度,不断适应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二是根据医保工作实际,不断优化网站及公众号的内容设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