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信息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1年底,市生态环境保护网站更新信息811条。按要求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生态环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各121篇,向市政府报送重点部门重要信息114篇;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1987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018,微信969条);在《朝阳日报》《燕都晨报》、朝阳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刊发稿件达123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修订了政务公开要点。认真组织梳理了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职责,结合落实市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要点,全面梳理和编制单位公开事项。并对公开目录进行全面梳理规范,根据各科室职责进行维护任务细化分工。对于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局网站、朝阳日报和局公告栏等渠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对重要生态环境工作和社会影响大、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重大事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形式及时发布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为使其更好地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服务,网站进行多次改版升级,不断完善网站结构和功能模块。设置了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信息、环境管理、政民互动、党群、政务服务七个功能板块,下设通知公告、环境要闻、人事工作、法律法规、环保大事记等42个子栏目。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在2020年的基础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又增设了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两个栏目。政务新媒体,现共开设微博账号(朝阳市生态环境)和微信公众号(朝阳市生态环境)2个新媒体平台,每个工作日都更新信息,发布原创内容。 

(五)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我局制定了《朝阳市

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朝阳市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特别是面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任务、新要求下,如何利用政务公开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方面研究思考的不够;二是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受主观和客观条件限制,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在推行政务公开方面,凡是能公开的内容都要公开。不仅对涉及行政审批、事关群众利益的事项公开,还对除涉及国家机密、或受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外,其余的事项也逐步纳入政务公开的范围。

二是加强政务服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遵守信息发布制度,保障网站发布信息的质量,保障发布信息的数量;做到对报送信息发布及时、准确、真实;加强新媒体、自媒体等新的公开形式建设,充分利用“两微”,加大环保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

三是拓展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指导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活动不断向基层延伸,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紧紧围绕“政务与市民共奋进,政务与民心相和谐”这一主题,积极组织开展第十五届“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参加了1次利民热线走进直播间活动;召开了三次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闻发布会。主动讲解、回应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信息处理费情况。收取信息处理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