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信息来源:朝阳市司法局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利用政务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权威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政务公开专栏”发布各类信息122条,“三燕普法”微信公众发布信息1300余条,其中公开政务信息480余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是司法局信息管理。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在进一步加强司法局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规范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确保新媒体运行安全、更新及时、信息权威。

四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全力配合市政府办推进市政府网站群升级改版工作。完善平台功能,按照司法局的职责和定位,认真梳理需求,及时修订《朝阳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修改完善了《朝阳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审核制度》、《朝阳市司法局政务公开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朝阳市司法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朝阳市司法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推进“三燕普法”微信公众号有序发展,拓展信息公开服务渠道。规范发布流程,落实“先审批、再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可靠性。加强平台监管,指定专人每日对政务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的可用性、健康性、更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是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朝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已连续多年被纳入绩效考核,考核占比为4%,司法局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落实任务,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对单位涉及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律师管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人事信息、社区矫正、行政复议、法治政府建设、财务信息、普法宣传等有关信息及时予以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
 0 0 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 0 0 0 0 00
(七)总计 0 0 0 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0 0 0 000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市司法局认真做好各项公开工作,但仍存在这一些不足。

一是政务公开意识相对保守,因司法局涉密文件较多,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因怕泄密现象的发生,导致遇到文件不确定是否可以公开而不公开的事情时有发生 。

二是更新及时度、稿件质量还有待提高,部分科室提供稿件质量不足,信息报送不及时,应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改进措施

2022年,市司法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渠道作用,更好的做好公开工作。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使我局内部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我局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加强科室间的协调沟通,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争取在新的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做好5.15政务公开日宣传工作,由市司法局分管政务公开的副局长带队,办公室、律师科、公服科和普法科等主要负责同志,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政务公开日活动。活动中总计发放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宣传品、法律知识宣传单、《辽宁省营商条例》宣传单2000余份,法律援助须知、公证服务指南等便民卡、便民手册600余份,普法宣传手提袋200余个,普法宣传鼠标垫80余个。接待现场群众办事咨询、法律问题、公证问题20余件,帮群众解决问题10余件。

二是规范政策出台前征求意见工作,通过局机关网站及时公开征求意见函,并通过公文传输发到各有关单位,全年共征求意见5次。

三是着力做好新媒体普法工作,及时发布县(市)区各单位优秀工作做法,时事热点,同时视情况转发政府办政务新媒体内容,从形式和内容上强化公众学法用法守法意识,使全民法治观念得到强化,弘扬法治精神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四是做好回应社会关切工作,建立市司法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和相关回应机制,全年无重大政务舆情发生。

五是强化政务信息保障,全年共在政府网站、三燕普法微博发布信息1300余条,其中公开政务信息400余条,起到了良好的政务公开作用,全年无申请公开事件发生。

六是发挥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用局网站、公报等渠道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七是网站公开信息情况。为了更好的规范网站公开工作,司法局对本部门网站进行注销,并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按照要求正常发布公开信息,及时更新主要工作进展、新制发的应主动公开的文件。

八是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