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杨杖子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实行“三心”服务
发布日期:2022-02-28

近年来,受某些落后观念和经济利益的影响,人民调解工作历来是基层司法工作的一大难点。杨杖子司法所调解员带着“三心”积极履行调解职责,案件经调解后无一上访或转诉事件发生,圆满完成了人民调解任务。

一是带着信心去调解。由于案件发生时间长短和当事人对案件的认知情况不同,许多案件在移送司法调解时呈现出事情经过曲折化和矛盾多元化的特点,这给调解工作出了一道又一道的难题。但是无论事情多难,分析整理过程多么艰巨,调解员一直保持着一颗必须完成调解任务的信心去工作,这就给调解员增加了极大的工作韧劲,有助于调解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带着诚心去调解。在接到案件后,要先把案情掌握得一清二楚,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目的,也就是当事人要个什么“说法”。在调解中,研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当事人的疑虑,主动去沟通协调。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人员为他们解决问题的诚心,从心理上使他们对司法所的调解方案表示理解认同,并最终接受。

三是带着关心去调解。很多调解案件的失败往往是由于办案方法简单粗暴、用心不够造成的。在办案中要时刻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善于观察当事人的心理变化,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心理。像对待亲人一样主动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说,“急当事人之所急”让他们感受到司法调解员对他们的关心,引导其回归到理性思考的道路上来,合理解决纠纷。

调解工作的过程不仅仅是一个用法律来解疑答惑的过程,更是一个人文关怀的过程,有了法律条文这个支撑点再加上用心的工作,才会将人民调解工作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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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