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关口”守“出口”盯“窗口”双塔区纪委监委全面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发布日期:2022-03-16
一直以来,双塔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始终按照“二十四字”方针审理案件,认真把好案件审理“关口、出口和窗口”,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全面提升。
为提升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双塔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认真审理委内纪检监察工作组、市纪委监委交办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报送审理的案件。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在程序手续、定性处理、证据收集等多方面全方位把握案件质量,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规、处理恰当。在此基础上,该室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委转发的《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案件质量深化发展年工作,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2018年8月至2020年12月结案的426件案件进行评查。针对每个案件,案件审理室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分别填写了自查评分表,做好案件登记和分类统计,并撰写了案件质量自查情况报告。经评查,发现个别审查卷中缺少集体审议记录、违纪事实材料签写不规范、审理组未明确组长和承办人、缺少立卷人和检查人签名等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将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与此同时,区纪委监委审理室进一步加强对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纪政务处分决定落实到位,确保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及时送达,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并理顺相关处分的工资待遇和职务调整,并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回访等形式,加强了对受处分人员的日常了解,做实做细思想转化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回访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此外,审理室还强化业务指导,将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模拟试卷印发到各办案科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各乡镇街纪(工)委、监察办公室,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审查调查的程序性文书、表格及案卷组卷顺序,对案件审理工作也相应做出调整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