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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减灾委要求加强气象预警信息接收工作
发布日期:2022-03-25

3月17日,朝阳市减灾委印发了《朝阳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更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单位和个人信息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完善防汛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气象预警信息在防灾减灾中的先导作用提供了制度依据。

文件要求扩大全市气象预警信息接收单位及个人的覆盖范围,明确各级政府及各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应急联系人、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群测群防员、库管员;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易燃易爆场所、中小学、旅游景区及气象灾害防御的重点单位(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应急联系人、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均需纳入气象预警信息发布范围。

目前,各相关单位已完成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登记表报备,气象灾害应急责任人已全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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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