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2022-03-17

     一、“十三五”期间发展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努力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下,我市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伴随消防体制改革取得长足发展和丰硕成果。全市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明显增强,全市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优化。基本实现了“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的既定工作目标。

(一)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不断加快。

“十三五”期间,宣贯了新修订《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先后颁布印发《朝阳市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朝阳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办法,消防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全市各级政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进一步巩固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市政府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专题研讨消防工作会议4次,向7个(县)市区政府和29个部门下发目标责任书和年度任务清单;排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92家、整治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25项;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排查社区86个、居民楼院327栋,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365台。下发《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建议书》,提示相关行业存在的火灾风险,深入推进1017家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督促488家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六加一”措施。持续扩大消防宣传影响力,拓展了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抖音、头条号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创建了富有朝阳地方特色的消防志愿宣传活动体系。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为消防志愿者授旗、建队;连续两届夺得全国119消防奖,创立了朝阳消防志愿者品牌,在全国范围内获得了广泛的影响。

(二)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十三五”期间,圆满完成各项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先后开展了“迎接十九大奋战一百天忠诚保平安”、“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党的十九大等重大安保任务,科学合理制定工作目标,全面提升了维护重大活动及重要时间节点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能力水平。按照《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要求,将原有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转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目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己在全市全面实施,向社会公开检查计划和结果的及时性己得到社会单位的普遍认可,截至目前,全市共生成检查任务1034项,现己完成981项。积极推动专项整治与常态化整治相结合,先后开展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电气火灾防控、电动自行车、大型城市综合体等10类专项整治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检查社会单位12万余家次,督促整改各类火灾隐患12万余处,临时查封968家,责令“三停”753家,罚款602万元,行政拘留137人;新立案重大火灾隐患17个、销案16个;排查大型综合体单位7家,未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

(三)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

 “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指挥调度体系与政府应急指挥、公安指挥中心、社会联动、政府专职的有效对接,配齐配强了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加大了对应急通信器材装备的投入,提升了灭火救援应急通信综合保障能力。支队各级牢固树立战斗力的唯一根本标准,狠抓练兵备战、数字化预案编制、专业化队伍建设、扁平化指挥调度、信息化建设应用、规范化服务保障等重点工作, 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圆满完成了各项重大消防安保和灭火救援执勤任务,支队各级累计修订预案700余份,开展辖区熟悉4000余次,组织实地实装实战演练2500余次,对全市消防水源开展普查10次。累计投资4506万元,新增各类消防执勤车19辆、个人防护装备9675件(套)、抢险救援救援装备器材2232件(套)、灭火器材8069件(套),车辆器材装备进一步提质增量。

(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有力夯实。

“十三五”期间,市消防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建设完成76套支队备勤公寓,并配齐相关生活设施。依据《辽宁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全市累计争取消防业务经费15962.51万元,专项经费4811.07万元。全市市本级7个县(市)区、10个国家级重点镇完成消防规划或规划专篇;全市新建、改(扩)建消防队站3个,消防站总数达到19个(其中一级站10个,二级站1个,小型站7个,战勤保障站1个);新增、修缮市政消火栓164个,总数达676个,市政消防水鹤29个;投资890万元在双塔区建成新华路消防救援站、投资3500万元在凌源市建成牛河梁大街消防救援站、计划投资3921.2万元在西大营子镇建设战勤保障消防站和训练基地,目前该项目正在施工。

二、“十四五”时期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创新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不断提升全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努力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着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坚持改革创新、标本兼治,着力改进消防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着力推进城乡消防工作一体化;坚持依法治火、科技兴消,着力完善消防法规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要目标。

——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督察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消防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

——保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小火亡人”火灾事故有效减少,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提高消防应急救援能力。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职能定位,聚焦“全灾种、大应急”遂行任务要求,坚持立足实际、立足本地、立足实战,按照“打牢基础、提质强能、重点突破、再上台阶”的工作思路,全面提升消防救援指战员综合业务素质,提升队伍综合实战能力。

——优化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落实相关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城乡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提升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水平。以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为指引,通过开展集中培训、政治教育、座谈调研,着力提升广大指战员、消防文员、政府专职消防员能力素质,研究制定相关规范性、指导性制度,提升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十四五”时期发展主要任务

(一)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1.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总体战略,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全面推进依法治火、依法行政。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学法、懂法、带头守法,全面打牢法治消防思维。完善消防工作政策体系,围绕破解消防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加大重大火灾风险防控、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政策创制力度,形成各类政策有效衔接的政策体系。2021年,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修订《朝阳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到2025年末,达到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基本健全,消防安全诚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推动消防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健康发展。

2.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地方政府常务会、办公会、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常态机制,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健全定期会商、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制定行业消防管理标准,逐步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职、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推动乡镇街道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依托综合执法机构、基层网格力量加强消防力量和管理组织建设。完善政府消防约谈机制,对履责不到位或因责任不落实发生火灾的,约谈下级政府和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发生重大和有影响火灾的,约谈地方政府领导。行业部门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完善各级各行业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清单,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务督察、社会综治等内容,推动行业、系统、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创新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模式,指导社会单位建立群防群治区域组织。结合新基建,推进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路改、灶改等工作同步开展消防安全改造,将其纳入中央综治办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明确并落实消防检查、宣传、灭火职责,每年每个乡镇街道结合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实际确保专线经费充足。推动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固化“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管理模式,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意识,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深入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以现代管理提升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二)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建设。

3.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与专项整治。全面提升火灾预防水平。深入开展常态化打击治理,各级政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火灾隐患举报投诉、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有机结合的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各行业、系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紧盯重点场所和突出隐患问题,每年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加强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属地政府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措施予以整改。依托市科普教育基地,对消防监督人员、企事业单位法人、管理人、消防从业人员等群体进行不定期进行全面培训,强化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切实执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强化高危领域消防安全管理。紧盯“高低大化”、“老幼古标”等高风险场所区域分类施策;推进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大力整治农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鼓励相关行业单位采用高于国家标准的设防等级,从严落实管控措施,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控制危险源、消除火灾隐患。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意识,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固化“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管理模式,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以现代管理提升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2025年前落实每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配套经费,用于完善消防监管模式,强化专家评估,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加快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新型消防监管机制,深化“放管服”,探索推出更多的便民利企措施,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抓住国家在乡镇街道推广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利契机,推动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将消防安全纳入“多网合一”综合网格管理,将火灾防控职责落到农村社区、乡镇街道的每一个网格,提高网格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扩大参与力量,实行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达标质量。推动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实体化运转,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严格落实街道乡镇季度检查,居(村)民委月排查,居民楼院和村组周检查,巡防保安管理人员日巡查的动态消防管理制度,逐步解决各类突出火灾隐患和日常防范措施不落实的问题。至2025年,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全部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4.营商环境与社会消防服务能力建设。规范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引导技术服务机构健康发展;积极拓展消防技术服务平台,进一步发挥消防技术服务作用;加大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管力度,制定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加强监督管理,逐步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从业行为;指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采用信息化手段,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过程控制体系。加强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进行推广应用,发挥其火灾防控作用,努力减少火灾伤亡,不断健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火灾防范机制,努力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火灾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至2025年完成90%养老院、50%福利院和30%学校宿舍等重点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

5.社会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充分发挥全媒体中心优势,统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资源,拓展融媒体阵地。由宣传、文旅广电、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发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坚持正面宣传与隐患曝光相结合,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火灾防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市本级配备一台应急消防采访直播车,各县区分别配备一台消防宣传车,不断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工作深层次拓展,提升各类消防宣传活动的吸引力。与教育、民政、文旅、卫健、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指导行业系统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推动教育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范畴,推广消防副校(园)长制,落实消防知识进军训工作;倡导家庭火灾隐患自查和疏散逃生演练计划,实现消防普及教育全覆盖。加快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主题公园建设,在完成县(市)区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基础上,建设消防体验场馆、主题公园。2021年底前,各县(区)建成一个县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022年底前,建成一个省级标准的朝阳市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025年底前,在全市各国家级景区、公园绿地中建立消防主题公园,全面打造娱乐、学习、体验、训练一条龙式消防科普教育体系,创造朝阳消防科普教育新模式。创建朝阳消防志愿者品牌,统筹推进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创新志愿活动形式,持续扩展品牌力量。建立朝阳市119志愿服务队,广泛吸纳全市各行业消防志愿者,适时推出先进典型冲击全国119消防奖。 2025年底,各县(市)区至少培树一支品牌消防志愿者队伍,全市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10000人。完善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消防职业资格培训和消防执业能力培训“三位一体”的社会消防培训工作模式。将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培训、就业培训、职业培训和农民工培训内容。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和场所消防管理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率达到100%。

6.城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每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客观、全面的消防安全评估,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2025年底前实现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实时化、智能化,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三)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7.灭火与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体系。按照“快速响应、机动高效、平战结合、专常兼备”原则,以科技化、信息化技术手段为支撑,突出制度机制“软实力”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体系规范化建设水平。改造升级指挥中心基础环境,调整优化接警调度席位、功能分区、综合显示等基础硬件,整合各类平台、资源,建立健全接警调度、应急响应、信息报送、执勤备战等系列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典型灾害事故调度指挥推演,全面提升调度指挥能力。按照部局“一方案、三标准”,对当前接处警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平台等新兴技术,实现接处警流程规范化、数据标准化、操作便捷化,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任务,并全面投入试运行。全面开展接处警系统与智能指挥系统充分对接融合,探索研究基于指挥中心的扁平化指挥体系,确保接警、调度、指挥全过程信息上下贯通,满足辅助决策及层级指挥需要,提升指挥效能。扩容专线接入能力,深入挖掘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实现与应急、公安、交通、气象、水利、医疗、自然资源等灭火救援联动单位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协同合作,建立信息获取、发布预警、形势研判、工作调度、应急指挥全链条工作机制。

8.提升灭火与应急救援作战训练水平。结合朝阳地区经济发展,针对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大跨度大空间、大型综合体、地下建筑、道路交通等类型场所,依托市本级力量分别建立完善6个支队级灭火与应急救援专业队,其中:石化及大型综合体专业队于2021年底前建设完毕;高层及地下专业队于2022年底前建设完毕;大跨度大空间及道路交通专业队于2023年底前建设完毕;各县(市)分别建立专业分队。依托训练基地建设,完善各专业队专业化训练所需设施。各地建立灭火救援预案制作研讨中心,培养引进专业人才,加强软硬件建设,不断更新完善各类预案。结合辖区重点单位情况及典型火灾案例,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学习研讨、复盘推演、全要素熟悉演练,加强专业学习及实战应用,提升灭火救援综合实战能力。完善优化改进灭火救援联动响应、组织指挥、协同作战、信息报送等机制,逐步固化联合指挥程序,不断提升协同作战能力。建立消防救援队伍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灭火救援联勤联训联战机制,加强业务交流与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战斗力。建立“训练标准体系、人才培训体系、考评认证体系、训练保障体系”四位一体的职业化消防员训练体系,制定指战员练兵奖惩机制标准,全面提升队伍攻坚打赢能力。

9.提升特种灾害救援能力。按消防救援局及辽宁省消防总队建设要求,针对地震(建筑坍塌)、水域(抗洪抢险)、山岳(高空)救援以及森林(远程供水)等灾害类型,依托市本级力量分别组建升级4个支队级救援专业队,按消防救援局下发的标准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及车辆器材。其中:地震救援专业队按60人标准于2021年底前完成50%的建设要求,2022年底前建设完毕;水域救援专业队于2021年底前建设完毕;山岳及森林专业队于2023年底前建设完毕;各县(市)分别组建4个救援分队。依托训练基地组建特种灾害培训教学训练中心,聘请专业机构教练和行业部门专家建立特种灾害救援专家库,定期开展游泳、水域、绳索救援、地震救援等培训,每年选拔推荐消防救援业务尖兵到国内外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轮训,提高全市特种灾害救援能力。建立“全领域、全覆盖”应急联动网络,整合政府应急联动部门、重点行业及相关企业信息资源,建立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救援队伍跨区域投送保障和专业能力交流学习机制。加强与社会救援力量合作,与民间救援队及志愿者队伍建立联勤联动、联防联控、会商交流等机制,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队伍与社会救援力量的各自优势,提高协同配合处置能力。把握特种灾害事故规律,研究复杂条件下应急救援处置对策,组织开展地震+火灾、爆炸+建筑坍塌、洪涝灾害+重大卫生安全等多种灾害叠加情况下的灭火应急救援模拟推演,定期开展针对性全要素演练,全力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水平。

10.灭火与应急救援装备体系。重点针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石油化工、文物古建、老旧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森林火灾协同作战、重大活动保卫、城市内涝等灾害特点及任务需要,强化专业救援装备配备。针对高层供水、远程供水、地下排烟等任务需求,统筹现有车辆,依需求配备适用、管用消防车辆;测试现有举高类消防车实战效能,配备适应狭窄道路通行、小区内快速展开、近距离靠近建筑物的小型举高消防车;针对高层、地下、石油化工等灾害,配备新型搜救设备、远距离音视频通讯、快速多功能有毒有害物质分析、长时间照明、排烟降温、疏散指引等装备;针对化学灾害事故救援,配备侦检、堵漏、输转、洗消、化学防护等专用装备;针对文物古建火灾特点,配备新型移动式气体或干粉灭火设备;针对扑救森林火灾需求,为山区消防救援站配备单兵防护、灭火以及班组储、供水装备。现有执勤车辆共计111台,根据报废年限及车辆使用情况,“十四五”期间计划报废执勤车辆45台(其中市本级22台,各县(市)23台)以确保在灭火救援过程中的作战安全。并根据执勤车辆种类、数量,采购更新水罐车、泡沫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全地形车、全地形突击车、细水雾车、宿营车、淋浴车、装备抢修车、远程供水车、模块化器材车、核生化检测车、卫星通讯指挥车、51米登高车、32米云梯车等17种执勤车辆63台(其中市本级45台,各县(市)18台)。

11.灭火与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体系。完善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战勤保障基地功能,使之具备物资储备、应急运输、油料供给、卫勤保障、技术服务等功能。建成市级消防训练基地,设置危险化学品泄漏、公路交通事故处置、电气火灾事故处置等模拟训练区,强化消防专业训练,分层次、分岗位开展专业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打造综合性消防救援战勤保障体系,组建战时装备抢修、器材补充和生活保障编队,设置作战保障、生活保障、技术保障三大模块,实行模块化储备、模块化出动。制定器材、车辆、装备供给、饮食保障等应急响应预案,与医疗、石化、交通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打造24小时执勤备战作战队伍,分类别、分灾种、分等级完善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灾情信息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舆情监控体系。按照《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纲要》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特别是高层、石化灭火作战和地震、水域、山岳救援等专业化队伍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配备模块化大型装备物资运输平板拖车及器材保障车、泡沫供液消防车、高机动性小型运输车等保障车辆,配备宿营、卫浴等生活保障类车辆,加强区级战勤保障能力建设,完善战勤保障体系。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细化灭火救援装备、物资储备需要,制定支队、大队、消防站三级战勤保障物资储备标准,形成综合消防救援车辆装备、救援物资、能源物资库网络体系。

(四)城乡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12.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实施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坚持规划先行,结合老城区改造、新城镇建设、产业布局调整等实际,依法及时编制、修订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并将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内容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自然资源、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国资等相关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城乡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2021年,根据各地城乡规划,推进城区、国家重点镇消防站建设和市政消防水源建设工作。至2025年,完成城南消防站,朝阳县波罗赤镇、瓦房子镇,建平县沙海镇,凌源市三十家子镇、刀尔登镇五个重点镇消防站建设工作;推进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站规划及建设工作;全市新建市政消火栓500个、市政消防水鹤25个,补建市政消火栓462个,使全市市政消火栓总数达到1638个。同时优化完善路网结构,改善消防车应急通行状况,结合城市路网建设,消除断头路、尽端路。

13.消防信息化建设。完成市级消防指挥中心改造升级,扩容消防指挥调度网传输带宽至百兆专线,推动所有消防救援大队建成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将指挥信息网延伸至政府专职队、企业专职队、微型消防站,逐步将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高效、可靠地纳入统一指挥调度。配齐配强消防应急通信人员,将应急通信装备采购纳入财政预算,推进配备“高精尖”通信装备,完成市级新增1台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1台静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2台超轻型卫星便携站、2架双光无人机;各县市区新增1台静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1台超轻型卫星便携站、1架双光无人机。建立与属地政府、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的高效协作保障机制,定期开展综合性拉动演练。实现营区智能化管控,达到全市消防战斗车辆监控定位全覆盖,通过智能化、大数据分析,辅助消防战斗决策,打造队伍内部信息化建设“一张图”,不断提升全市消防队伍信息化水平。将消防救援队伍搭建的现场指挥部作为政府灾害救援现场指挥部汇聚图像、信息的核心节点。采取购买服务、签订联动协议等形式,与实力强的技术企业和通信公司,建立联勤响应协作机制。

14.消防科技支撑。推广应用消防安全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物防、技防水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步伐,实现科技成果更好地为防火、灭火工作服务的目标。进一步推进消防队伍科研创新工作,重点研究解决防火、灭火救援等技术性难题;加强成果推广,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消防技术装备和科研成果,进一步提升火调勘察装备。2021年,更新配置一台具有越野性能的火灾现场勘查专用车,配置应急救援牌照;配备火灾现场勘查用无人机、火场视频分析装备、火灾现场全景摄像等先进火调器材。

15.“智慧消防”建设。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框架,按照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统筹建设的原则,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持续推进“智慧消防”系统建设,提升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能力。调整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运营现有的“中介模式”,推行由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运营的“政府模式”。将监管部门、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纳入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一张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行业领域同步落实消防管理,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监管部门、行业部门、基层组织、社会单位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整体分三期完成建设,第一期于2022年前完成需求谋划、对接设计、市主体系统、各县市(市)区分系统建成;第二阶段2024年前完成消防安全重点数据采集、末端调试应用;第三阶段2025年前完成全网联通,数据分析应用。落实每年运行保障经费,确保“智慧城市”有序建设、规范运营、健康发展。依托5G技术及全市框架建设,在各县(市)区消防大队建设5G基站,确保数据集中、统一调度、专网协调。分批次配备5G执法终端,确保实时采集数据、AI智能分析、智慧研判。

(五)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16.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划建设要求,队伍各级正规划达标率100%;积极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单编执勤,完善政府专职队员和消防文员招录、退出、培训、奖惩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结合新增队站建设情况,新招录24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落实薪金、保险等待遇保障;参照十三部委和七部委关于做好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工作要求,推动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的相关政策待遇,进一步提升职业荣誉感。

17.消防救援队伍教育培训体系。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暂行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分类培训”原则,全面提升干部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本领。计划在未来五年内,通过创新模式,组织开展多样化培训,建设一支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消防救援队伍。加速推进人才队伍建设。2021至2025年,计划结合学员分配、消防员招录、单独招生考试、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建立“机关-基层”“市区-县区”双向交流机制,丰富年轻干部任职经历,适时优化各级班子年龄架构,塑造一批“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18.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体系。落实《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典型培树三年规划》,积极与市委宣传部、文明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及相关评比、表彰工作机构和团市委、市妇联等组织沟通联系,加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文明号”等荣誉参评;对在执行灭火救灾、抢险救援、活动安保等重大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按照规定给予及时性表彰奖励;重大节日期间,地方党委政府安排走访慰问消防救援队伍;积极落实消防救援人员在教育、出行、景区游览等相关优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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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