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地位、加快城市发展的关键时期。本规划根据《中共朝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朝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阐明未来五年全市营商环境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本规划是我市营商环境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十三五”时期我市营商环境发展回顾
(一)“十三五”时期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围绕建设发展环境最优市目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为促进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1.体制机制不断优化。经国务院授权,省政府批准,2016年我市成为全国第九个地级行政审批试点市,按照“市县同步、全域推进”部署,划转市直28个部门188项行政审批权,组建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用章由82枚减少到1枚,审批、踏勘、评估综合审批时限压缩了80%以上。同年整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覆盖了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综合执法体系,实现了一个部门管市场。2017年组建朝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管理局,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奠定了体制保障。2018年,整合原市行政审批局、原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管理局组建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加挂市行政审批局牌子),几年来,通过实施了一系列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打出了一揽子利企便民的政策“组合拳”,整治了一批侵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营商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
2.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制定下发出台了《朝阳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朝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规划》《朝阳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等多部指导性文件,在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持续整顿机关工作作风出硬招、出实招。5年来,清理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150余份,进一步优化惠企便民政策,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执法机制,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制定权力清单,细化出台针对性的配套举措,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亲商护企的政策环境。
3.行政职权大幅取消下放。五年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效果明显,政府权力“瘦身”成效显著。对省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和部门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2016年取消调整行政职权事项137项基础上,到“十三五”末,我市累计取消下放市级“7+1”类政务服务事项1121项,取消下放比例达到90.6%,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应放尽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任务目标。
4.涉企服务更加高效便捷。针对企业发展“急难愁盼”的问题,持续开展“突出问题”“办事难”等主题的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从简政放权、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窗口服务质量、项目管家等方面入手,全面打通企业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市建立起书记市长服务企业直通车,成立7个涉企服务专班,对80个5亿元项目点对点帮扶。对全市1280个500万元以上项目、269家规上企业、160家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实现“项目管家”全覆盖,共计为企业(项目)解决实际问题1.5万个。同时,加大营商环境投诉问题办理力度,建立回访机制,定期对已办结的问题进行核实回访,累积受理损害营商环境投诉案件300余件,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近亿元,得到企业一致好评。
5.“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深化。2018年启动实施以来,投资1500万元建设全市统一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市铺设电子政务外网2037条,涵盖市直51个部门、7个县(市)区174个乡镇、1579个村,实现市县乡村四级电子政务外网100%全覆盖。市政务服务网平台浏览量达到495.3万次,全市已接入“6+1类”政务服务事项14845项,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覆盖。市、县两级已经接入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和管理系统,统一了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5%以上,企业群众获得感得到有效提升。
6.投资发展环境明显改善。通过持续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降低企业融资难度、减少对企业不必要检查、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等举措,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五年来,市场主体年均增长率10%,达到27.6万户,是十二五末期的一倍以上,浙江海亮循环经济产业园、北京通美晶体、河南德众机器人等一大批项目落户朝阳,80个5亿元以上一诺环保、炜盛非金属新材料等一大批项目落地投产,全部建成后能够再造一个新朝阳。地区生产总值从“十二五”末等全省第11位首次跃升到全省第7位,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各项增速指标始终位居全省前列。
这些成绩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和全市上下持续努力的结果。未来,我们要按照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聚焦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不断为市场活力充分迸发创造良好环境,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1.“营商环境就是我自己”意识还未真正形成。个别部门和县(市)区仍然沿用传统方式管理,互联网大数据分散在各部门,信息孤岛现象依然存在,部门间支持、配合、共建不顺畅,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够热忱,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能力不足;水电气暖网等公共服务企业基于利益考量,改革力度不大;少数机关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部门利益至上、思想观念陈旧,“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不快,企业群众获得感不强;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度不高,“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氛围没有全面形成。
2.数据整合共享依然存在壁垒。“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应用亟待加强,虽已初步建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但在系统对接、网上办事、用户注册应用和数据交换共享等方面存在不足,“各自为政、条块分割”问题还比较严重。涉及多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需要在多个审批系统和部门应用系统重复填报、多次录入,市场主体反映强烈,实际网办率低。网上办事普及不够,企业和市民对网上办事的认知度较低,习惯于到窗口排队办理,市政务服务大厅部分事项自助服务终端设备不足,自助式服务功能不强。
3.社会信用环境不够健全。一是诚信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在招商引资中不兑现承诺和新官不理旧账情况仍然存在。对企业细致周到地跟进服务、诚实守信地兑现承诺等方面亟待改进。出台的政策变化快、难预期,有的企业反映有些部门重招商轻服务、重许诺轻兑现,有时还存在“政出多门”“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二是社会信用体系仍需完善,失信惩戒难,虽已建立了失信黑名单,但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机制不完善,执行不到位。企业和银行之间同样存在信用问题,银行为了自身利益惜贷不贷抽贷,造成融资难问题普遍存在。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待进一步强化,守法诚信激励和违法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尚需完善,政府对企业信用资源挖掘利用不够。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渠道狭窄,很难发展壮大。
4.城市吸引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人力资源结构性短缺矛盾日益突出。企业招聘中高级管理人才、工程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日益困难。培育人才、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二是城市人文关怀不够。适合外来客商和企业员工的文化、娱乐、生活设施配套不足,子女就学难、就医难困扰来朝工作人员。三是城市形象有待改善。市区部分道路拥堵、停车难,城市主出入口区域环境待改善。
5.营商环境监督作用未充分发挥。营商、纪委监委、机关工委合力明察暗访、监督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件不多,没有形成明显的警示震慑作用。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不彻底,如城市形象“窗口”需净化,没有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营商环境监督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充分调动起来。平台诉求主渠道作用未全面充分发挥,宣传力度不够,企业群众知晓率不高,存在低星件、超期受理件、超期办理件,群众满意率还有提高空间。
二、“十四五”时期我市营商环境建设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面对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更加需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更大发挥市场作用,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服务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一)面临的挑战。
1.国际形势的不稳定性加剧,我市营商环境建设面临新课题。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加速演变期,国际形势的不稳定性明显增加,经济全球化迎来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挑战,如何应对新形势,不断创造新优势,是营商环境建设必将面对的新课题。
2.国内地区的竞争日益激烈,我市营商环境建设面临新挑战。营商环境越来越成为国内地区间竞争的重要手段,各地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举措层出不穷,呈现“百舸争流”态势。“十四五”期间,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地区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营商环境已经上升到战略性重要地位,这些都对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提出新挑战。
3.朝阳要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商环境建设面临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十四五”时期东北全面振兴要有新突破等重要指示精神,为辽宁振兴发展明确了新目标、提出了新要求,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市场机制,建立有效市场,这都给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二)发展的机遇。
1.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东北振兴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视察东北,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推进东北振兴提出了6个方面的要求,其中第一条就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同时,党中央、国务院还出台了《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的重要政策文件.辽宁及东北地区的转型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体制机制改革等受到国家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将受到全方位的强力推动。
2.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在“十四五”期间,省委、省政府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事关辽宁振兴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提出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建设目标,使我省营商环境建设目标更精准、方向更清晰。
3.朝阳市已经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高铁时代机遇让朝阳地处1.5高铁小时经济圈中心,辐射京津冀、辽中南和蒙东15个城市、8800多万人口,区位优势更加凸显。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让朝阳成为京津冀“后花园”,成为辽宁开放合作的西门户和新增长极。新一轮国家重大政策机遇,东北振兴、乡村振兴等政策深入实施,为朝阳振兴发展及向上争取支持提供了难得条件。辽宁振兴发展机遇,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提出为朝阳发展找到了方向、找到了路径、找到了方法。
面对机遇和挑战,全市营商系统必须科学认识到当前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已经进入改革的深水区,要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科学把握发展规律,有效应对环境变化,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开拓营商环境发展新局面。
三、“十四五”时期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为目标,牢牢把握“两个坚持”,抓住“四大机遇”,抓好“四项重点任务”,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紧跟先进地区改革步伐,坚持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导向,全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构建一套营商环境法治体系,创新一种智能高效、协同广泛的政务服务模式,打造一种诚信创新、开放包容、文明和谐的营商文化,努力实现朝阳全面发展、全方位发展。
(二)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特色引领。坚持市场导向就是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问题导向,是要发现我市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分析形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目标导向则是要找到对标对表的营商环境优化目标,科学制定实施举措;结果导向,就是要以发展实绩和成效作为判断准绳,以市场主体是否增加、企业对政府服务是否满意、老百姓办事是否方便作为检验我市营商环境优化的标准。也要坚持特色导向,营商环境建设应当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特点、政务环境和人文环境,推进市场化、特色化营商环境建设。
——坚持法治为基、倡导公平。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我市营商环境优化的法治基准,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保障公民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实现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持续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法治化。
——坚持规则对接、内外兼容。对标国家发改委评价体系和世界银行指标体系,对接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标国内先进城市,对比各项指标的实际情况及其与国内前沿值的差距,进一步推动规则对接,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对标国内标准。以营商环境排名靠前的城市为标杆,积极对接先进理念和通行规则,不断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坚持学习先进、对标一流。紧跟先进地区营商环境改革步伐,瞄准我国营商环境的一流城市样本,充分发挥对我市营商环境的引领和模范作用,学习借鉴其做法和经验。应对标一流城市样本标准,从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等方面,一一对照寻找差距,靶向攻坚、精准施策,推动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缩小同国内一流城市的差距。
(三)工作目标。
到“十四五”时期末,建成营商环境最优市,营商满意度达到80%,建成“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确保企业满意,群众满意。在政府治理方面,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营商法律体系,市、县(市)区政府失信行为基本得到整治,初步建成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基本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等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成型。在行政审批和行政效率方面,初步实现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初步实现限制市场竞争行为“零文件”,制定并落实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零门槛,证照分离全覆盖,基本落实准入即准营,实现行政服务效能提升,行政效率和行政质量实现质效双提升。在区域协调方面,全市初步实现简政放权同步、法律法规同步。在执法效率方面,初步建立服务型执法理念,提高营商执法透明度、规范化,执法效率得到提升,初步实现行政法规透明、可预期。在监管方面,初步形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框架。
四、“十四五”时期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顶层设计,狠抓改革创新。
1.开展“1+7+3”改革。以“办事方便”和“五减”为先期目标,以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省级经济开发区为平台先行先试,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干部思想解放和作风转变,坚持7个县区同时推进、各有主题、各有突破,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创新、边完善,条件成熟后再总结推广,坚持统筹推进、稳妥推进、精准推进,确保“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要求落到实处。“1”是全市总体改革方案;“7”是7个县(市)区改革方案;“3”是3个专项改革方案。
2.创新开展“1+4”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以“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四个维度为指导,全面开展4个专项行动,推进实施92项举措,努力打造八大朝阳特色营商品牌。突出问题、结果、目标“三个导向”,持续把优化营商环境引向深入,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遇到的问题,推进市场主体数量增加和企业群众满意度提升,促进营商环境评价主要指标进入全省前列。
——针对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开展“办事方便”专项行动。开展“痛快办、一次办、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帮代办、监督办”,同时推出设置“办事不痛快”窗口等30项举措,创新审批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在群众关心的领域不断优化办事体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针对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突出问题,开展“法治良好”专项行动。狠抓法律服务创新、打造信用朝阳、解决司法“三难”、强化公平竞争、全面依法行政五项重点工作,抓实设立园区企业法律综合服务站、开展“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专项整治等“54333”工作举措,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紧盯企业发展难题,开展“成本竞争力强”专项行动。通过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制度性交易成本、建设项目前期费用成本等25项具体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严格落实相关惠民利企政策,培育成本竞争优势。
——以打造良好的创新、自然、人文生态和宜居城市新形象为目标,开展“生态宜居”专项行动。通过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等19项具体举措,全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打造环境优美、人文厚重、生态宜居的美丽朝阳。
(二)全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非禁即入”。研究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衔接机制,持续优化管理方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重点推进“照后减证”,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改革推广至全市范围。按照“一数一源、信息共享、一步办理”原则,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小时内,逐步探索企业开办“立等可取”。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度,打通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相关系统,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各部门并联办理业务,压缩办理时间。全面公开注销流程、条件时限、材料规范、办事地点等信息,实现申请人对各环节流程及办理进度可查询。
4.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政策措施,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范围,完善补偿制度。建立多元化的中小企业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非公有制财产刑事保护力度,完善经济犯罪案件受案立案制度,统一立案标准和审核程序,并向社会公布。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运用特许经营权、政府采购合同、收费权、知识产权等作为质押进行融资,推动建立统一的动产担保登记公示制度。
5.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畅通要素流动渠道,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推动要素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简化用地手续,加快建立“标准地”出让制度,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进一步盘活土地、厂房等存量资源。增进企业金融便利度,降低融资成本、增加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健全发展人才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机制,消除各类隐性壁垒,让各类要素自主有序流动,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
6.推进税务服务便利化改革。贯彻落实国、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探索打造智慧型办税服务场所,引入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为纳税人提供智慧化导税、办税、咨询等服务。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全面推进电子退税,用电子数据代替纸质资料、网上传输代替人工传递,实现全流程无纸化退税操作。
7.优化公共资源交易。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获得公平待遇,加快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建立统一信息共享和公开制度,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制度。鼓励创新招标模式,实行履约评价制度,招标人对中标人开展履约评价,纳入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实现信息共享,作为择优的重要依据。依法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主动做好政府采购政策法律培训和咨询服务。依托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实现政府采购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
8.完善项目管家服务制度。充分发挥项目管家制度作用,提供“一对一”全流程管家式服务,积极打造精准服务和五星级服务,妥善解决项目推进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搭建完善项目管家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线上线下有效融合,实现项目管家实时调度、动态监控、自动统计、网络管理。
(三)全力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9.建设城市大脑。按照“1+2+N+1”架构,搭建朝阳市城市大脑,主要包括优化升级基础设施层,搭建城市大脑中枢(数据支撑系统及应用支撑系统),开发N个应用,建设1个智能指挥中心。实现搭建以智慧计算资源管理平台和城市大脑中枢平台为支撑的城市级信息化公共能力底座,推进全市信息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城市智慧化应用、信息安全协调发展,形成朝阳智慧城市的“内核”和技术创新“引擎”。
10.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深化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各领域业务系统接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一网通办”线上线下办理一套业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数据同源、服务同源、功能互补、无缝衔接。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精准预约,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马上办、网上办。推进电子证照全面归集,推广电子证照、印章、档案应用。完善辽事通APP功能,实现移动端应用全覆盖。
11.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建设全市统一的、规范化的窗口工作标准,全面施行好差评制度,建立健全政务服务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日常培训和岗前培训机制,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梳理一批高频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按照无差别综合受理模式,推进综合受理改革全覆盖。加快推进政务服务驿站建设,依托银行等商业机构网点向乡镇、社区延伸部署智能服务终端,提升政务服务覆盖面、便捷度。
12.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流程、全覆盖统筹优化审批程序,实行“一张蓝图”明确项目建设条件、“一个系统”受理审批督办、“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全面实施“一家牵头、同步审批、同步评估、同步反馈、限时办结”的并联办事模式。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申报材料压减60%,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
13.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加快推动部门间信息协同共享,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实行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统一受理、统一办结。全流程管理不动产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归档等事项,实现不动产信息和权属信息在登簿后可即时查询使用。实质性压减一批不必要的申请材料,大幅压减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将一般登记办理时限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
14.提升公共服务领域效能。精简水电气报装程序,加快推动水电气事项流程再造,进一步压减申报材料、简化流程,不得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作为办理水、电、气的前置程序。公开水、电、气报装各项费用,允许有资质的公司承揽报装工程业务。探索建立政务与水电气接入服务联动机制,全面推进供水、供电、供气服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
15.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建立公开透明的中介服务市场和公平竞争机制, 逐步形成“法律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的管理体系,促进中介机构依法设立、诚信执业、规范运行。建设中介服务超市,规范并推广应用。
(四)全力打造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
16.优化司法服务环境。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新增一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17.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体系。优先针对营商环境建设中问题聚焦的重点领域,如司法公信力、破解执行难、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积极推动立法工作。及时修改不适应当前营商环境发展的法律法规,进行法律的“立、改、废、释”工作。
18.建设公平公正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将申请人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深入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在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安全、文化执法、劳动监察等领域,实施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19.健全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各行业各领域红黑名单认定标准,组织认定红黑名单主体,依法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探索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的制度。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运用机制。
20.依法加大执行难、破产难解决力度。加大信息化手段在执行工作中的应用,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建立完善查找被执行人协作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工作,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严惩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行为。依法健全破产企业识别机制,优化破产启动程序。
21.多元化开展营商环境监督。积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督查,对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推动线上线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限时办理。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代表及专家学者等担任营商环境监督员,协助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五)全力打造诚信开放的人文环境。
22.营造亲商重商浓厚氛围。大力支持青年创新创业,弘扬朝商精神。依托“数字政府”建设,研究设立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建立涉企信息集中公开和推送制度。按规定开展评选优秀企业家等活动,总结典型优秀营商案例。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打造城市品牌,提升城市形象,展现城市魅力。
23.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策落实兑现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机制,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化解政府失信行为,打造诚信政府,对现有失信记录完成清理整改。
24.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落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政策措施,公布政商交往典型案例,发挥指导和规范作用。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肃查处官商勾结问题,斩断官商之间错综复杂的非法利益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对侵害企业利益的“四风”问题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问题。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25.培育优秀企业家队伍。政府部门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家组织开展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家综合能力素质。积极营造一个有利于企业家成长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建立政府、企业家沟通直通车长效机制,设立专门部门、专门人员,建立专门制度,以确保对企业家的诉求、建议、意见听得到、听得见、听得进,并解决得了。
26.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人才培养、流动配置、激励机制,完善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具体措施,在医疗、社会保险、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市场主体应当给予奖励补助等政策措施。
(六)全力打造生态宜居 的城市环境。
27.全面提升生态宜居水平。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和宜居城市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兴业安居的生活环境。常态化推进大气、水、噪声污染防治,推动落实垃圾分类制度,积极探索无废城市建设。深入实施城市空间“留白增绿”行动,争创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文明城市。
28.系统打造优质生活配套。加快构建市场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与保障体系。健全商业、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文化、体育等生活配套体系,打造15分钟社区优质生活圈。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快速路网、停车设施及慢行系统建设,系统推进交通治堵,加快智慧交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加强出租车、饭店、宾馆以及旅游市场等“窗口行业”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乱涨价、服务欺诈等“宰客”行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29.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对城市公共绿地布局进行合理规划,抓好广场、公园等生态景观建设,对公园绿地及时进行有效维护,保护城市森林资源,形成布局合理的公共绿地分布体系,增加市民游憩场所,更好地发挥绿地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制定加强环境保护的措施,加强工业“三废”的管理,加强建筑余土的管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坚决治理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辆,进一步实行公交优先政策,努力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提倡文化建公园,文化建建筑,加大对地域、历史、民族、时代及文化元素的挖掘和应用,力争营造特色城市景观风貌,提高城市品位和内涵,打造文化生活宜居家园。
五、组织保障
(一)全面加强督查检查。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表,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健全完善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营商环境科学评价机制。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定期开展营商环境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考评,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优化考核方式,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三)加强营商环境宣传推介。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市宣传工作重点,提高营商环境的市场主体覆盖面。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宣传推广工作,精准推送政策。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常态化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效果。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加强正向激励和标杆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