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永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市政设施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赵永强代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关注。收到您的建议后,市综合执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安海江同志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门就代表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详细部署和动员。会议指出,市政设施像“毛细血管”一样遍布城市的方方面面,是否完好运行是一座城市的整体建设协调、规范、文明程度的体现,也是事关民生和城市文明程度上台阶的重要标志。随着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希望局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等主管部门在住建、环境集团市政、园林部门密切配合下,将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好、保养好,在关乎市民切身利益方面要下大气力,做足功课,写好文章,确保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为建设生态宜居、规范协调的文明城市做出贡献。
一、目前朝阳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近年工程进度。近十年以来,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朝阳城区常住人口和城区面积较过去有了较大程度的增长,尤其是大凌河风景区建成和外环路通车,使朝阳城区面积有了更大程度的增加。随之配套建设的灯光亮化、桥梁以及路灯、绿化、供热、燃气、通信、水务、有线电视、电力传输、辽西北供水等管线,因铺设需要,由于隶属不同部门,受总体规划制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反复挖掘马路、反复修复沟渠的局面。长期以来,由于产权分立,缺乏统一管理体系和部门,对挖掘道路的面积和修复质量均不能严格按照标准展开,道路坑洼,路面不平整,线路杂乱,排污管道堵塞,餐厨垃圾随意倾倒等,既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极大浪费,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整体形象,破坏了城市文明,影响了朝阳地区对外开放印象,这与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格格不入,也使百姓的居住环境和幸福指数出现一定程度的降低。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近几年通过不懈努力,整体上初步改变了过去散乱、无序和多头管理的现状,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例如,下水管道、地下线缆、供暖和供水管道的各自为政、重复挖掘问题仍然存在,电力线路和有线电视、通信线缆等明线仍然在老旧小区“蜘蛛网”样星罗棋布;沿街商户尤其是餐饮类商家随意向绿化树池和绿化带、下水管道排水口等倾倒污水和油污;在路灯杆及环卫设施和商业广告刻画、涂写、张贴广告,像城市“牛皮癣”反复存在;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不采取覆盖措施,造成沿途遗撒和扬尘对城市道路和空气造成的污染;各类酒后、发泄个人情绪随意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等违法行为;未经许可随意迁移路树和更改及设置垃圾分类装置等。上述不文明问题的存在,对外地来朝旅游、探亲和投资客商造成了反面的印象,对朝阳的营商环境和文明程度产生了极难改变的破坏。2019年以来,市住建部门先后实施了市政道路工程。新建改造黄河路、南北大街、朝青线、东外环等城市主干道39条,完成断头路12条,完成3座下交桥改造;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改造排水管网67公里,改造城区5处易涝点和排水大型泵站建成投入使用;路灯提升改造工程。对主城区2万盏路灯进行了升级改造;公园绿化工程。新建改造城市公寓7座,建设口袋公园4处,增加城区绿化面积近33万平;道路绿化工程。绿化城市道路19条,栽植油松1.5万株;环卫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新建改建城市公厕18座、地下垃圾装运站19座,主城区全部实现旱厕改水厕;天然气管道贯通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极大的改变了城区环境,提高了人居环境水平。
二、严格落实破坏市政基础设施行为的执法联动机制,做好市政设施的管理、完善和运营方面的保障工作。根据《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2006修正)的要求,市综合执法局严格落实条例规定,按照《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细则》中省政府的授权,对市政基础设施中道路设施、桥涵设施、照明设施、公共交通设施、供水设施、排水设施、供气设施和供热设施方面的管理监督开展部分执法工作,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一起按照各自分工,联动做好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对未按照批准面积、位置、期限擅自挖掘、破坏和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在桥涵设施周围采砂、取土等危害桥涵安全的行为,对排水设施和影响排水设施使用功能的行为,在排水管道上私接管道、挖掘排水设施的行为,向河道管理范围内破坏、侵占、毁损等非法行为实施严格的行政处罚,同时,对造成后果严重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予以刑事处罚。根据执法事权的规定,目前,对市政公用设施的主管行政单位除市综合执法局外,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等为了共同维护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实行联动管理机制,对各类违法和破坏行为查处过程中,实行抄告和移交制度。同时,向各设施设置单位发出倡议,加强对市政设施的巡查,号召全体市民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对破坏公用设施的不法行为积极向执法机关举报,共同打击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向执法机关移交,争取在最短时间将破坏的市政设施及时修复,确保公用设施的良好运营,防止出现大面积停水、停电、停网、积水等对百姓生活造成的影响。
市综合执法局在落实《门前三包》的基础上,及时向沿
街商户普及法律知识,对门前绿化树木和绿化灌木带以及门前排水管网的维护方面,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等进行充分明确,和环境集团一起,联动处理和管控沿街商户尤其是餐饮服务类店铺随意倾倒含有油污的餐厨垃圾和污水等,对不听规劝存在上述行为的商户按照行政处罚的上线进行。对马路上通行的渣土和砂石、散装水泥等运输车辆,对造成路面遗撒、轮胎带泥和扬尘污染等行为,市综合执法局建设市场大队加强和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方面的联动,利用夜间查处、上门释法、媒体宣传等,截止2021年底之前,全市除在矿山场区范围内短途运输车辆外,其余存量近520辆“泥头车”中的479台全部进行了硬覆盖改装,彻底解决了沿途遗撒和扬尘污染等行为,既减轻了环卫工人的工作强度,又极大的促进了城市容貌的干净整洁程度。
为整治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及小区、楼宇、沿街墙体的小广告、小张贴行为,市综合执法局成立工作专班,和公安巡特警一起,采取夜间蹲守,市民举报,监控天眼等方式,全力做好破坏公用设施的处罚和管理工作。市环境集团组织人员每天对垃圾分类设施擦拭保养,对排水设施在雨季来临前彻底清掏等,确保市政公用设施的良好运行。
三、亟需展开地方性立法工作,达到信息资源共享,明确管理主体,实现统管统建。在建议中,赵永强代表根据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提出了合理化的解决问题的建议,市综合执法局已经将答复意见反馈代表本人的同时,向市政府督查室做了报送。由政府指定其中主管行政部门统筹开展立法前期的准备和报送工作。出台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需要具备调研、座谈、公开征求意见、出台草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市委常委会通过、社会公示、省人大批复后公布实施等程序。目前,市综合执法局不是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的唯一单位,也不是主管单位,我局仅按照省政府批复对我局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赋予的执法事权,对市政领域部分违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为更好的明确各方管理责任,实现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有效衔接,市综合执法局已经将赵永强代表的建议及时进行了报送,期待上级指定一家责任部门尽快启动立法程序,为早日实现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的集中统建统管方面提供法律支撑和执法依据,也为朝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方面的贡献。
领导签字: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