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殿成等十名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国家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土地供应方面问题
一是建设用地指标少方面,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土地利用计划的管理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函[2022]55号)要求,土地利用计划实行“县级直报”和“周申报”,即全省41个县(市)土地利用计划直报省厅。继续实施“增存挂钩”有关政策,参照《关于做好2021年土地利用计划配置和年度计划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1]93号)确定的折算比例核算计划指标。同时,省自然资源厅明确规定,41个县(市)土地利用计划由省厅单独核算。
二是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方面,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今年全省41个县(市)批次用地报批采取县级直报,不需要市级审查上报,避免省、市重复审查,缩短上报时限。
三是改革工业用地供给方式,2021年底,我市有序推进省级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的实施意见》(朝政发[2021]17号),各县(市)区政府履行“标准地”改革主体责任,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项目供地程序,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对实施“标准地”出让的新增工业用地要实现拿地即开工。今年5月底之前,各县(市)区省级开发区要至少出让1-2宗“标准地”,8月底,全市范围内省级开发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
四是耕地非粮化问题,对于耕地非梁化问题,我们建议对于不占用基本农田的设施农业用地落实"进出平衡"政策。根据本级政府承担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对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设施农业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进出平衡”首先在县域范围内落实,县域范围内无法落实的,在市域范围内落实。“进出平衡”是一项创新制度,下一步具体工作,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鉴于以上政策,为加快推进国家产业园建设工作,项目区内的设施农业建设在不破坏土地耕作层、没有硬化、保证随时可改变为粮食生产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基本农田。由凌源市组织编制的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从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耕地中补划,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确保我市年度粮食总产量不降低。自然资源部门要及时纳入国土变更中。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或结束后,不再使用设施的,经营者应按要求开展土地复垦工作,原地类为耕地部分应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原则复垦为耕地。可以申请“先建后补”的土地政策。自然资源部门对项目建设的设施农业用地可以实行备案管理。
二、在资金支持方面问题
完善园区投融资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探索现代市场融资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大对国家农业产业园建设支持力度,加强政策研究和协调,着力强化沟通衔接,配合主管部门对产业园内项目进行包装,根据国家政策积极向上争取,通过财政资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园区建设。同时,对已争取的项目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产业园区根据企业的核心产业和辅助产业,定位上下游企业,形成完整的成熟产业链,吸引龙头企业和优质企业。同时也提升了企业的产业价值,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的关注和青睐。积极争取中央、省政策资金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为园区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积极争取减少项目建设的地方投入比例,增加上级投入比例,确保项目有效实施。
三、产业规模方面问题
依托产业园现有花卉企业,结合凌源市的资源优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优势资源转化,着力发展花卉产业,精准招商,围绕花卉加工产业链进行招商引资,发挥现有花卉企业的龙头效应,以商招商,逐步形成产业规模效应和聚集效应,实现全国球宿根花卉产业融合发展样板、东北地区球宿根花卉贸易与价格形成中心、辽宁省现代农业绿色生态发展样板区、辽宁省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区的四大功能定位,着力打造引领带动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台载体和农业现代化“引擎”。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