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明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
发布日期:2022-05-12
记者从市安委会了解到,为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细化和明确成员单位和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日前,市安委会印发了《朝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以下简称《分工》)。
《分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逐条逐项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任务。
《分工》以安全生产法为依托,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8项基本原则,包括各部门总体责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许可部门、社会管理部门、市委机关单位、中省直驻朝单位的工作责任以及协调联动职责,内容涵盖了安全生产事前事中事后工作的各个方面。
《分工》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部门规定及各部门“三定”,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具体情况,细化了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和任务,既有传统工作的强化推动,又包括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涉及的新兴领域、行业空白、交叉短板等,一并将相关职责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为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