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印章制售“核酸检测报告”两人各获刑十个月
发布日期:2022-05-23

两人伪造印章,制作虚假“核酸检测报告”“健康体检证明”,并以2~30元的价格售卖。近日,龙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王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和王某某家住市区中华园小区。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两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伪造“朝阳某医院体检专用章”“朝阳某医院复印病历专用章”“朝阳某科技有限公司”等5枚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用于制作虚假的核酸检测报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并将伪造的报告和健康证明以2元、10元至3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客户”。其中,伪造从业人员健康证明150余份;伪造核酸检测报告17份,均被用于购买者出行途中防疫卡口检查。截至目前,尚未发现购买伪造核酸检测报告人员中有阳性病例。

该案主审法官李锐明表示,两名被告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第二款“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该犯罪行为不仅对公司、事业单位的社会声誉造成影响,也对社会管理秩序造成破坏。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两名被告的犯罪行为对疫情防控也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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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