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朝阳市入朝防疫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30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落实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调整入朝防疫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域外来(返)朝人员,需提前72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用微信搜索“朝阳网格宝”进入小程序首页,点击“图寻社区”,搜索地点或者移动地图将“图钉”到要去的目的地,点击确定,会弹出所属社区(村)及联系方式,直接点击电话拨打向社区(村)报备。


二、省内其他市来(返)朝人员,凡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不带*,可自由流动。


三、省外来(返)朝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不带*,落地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采样后赴驻地等待,结果为阴性后可进入社会流动。


四、凡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带*的来(返)朝人员(含省内、省外,除重点管控和重点关注地区),落地进行“抗原检测+核酸检测”,抗原检测阴性的,核酸采样后赴驻地等待,结果为阴性后可进入社会流动。抗原检测阳性的,转运至发热门诊进一步排查复核,核酸检测阴性,排除感染风险的可进入社会流动。


五、从我市公布的重点关注地区来(返)朝人员,自关注之日起实施14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监测期至来(返)朝后满14天,期间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


六、从我市公布的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朝人员,自管控之日起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期间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核酸检测。


七、境外来返朝人员在第一入境地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集中隔离并取得解除隔离证明,返朝后再进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


朝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28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信息来源:朝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