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朝阳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0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5-25

尊敬的张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坝上路限行时间调整和增加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坝上路限行时间问题

坝上路和坝下路开通有效防止了南北大街交通瘫痪,对缓解我市道路交通压力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目前从日常警情分析,坝下路缓行时段一般在上午7:30—8:00之间,晚高峰在17:20至18:00之间,坝下路在早7时前除交通事故外,未见明显拥堵。此外,由于坝上、坝下路距离居民小区非常近,噪音扰民问题始终没有有效解决,若提前开通坝上路,将加剧噪音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二、关于交通分隔栏问题

外环路交通护栏由交通部门建设,2020年12月,外环路事权移交市住建部门管理,市环境集团负责维修维护。交通部门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护栏车行开口间距一般不应小于500米,人行开口不应小于300米,本着保障安全的原则,外环路护栏开口不宜过多、过近。设置护栏开口的位置应设置渐变护栏防止遮挡视线。

    市区道路交通分隔栏已委托市交投集团建设,有计划分批次进行增建。

三、关于信号灯问题

王杖子泊珍沟道口信号灯由铁路部门负责。他拉皋村至王杖子村与中山大街交汇口信号灯已纳入下步建设计划,可采取设置临时太阳能信号灯,保障交通安全。

 

          领导签字:      

202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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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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