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2-06-21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孙柏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园区投资建设项目收益水平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市园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市政府对园区投资建设项目工作一直高度重视,我们认为您的建议非常好,对于全市进一步提高园区投资建设项目收益水平很有启发和帮助。经对全市相关园区进行调研和征询市直相关部门意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升级园区管理模式和运营模式方面

目前,全市各开发区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体制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辽委发〔2020〕8号)文件要求已经建立了“管委会+公司”的运营模式。在开发区转型方面,各开发区按照市委确定的八大产业集群和17条产业链,结合自身实际分别确定了主攻方向。在升级“房地产销售+持有物业租赁+产业服务+产业投资”平衡型盈利模式方面,各开发区目前主要在自建标房方面进行了实施,标房在出租、出售及使用过程中注重引进数字工厂和数字车间的建设,提前布局开发区产业发展的数字化和智慧化。

二、关于创新园区投融资运行机制方面

目前,开发区投资建设的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方面的公益性项目,准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还很少,在项目审核中均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原则。下一步,重点推进准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的发展,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组建专业投资部门和专班,在项目进展的各个阶段全方面监管。一是对项目的遴选、调查、投资管理、合理退出等进行全面研究,以专业化、市场化的眼光选取项目。二是落实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实现项目事前评估、事中跟踪、事后评价,履行投资后评估制度,提高投资效益,控制投资风险。三是建立偿债、风险防范及资金管控机制。按照“谁投资,谁负责”“当期可承受,长远可持续”的原则,认真做好偿债、风险防范和资金管控工作。

三、关于把“自求平衡”纳入项目全周期管理方面

各开发区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过程中已经实现产业链内容全面把控。在项目引进决策上,进行科学设计和规划,加强对项目运营的管理,科学设立项目验收和退出机制,并将项目建设目标写入合作协议,对不能按约定完成的项目进行清退。

四、关于创新园区融资模式方面

在创新融资方面,我局正起草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方案,初步计划注册资本金 2 亿元,采取认缴制,分批到位;2025年实现母基金总规模达5亿元,撬动子基金总规模达20亿元以上;2028年实现母基金总规模达10亿元,撬动子基金总规模达50亿元以上。通过引导基金,支持开发区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实现股权与债权均衡发展,助力我市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关于全面深入发掘项目收入来源方面

在发掘项目收入来源方面,我们对开发区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开发区通过加强对土地出让金收益、有偿转让无形资源收益、税收收益、物业租赁、增值服务、产业投资收益进行深入挖掘,不断提升开发区财力水平,为开发区各项项目建设提供财力支撑。

 

                                  朝阳市商务局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