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37个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分类处置”朝阳市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07

一、整改任务

辽宁省一些地方“两高”项目管控不到位,有些地方政府甚至违规推动“两高”项目建设,各地上报的拟投产达产重点用能项目中,有37个项目没有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就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共涉及综合能耗1000余万吨标准煤。

其中我市涉及朝阳金宝来实业有限公司4x1000t/d活性石灰项目等9个项目。

二、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分类整改落实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一)对督察反馈的 37 个没有通过节能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项目,认真核实项目状态,压实相关市政府责任,下达停工停产通知,逐一评估复核,分类进行整改。

1.本溪、铁岭、朝阳市的 9 个项目列入“两高”项目压减名单,在建项目停止建设,在谈项目坚决不予推进。9 个项目分别为:本溪市北营产品优化改造项目、板材北营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铁岭市辽宁昌图经济开发区年产 80 万吨石灰石深加工项目、铁岭市 30 万吨燃料乙醇项目,朝阳市朝阳金宝来实业有限公司 4×1000t/d 活性石灰项目、会利矿业年产 60 万吨活性氧化钙生产项目、旭阳股份有限公司 300 万吨凌钢配套焦化项目、辽宁百川钙业有限公司年产 100 万吨

活性氧化钙项目、凌源市荣发能源有限公司日产 1200 吨活性氧化钙生产线项目。

2.盘锦、辽阳、营口等 10 个市的 23 个项目停工停产,严格落实能耗替代要求,在不影响“十四五”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下,逐一评估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推进。23 个项目分别为:沈阳市浑南热电厂项目,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铁刹山水泥厂综合利用石灰石废渣及电石渣日产 4000 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本溪矿山深度挖潜项目,锦州市龙宇 10 万吨/年高色牢度功能性有机颜料项目,营口市营口金瑞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6000 吨三乙基铝项目、营口金岱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低品位和废弃菱镁矿石综合利用项目、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 120 万吨/年高端润滑油基础油和 150 万吨/年低硫船燃项目、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汽车工程机械零部件高质量棒材毛坯生产技改项目、辽宁鑫钰铝业有限公司铝合金锻造法兰轴头及铝合金车轮项目、辽宁中镁控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优质合成白云石砂及 10 万吨优质固体学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辽阳市辽阳芳烃基地热电厂二期工程(背压机),铁岭市大数据中心项目、辽宁尚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年产 380 亿只医用防护手套项目,朝阳市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氧氯化锆项目、中玻(朝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900t 浮法玻璃数字化生产线项目、油页岩循环利用项目、辽宁国能锰业铸造(集团)有限公司朝阳年产 33 万吨合金新材料及年产 30 万吨铸造项目,盘锦市辽宁锦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51 万吨/年液化石油气一体化加工项目、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高分子材料项目、辽宁海德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低硫沥青生产碳基新材料联合装置建设项目、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 280 万吨/年催化裂化项目、辽东湾利安德巴赛尔项目,葫芦岛市建昌嘉碳新材料有限公司 30kt/a 直径 600 毫米以上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

3.盘锦、阜新市的 2 个拟争取能耗指标单列项目,依据国家单列指标下达及项目投产条件等情况,完善节能审查手续。2 个项目分别为:盘锦市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阜新市新邱区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40亿标方煤制天然气项目。

4.鞍山、锦州、铁岭市的 3 个典型通报项目全面停工停产,严查相关责任,追责问责,严格评估项目对地区能耗双控、碳排放等方面影响,履行节能审查手续后,方可复工复产。如果不符合条件,按照规定责令关闭。3 个项目分别为:鞍山恒盛铸业有限公司炼铁 1350 立方米高炉产能置换项目、锦州丰安实业有限公司 180 万吨/年焦化和 12 万吨/年甲醇工程项目、铁岭昌图县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热电联产项目。

(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按照《辽宁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方案》,建立“两高”项目清单台账,分类处置,对未通过节能审查、环评审批开工建设的“两高”项目,依法责令停止建设,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严格实施节能审查,落实能耗指标替代要求,提高“两高”项目准入门槛。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辽宁百川钙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活性氧化钙项目等三个项目已全面停止建设。朝阳金宝来实业有限公司4×1000t/d活性石灰项目等两个项目已不予推进。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氧氯化锆项目已获得省发改委批复,依法依规推进。辽宁国能锰业铸造(集团)有限公司朝阳年产33万吨合金新材料及年产30万吨铸造项目、中玻(朝阳)新材料有限公司900吨浮法玻璃数字化生产线项目、油页岩循环利用项目等项目在能耗替代方案解决之前,不推进其他前期手续办理,不再开工建设项目,不产生能耗。

我市涉及朝阳金宝来实业有限公司4x1000t/d活性石灰项目等9个项目已依法依规分类整改落实到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4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中共朝阳市委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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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