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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市直部门决算公开参考文本
朝阳市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和部署,推动全市信访工作开展。
(二)承办党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直机关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群众,受理群众通过信访信息系统的投诉,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对重大的信访事项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示、报告。
(三)向有关地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审理,对市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情况。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
(五)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准确地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六)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培训信访干部,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朝阳市委朝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朝阳市委朝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机关
2朝阳市综治信访维稳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249.7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49.7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9.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216.1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7%。主要是信访和维稳工作经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594.36万元,降低32%,主要原因:一是信访和维稳工作经费支出压减;二是信访类项目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总计1436.8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03.4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97万元。
2.项目支出733.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1%。主要包括信访维稳工作经费、信访救助资金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90.9万元,降低12%,主要原因:一是信访和维稳工作经费支出压减;二是信访类项目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9.13万元。
主要是信访和维稳工作经费未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87.02万元,降低86%,主要原因:一是信访和维稳工作经费支出压减;二是信访类项目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3.41万元,项目支出733.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0.9万元,降低12%,主要原因:一是信访和维稳工作经费支出压减;二是信访类项目较上年有所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6.8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8.79万元,占8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35万元,占5.1%;卫生健康支出28.1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45.57万元,占3.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8.79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05.71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终预算有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访事务(项)733.4万元,主要是信访和维稳经费、信访救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终预算有调整。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49.68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控制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35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2.8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终预算有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7.6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终预算有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1.2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终预算有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12.5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终预算有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28.1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9.3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终预算有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7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终预算有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45.57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5.5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终预算有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无。
1.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无。
1.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两年均未发生此费用。
2.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4%。完成年初预算的0.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减少。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9人、0.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上年无公务接待支出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8.6%。完成年初预算的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减少严格控制支出。比上年减少30.49万元,下降85%,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减少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3.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6.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6.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97万元,比上年减少21.92万元,增长(降低)2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28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8.48分。组织对2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83.98万元,自评平均分88.65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信访和维稳专项资金等1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85万元。其中,对“0”“0”等项目分别委托“0”“0”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因驻京信访工作的特殊性,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等分析无法量化、具体分析,只能总体分析评价;二是0;三是0。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管理,严格把控,使该项目的实施发挥其最大效率;二是0;三是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信访和维稳专项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4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5万元,执行数为241.76万元,完成预算的84.8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均已完成;二是0;三是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0;二是0;三是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管理;二是严格把控;三是发挥资金使用最大效能。
(2)“0”项目自评综述:……。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 ||||||||||||||||||
部门(单位)名称 | 121001中共朝阳市委朝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11300000 | |||||||||||||||||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 | 743.6 | |||||||||||||||||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 | 743.6 | |||||||||||||||||
年度主要任务 | 工作名称 | 对应项目 | 项目下达金额 | 项目执行金额 | 项目执行率 | 分值 | 得分 | 完成情况 | ||||||||||
确保信访维稳工作顺利开展 | 政务公开审批、信访经费 | 50 | 40.39 | 0.8078 | 8 | 6.46 | 顺利完成 | |||||||||||
确保信访维稳工作顺利开展 | 专项工作培训费 | 4.2 | 3.86 | 0.9194 | 8 | 7.35 | 顺利完成 | |||||||||||
确保信访维稳工作顺利开展 | 公用经费项目 | 28.3349 | 25.29 | 0.8926 | 8 | 7.14 | 顺利完成 | |||||||||||
确保信访维稳工作顺利开展 | 人员类项目 | 370.419156 | 370.31 | 0.9997 | 8 | 7.99 | 顺利完成 | |||||||||||
确保信访维稳工作顺利开展 | 长期人员薪资(含社保缴费) | 14.65 | 14.65 | 1 | 8 | 8 | 顺利完成 | |||||||||||
年度目标 | 年初总体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确保我单位在信访维稳工作中顺利开展 确保朝阳市日常和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环境良好 | 顺利完成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运算符号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 |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 人员保障原因分析 | 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 | 其他原因分析 | ||||||||||||||
履职效能 | 重点工作履行情况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 总体工作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工作质量达标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基础管理 | 综合管理水平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3.5 | 3.5 | ||||||||||||
依法行政能力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3.3 | 3.3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效率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0 | 1 | 1.6 | 1.6 | |||||||||
预算调整率 | <= | 5 | % | 5 | 1 | 1.6 | 1.6 |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 | 0 | % | 0 | 1 | 1.8 | 1.8 | |||||||||||
管理效率 | 预算编制管理 | 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1 | 0.7 | 0.7 | |||||||||
预算监督管理 | 预决算公开情况 | 全部公开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预算收支管理 | 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财务管理 | 内控制度有效性 | 制度有效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资产管理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 | 100 | % | 100 | 1 | 0.7 | 0.7 | ||||||||||
业务管理 | 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 | = | 0 | 次 | 0 | 1 | 0.8 | 0.8 | ||||||||||
运行成本 | 成本控制成效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 | 0 | % | 0 | 1 | 1.6 | 1.6 |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 | 100 | % | 100 | 1 | 1.6 | 1.6 | |||||||||||
人均公用经费变动率 | <= | 0 | % | 0 | 1 | 1.8 | 1.8 | |||||||||||
社会效应 | 经济效益 | 完工验收通过率 | >= | 100 | % | 100 | 1 | 6.6 | 6.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客户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 | 6.8 | 6.8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信访群众投诉满意率 | >= | 100 | % | 100 | 1 | 6.6 | 6.6 | ||||||||||
可持续性 | 体制机制改革 | 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 制度有效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5 | 5 | |||||||||||
总评价得分 | 96.94 |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 ||||||||||||||||||||
部门(单位)名称 | 838001朝阳市综治信访维稳服务中心-211300000 | |||||||||||||||||||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 | 140.38 | |||||||||||||||||||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 | 140.38 | |||||||||||||||||||
年度主要任务 | 工作名称 | 对应项目 | 项目下达金额 | 项目执行金额 | 项目执行率 | 分值 | 得分 | 完成情况 | ||||||||||||
确保信访维稳工作顺利开展 | 公用经费项目 | 8.74 | 8.7 | 0.9956 | 20 | 19.91 | 已完成 | |||||||||||||
确保信访维稳工作顺利开展 | 人员类项目 | 131.64 | 2.92 | 0.0222 | 20 | 0.44 | 已完成 | |||||||||||||
年度目标 | 年初总体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确保日常及敏感时期信访环境良好 做好敏感时期进京去省上访人员劝返工作,确保朝阳社会环境稳定 | 已完成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运算符号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 |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 人员保障原因分析 | 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 | 其他原因分析 | ||||||||||||||||
履职效能 | 重点工作履行情况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 总体工作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工作质量达标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基础管理 | 依法行政能力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3.3 | 3.3 | ||||||||||||||
综合管理水平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3.5 | 3.5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效率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0 | 1 | 1.6 | 1.6 | |||||||||||
预算调整率 | <= | 5 | % | 5 | 1 | 1.6 | 1.6 |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 | 0 | % | 0 | 1 | 1.8 | 1.8 | |||||||||||||
管理效率 | 预算编制管理 | 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1 | 0.7 | 0.7 | |||||||||||
预算监督管理 | 预决算公开情况 | 全部公开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8 | 0.8 | ||||||||||||||
预算收支管理 | 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财务管理 | 内控制度有效性 | 制度有效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资产管理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 | 100 | % | 100 | 1 | 0.7 | 0.7 | ||||||||||||
业务管理 | 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 | = | 0 | 次 | 0 | 1 | 0.7 | 0.7 | ||||||||||||
运行成本 | 成本控制成效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 | 0 | % | 0 | 1 | 1.6 | 1.6 |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 | 100 | % | 100 | 1 | 1.6 | 1.6 | |||||||||||||
人均公用经费变动率 | <= | 0 | % | 0 | 1 | 1.8 | 1.8 | |||||||||||||
社会效应 | 经济效益 | 完工验收通过率 | >= | 100 | % | 100 | 1 | 5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客户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 | 5 | 5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信访群众投诉满意率 | >= | 100 | % | 100 | 1 | 5 | 5 | ||||||||||||
窗口服务效率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 | 5 | 5 | |||||||||||||
可持续性 | 体制机制改革 | 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 机制有效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5 | 5 | |||||||||||||
总评价得分 | 80.35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