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8-15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直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政策,指导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朝阳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2.朝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3.朝阳市双塔医疗保险管理局

4.朝阳市龙城医疗保险管理局

5.朝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517.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83.6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7.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3.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334.3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2.03%。主要是公用经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00.62万元,降低6.22%,主要原因:一是卫生健康支出收入减少;二是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1392.0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58.7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6.0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1.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87万元。

2.项目支出333.3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3.95%。主要包括医疗保障事务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无此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无此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无此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16.52万元,增长9.13%,主要原因:一是业务活动费用增加;二是业务需要,增加项目经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25.90万元。

主要是项目跨度时间较长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217.15万元,降低63.3%,主要原因:一是支付项目经费;二是业务活动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73万元,项目支出333.3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6.52万元,增长9.13%,主要原因:一是业务活动费用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617.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2.0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45万元,占10.52%;卫生健康支出1165.44万元,占83.72%;住房保障支出80.17万元,占5.7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0万元,主要是无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未发生此支出。

(2)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4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1.73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2)就业补助64.72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险补贴及公益性岗位补贴,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就业补助科目。

3.卫生健康支出1165.44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1.2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科目。

(2)公共卫生10.90万元,主要是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公共卫生支出科目。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4.15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4)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109.19万元,主要是机关事务单位行政运行公用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5.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业务活动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80.17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改革支出80.1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54.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用车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9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费用。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此费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无此费用。

2.公务接待费0.0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6%。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接待费用。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2人、0.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无此费用。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无此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9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9.94%。完成年初预算的99.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用车费用。比上年增加2.48万元,增长17.17%,主要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无此费用,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使用及日常维修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8.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1.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66.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10万元,比上年减少9.54万元,降低7.03%,主要原因是缩减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2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组织对5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22.26万元,自评平均分95.54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大慢病鉴定审核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0万元。其中,对“0”“0”等项目分别委托“0”“0”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金拨付时间较晚。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二是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大慢病鉴定审核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拨付时间较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二是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拨付时间较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二是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2021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518001朝阳市医疗保障局-211300000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364.66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364.66
年度主要任务工作名称对应项目项目下达金额项目执行金额项目执行率分值得分完成情况
保障人员工资及保险长期人员薪资(含社保缴费)32.4230.040.9268109.26保障人员工资及保险
保障职工工资及保险人员类项目344.593855344.590.9999109.99保障职工工资及保险
对全市公立医院及民营医院、药房进行检查监督。医疗保障罚没收入109.620.030.0003100对全市公立医院及民营医院、药房进行检查监督。
保障医保工作顺利进行公用经费项目24.121424.1211010保障医保工作顺利进行
年度目标年初总体目标全年完成情况
保障医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全市大慢病职工权益和开展全市定点医院药房的检查监管工作保障医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全市大慢病职工权益和开展全市定点医院药房的检查监管工作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运算符号指标值度量单位全年完成值完成程度分值得分偏差原因分析改进措施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制度保障原因分析人员保障原因分析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其他原因分析
履职效能重点工作履行情况重点工作办结率=100%10013.33.3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总体工作完成率=100%10013.33.3





工作完成及时率=100%10013.33.3





工作质量达标率=100%3.313.33.3





基础管理依法行政能力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3.33.3





综合管理水平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3.53.5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效率预算执行率=100%10011.61.6





预算调整率<=5%511.61.6





结转结余变动率<=0%011.81.8





管理效率预算编制管理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100%10010.70.7





预算监督管理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部公开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预算收支管理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有效性
制度有效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利用率=100%10010.70.7





业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0010.80.8





运行成本成本控制成效在职人员控制率<=100%10011.61.6





人均公用经费变动率<=0%011.61.6





“三公”经费变动率<=0%011.81.8





社会效应服务对象满意度患者满意度>=95%9511010





社会公众满意度社会公众对卫生健康监督工作满意度=95%9511010





可持续性体制机制改革实行卫生医药体制改革
政策规定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55





总评价得分89.25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政策)名称大慢病鉴定审核费
主管部门朝阳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朝阳市医疗保障局-
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10全年执行数10执行率100%
年度总体目标年初设定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申报人员的审核鉴定工作。保障患者权益。2021年审核鉴定大慢病7316人,聘请专家和工作人员各150人(次),印制门诊特定项目鉴定证7000本、档案套封5000个,召开各种研讨和座谈会5次,参加研讨和座谈的专家和负责此项的工作人员100余人(次)。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目标值全年完成值完成程度分值得分未完成原因分析改进措施
运算符号内容度量单位经费保障制度保障人员保障硬件条件保障其他原因说明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经费足额发放率>=100%100100%8.38.3






补助个人(家庭)数量>=90009000100%8.38.3






质量指标补助金(家庭)发放率>=100%100100%8.38.3






补助(家庭)覆盖率>=100%100100%8.58.5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365365100%8.38.3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100%100100%8.38.3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医保重要政策知晓度
逐渐提高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0%1515






可持续影响指标医疗设备持续使用年限>=11100%1515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群体满意度>=100%100100%1010






指标自评得分小计90预算执行率得分10减分项0绩效自评总得分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信息来源:朝阳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