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共朝阳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2-08-15


 

中共朝阳市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调查研究、分析全市社会稳定形势,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开展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组织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四)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指导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和需要采取的对策,组织推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组织推动政法战线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重大情况和重要信息,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探讨和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七)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委及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的有关领导干部。
   (八)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监督政法机关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九)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中共朝阳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2. 朝阳市法学会

3. 朝阳市综治维稳服务中心

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188.0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50.1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6.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0.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37.9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1%。主要是营商环境专班开办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54.25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费153.88万元;二是增加扫黑除恶奖励金79.29万元;三是兰超见义勇为人员奖励金40万元。

(二)支出总计1184.8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94.8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2.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19万元,资本性支出2.06万元。

2.项目支出289.9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5%。主要包括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费支出;扫黑除恶奖励金支出;兰超见义勇为人员奖励金支出;营商专班工作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35.72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费153.88万元;二是增加扫黑除恶奖励金79.29万元;三是兰超见义勇为人员奖励金4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7.91万元。

主要是营商环境专班成立较晚,资金下达较晚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0.08万元,降低21.05%,主要原因:调整下达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4.87万元,项目支出289.9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54.25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费153.88万元;二是增加扫黑除恶奖励金79.29万元;三是兰超见义勇为人员奖励金4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4.8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4.52万元,占8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7万元,占6.9%;卫生健康支出24.5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63.61万元,占5.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4.52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01.1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经费及工资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89.95万元,主要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费;扫黑除恶奖励金;兰超见义勇为人员奖励金,营商专班办公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费;扫黑除恶奖励金;兰超见义勇为人员奖励金为新增加项目。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23.3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保险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市综治维稳服务中心人员调走、退休人员工资及保险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7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54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报刊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45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退休人员工资及报刊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9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5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走退休养老保险费用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5.01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缴纳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社会保险补贴(项)0.22万元,主要是公益岗人员保险缴纳等支出,年初预算未单独安排,无法与年初预算作比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益岗人员保险单位未单位核算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1.95万元,主要是公益岗人员工资支出,年初预算未单独安排,无法与年初预算作比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益岗人员保险单位未单独核算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24.5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75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费用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75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9.7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费用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63.61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3.61万元,主要是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0.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费用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车辆运行费费用降低。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费用。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两年均未发生此费用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费用。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两年均未发生此费用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45.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车辆运行费费用降低。比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22.5%,主要是车辆运行费用增加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4.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7.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27.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25万元,比上年增加52.78万元,增长41.4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23.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组织对3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3.4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网租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3.4万元。其中,对“0”“0”等项目分别委托“0”“0”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严格执行,细化预算项目绩效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网租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4万元,执行数为2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时支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联网租费及政法网网租费;二是按时支付政法全媒体平台代运营费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执行,细化预算项目绩效工作。

(2)“网租费”项目自评综述:一是按时支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联网租费及政法网网租费;二是按时支付政法全媒体平台代运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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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务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政法委 2021年度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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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共朝阳市委政法委员会